综合管廊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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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中心城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工作汇报材料
(内部资料)
汇报人:***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工程实体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
综合管廊目前实际已完成实体形象进度:神墩五路主体结构完成785m(全长1280m);托月路主体结构完成620m(全长730m);清湾路主体结构完成565m;光谷六路北主体结构完成620m(全长1780m);高新大道主体结构100m(全长3290m),合计完成主体结构。监控中心主体结构及回填完成。
目前主要工作面:高新大道、光谷六路北、高科园路北、神墩三路的主体结构施工,虎山东街正在进行基坑开挖,约100米基坑成型。
原计划按照2018年3月底完成管线迁改,5月底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的前置条件,制定了2018年的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投资额亿元(管委会内控计划亿元),完成管廊主体(管委会内控计划)。截止目前,2018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约亿元,形成管廊主体。累计完成投资约亿元。
根据管委会的统一部署调度,目前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开展“军运会保障暨‘大干一百天’”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通过调整施工作业面,定下了在2018年底完成5亿元施工产值目标,高新大道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工程和光谷六路综合管廊全部主体结构工程,神墩一路、神墩五路、虎山东街,同时完成部分神墩三路及高科园路主体结构,结合已完结构的设备安装工程,确保2018年年度产值的实现。
二、各项工作管控情况
(一)投资控制情况
要有效地控制好工程投资,就必须在工程投资决策、设计和实施三个阶段进行全面控制。目前因决策阶段可研已完成,鉴于部分设计尚未完成或完善,投资控制的重点集中在设计和实施阶段,需多方案比较和选择,经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后,最终确定设计方案,否则就会造成投资失控和浪费。
1、设计阶段工程投资的控制。目前局部路段图纸未下发(光谷五路南,光谷六路南),及监控中心弱电、各路段过路排管未深化,预算尚未形成。这一阶段工程投资控制重点主要是提供限额设计,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初步设计和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既保证设计在技术上先进合理、可行,又不突破投资限额目标,从而杜绝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设计标准和增加工作量。
2、施工阶段工程投资的控制。这一阶段工程投资控制重点: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从安全、工期、造价等技术经济指标比较,优选方案,达到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的目的。二是做好工作量确认工作,工程隐蔽前要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定额套用和各项取费标准的正确性,确保工程投资的合规性。
综合管廊市政项目部在投资控制方面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①完成与地铁集团交叉断面最经济技术方案审核。因建设时序影响,地铁施工完成后才腾退场地,原地铁要求上穿部分采取顶推施工,预估金额4800万(高新大道3500万,神墩一路及光谷六路1300万),
后经过多轮对接协商和论证,地铁同意进行明挖方案(目前多家地产项目因地铁要求顶推原因需调整设计方案),节约投资额约2800万;
②完成光谷六路及高新大道局部方案优化。原设计支护桩冠梁采用钢筋砼,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钢支撑,其重复利用率可到75%以上,节约了工程造价,提高土方挖运的效率约30%,每标准段缩短工期10天;③合理协调与周边社会投资项目的交叉施工。经协商,龙湖地产的200米路段增加支护桩,减少了土方开挖量约4000m3,减小迁改难度(联影基地类似情况约土方5000m3);④采取电缆保护方式和调整周边企业用电路由方式,减少迁改工程量。光谷六路沿线与管廊主体的平行的电力管线分别采取了移桩位和包管等措施,使光谷六路管廊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原设计预估费用2000万;⑤协调城管部门拆除活动门面36间,减少赔偿费用。原神墩三路沿线门面,项目公司上报户主索赔金额360万,经协调,汇同城管部门对神墩三路沿线门面予以强拆;⑥神墩五路与光谷六路交汇处毗邻T2线支护方案优化。因建设时序原因T2线已开通运营,对方要求桩基支护,后经与交投协商,同意采取土钉墙方案,节省15万元;⑦合理处理防水问题。根据原项目部出具的会议纪要,进行设计标准统一和提高,项目公司上报增加费用5600万,后经召开专家咨询会,针对性的调整了防水做法,消化了已施工路段的防水材料,对未施工部位做出了调整,较好的实行了预控。其余事项不再枚举。
目前项目公司上报资料显示初步设计与施工图纸的差异达2亿元,但从送达的资料分析存在较大误差,是否属实,需预算部门予以
配合,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其合理性和真实性,初步核定金额,为后期投资管理提供基础和参考(比如基坑降水是否达到1000万)。
投资管控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如同自己家装修一样,关心工程的投资),进行动态管理,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结合目前现状,对下一步工作有如下建议:
1、规范程序。结合PPP模式的特点,建议由规划建设部指导,前期技术部负责规范设计变更及技术文件下发流程,要求设计人员规范变更文件的描述和说明,对造价有影响的技术性文件须经公司校核后方可下发。
2、及时纠偏。组织多部门会商分析,及时纠偏。必要时对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未实施的予以撤回或针对性实施。如桩间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肥槽回填,原初设采用黄沙回填,费用约1300万,考虑肥槽均在绿化带附近,对路基及辅道均无病害隐患,对密实度要求不高,可考虑采用黏土回填。再如出地面的风口、引出口、通风口,原设计考虑为蘑菇石湿法粘贴,建议结合城市绿化景观统一考虑,本次只做至结构层。如过路排管,建议新建道路可同步预埋,既有道路采用盲板封闭,待管线入廊时列入用户费用。
3、分类处理。对非工程实体类设计文件需变更增加费用的,建议按照措施费用处理,设计人员原则上不以施工图形式下发,如:道口换边施工的封头支护桩、土方开挖的放坡系数等,其优化方案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设计人员只做技术核定,是否按实计量,各部门会商后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