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探索——以武汉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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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探索——以武汉市为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老龄化的加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针对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损或完全失去能力的人群,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支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相比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对薄弱,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与“健康中国”战略的提出,国家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增强。

本文以武汉市为例,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地情况与问题,并尝试提出一些改善的建议。

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武汉市的实践情况
1.政策制定与落地
2019年5月,武汉市关于开展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武汉市开始进入试点阶段。

据通知,武汉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施对象包括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和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群。

基础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个人缴费200元/年,政府补贴2400元/年。

2.保险实施与运作
根据武汉市的试点方案,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对象可以选择社区护理中心、养老机构、医院、居家护理服务机构等单位进行照护服务。

险企会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状况与照护需求,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保障,包括在家照护、日间照顾、住宿照顾、
短期康复护理等。

此外,为了保证服务的效果与质量,险企还将组织专业的评估人员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调整服务内容与形式。

3.效果评估与展望
截至目前,武汉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开展了一年时间,在试点过程中取得了一些进展。

根据武汉市社保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武汉市已经有24.83万人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总额为4966万元。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覆盖了
养老机构的居民、特定慢性病患者、残障人士等服务对象,服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例如,在一些社区里,社工人员利用志愿者资源,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上门按摩、讲解健康知识等服务,得到了广泛好评。

不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地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是制度的公平性问题,目前武汉市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只覆盖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法对于未参保的群体提供服务。

此外,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设计与实施还存在着不少技术上的难点,例如如何评估服务对象的护理需求、如何确保服务质量、如何合理定价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改进建议
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改进,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优化制度设计,促进公平性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覆盖面很广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保证其公平性和普及性。

因此,我们建议可以通过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的标准制定、拓展保障范围、增加补贴等措施,提高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面和公平性。

2.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有效性
服务质量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核心。

我们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评估体系、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人员和机构的专业素质等措施,确保长期护理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有效性的保障。

3.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促进作用,推动人口老龄化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更是促进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

我们建议可以通过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与推广、拓展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促进长期护理服务与医疗服务的融合等措施,推动人口老龄化等方面的发展。

结论: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综合性社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涉及了医疗、养老、残疾等方面,同时又牵扯到政策、政府管理、机构服务等多个层面。

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远非易事。

我们不能仅仅局限在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在实际应用中不断探索与改进。

通过不断地摸索实践经验,武汉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取得初步进展的同时,也敲响了改进的警钟。

相信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会在
未来的发展中逐渐成熟,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更为优质、普及、公平的长期护理服务。

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武汉市获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此处将重点分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武汉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保障范围的不足,服务覆盖面较窄
长期护理保险仅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放,无法覆盖未参保人员。

农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能较为困难,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可能并不人性化,许多人可能无法享受到保障,这样的保障范围过窄,很难满足真正需要长期护理的人的需求。

2.保险标准不够人性化,费用负担过重
武汉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基础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这
是一项较高的费用,对于许多老年人来说可能承担不起。

特别是一些负担较重的家庭,难以承担这样的负担。

同时,对于农村居民来说,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200元/年,虽然相对
较低,但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人来说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费用负担还是很重的。

3.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服务供需矛盾明显
经过一年的试点,一些老年人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质量并
不满意,一些机构的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

同时,由于长期护理服务对象众多,而服务供给方却较为有限,服务供需矛盾更加明显。

在欠缺充足供给的情况下,暂时难以满足大众需求,导致一些人可能得不到服务。

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改进
为了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效性,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改进。

1.优化制度设计,促进公平性
需要在制度设计上更多地考虑到老年人和其他有长期护理需求的人的需求,提高制度的权益保障,拓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增加补贴等措施,弱化制度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等,以实现制度的公平性。

2.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有效性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服务对象的生活和健康。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规范保险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服务组织的管理,并加强对于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管,以提高长期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

3.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促进作用,推动人口老龄化
长期护理保险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群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老年人的健康和长寿,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老年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服务供给,同时也可以加强与医疗服务的融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六、总结
综上所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比较薄弱的一环,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提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倡导健康的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

虽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武汉市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其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制度设计、服务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只有在政府、社会组织、保险机构等的共同推动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才能进一步得到完善,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各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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