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培训教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接触危险化学品岗位培训教材
1.0培训目的
通过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的培训,让企业员工了解和重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危化品引起的各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2.0化学品基础知识
2.1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对人、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叫危险化学品。
2.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如下表:
2.3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2.3.1燃烧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点火源(着火源)。
①可燃物:
凡是能在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可燃物分气体可燃物、液体和固体可燃物。
②助燃物(氧化剂)
凡是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叫助燃物。如:空气、氧、氯酸钾、过氧化钠、浓硝酸、浓硫酸。
③点火源(着火源)
凡是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能源均称点火源(着火源)。点火源有明火、高温物,它们可以由热能、化学能、电能、机械能转换而来。
燃烧三要素只是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只有当燃烧三要素分别满足一定条件时,三者共同作用才能发生燃烧。
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固体遇到明火、易燃液体蒸发的可燃气体及(过)氧化剂等都能能为燃烧的创造条件,导致燃烧的产生,没有及时的控制和治理的话就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等事故。
燃烧主要分为闪燃、自然和点燃。
闪燃:即可燃液体挥发与空气形成可燃气体,当遇到点火源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闪点越低,物质燃烧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自燃:可燃物在没有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下自行燃烧的现象。可燃物发生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自燃点越低,越易引起火灾,其火灾危险性越大。
点燃:可燃物与明火直接接触引起的持续燃烧现象。可燃物能被点燃且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2.3.2爆炸
可燃气体、蒸汽、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或氧气)组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火源能发生爆炸的一个浓度范围,在这个范围中,最低爆炸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爆炸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爆炸浓度极限越低,爆炸范围越大,物质的危险性越大。
2.3.3毒害性
毒害品通常是指以较小的剂量,作用于人体,引起肌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导致暂时性或持久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
有毒物质通常以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等方式危害人体健康。
2.3.4腐蚀性
腐蚀品除常见的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碱外,还有氢氟酸、氨水、石灰、其它无机和有机酸。他们对建筑物、钢材、织物、木材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蚀作用,对人体的灼伤更厉害。造成人体皮肤、眼睛灼伤的化学物质还有苯、酚、电石、乙炔、有机磷等多达25000多种。
对人体发生灼伤,轻者红肿、发痒、过敏,严重的腐烂、死亡,甚至瞬间化为液体。比如掉进硫酸罐中。
3.0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3.1相关法规标准
3.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
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要实行专人、分类定置、定量管理,严格控制化学品的流通,尤其是生产现场,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得大于生产一昼夜的使用量。
3.1.2《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作业场所应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向生产厂家索取)。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3.1.3《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生产、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比如,在开启易燃危险化学品容器时,就不能随便使用铁制等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必须使用专用的开桶工具;在接触腐蚀性、有毒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塑胶防护手套、呼吸口罩等。
第二十三条化学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第二十四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3.2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安全要求
3.2.1危险化学品贮存
①必须有单独的储藏室或独立的空间放置危险化学品。
②危险化学品场所必须保持阴凉、干燥,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③危险化学品仓库实行分类、定置、专人管理。
④化学品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防泄漏等)。
⑤危险化学品场所严禁烟火,禁止进行焊接、切割等容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⑥化学品存放仓库现场需张贴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应的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