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定传染病监测及报告管理要求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规范(试行)
关于印发《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所、处、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预案和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和省卫生厅制订的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关于卫生应急的有关工作规范要求,为加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中心制订了《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心章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规范(试行)为加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预案和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和省卫生厅制订的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关于卫生应急的有关工作规范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机构与职责(一)卫生应急办公室1.负责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规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督导实施,承担全省救灾防病网络直报信息的监测、监控和救灾防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对上、对下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与沟通。
2. 负责卫生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卫生应急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监测、监控,负责对卫生应急事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中心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卫生应急队伍派出、卫生应急样品检测,必要时,参与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信息的综合管理,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送、反馈和上报工作,对中心直接参与处理的卫生应急事件和全省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案卷实现统一归档管理。
4.负责组织制订卫生应急相关预案、技术方案;组织、协调卫生应急预案演练和相关技能培训;指导基层疾控机构开展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相关技能培训。
5.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制定卫生应急物资、检测检验试剂、现场防护设施的储备计划并督导落实,承担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基层疾控机构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
武汉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
武汉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7.30•【字号】•【施行日期】1999.04.02•【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武汉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条例(1998年12月31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9月15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等11件地方性法规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0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障公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艾滋病(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下同),梅毒、淋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性病的防治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鼓励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科学研究,将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专款专用,协调解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传染病报告注意事项
2023传染病报告注意事项•报告种类及定义•报告流程及规定•报告填写规范及要求目录•报告的质量控制与改进•相关概念与理解01报告种类及定义甲类传染病报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2002年至2003年期间,广东发生了一次全球性传染病疫潮,被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AIDS)艾滋病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病毒性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2019年底,中国湖北省武汉市首次发现了一种名为COVID-19的新型冠状病毒。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导致咳嗽、咳痰、低热、盗汗、胸痛等症状。
乙类传染病报告结核病脊髓灰质炎是一种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影响5岁以下的儿童。
脊髓灰质炎流行性感冒是一种由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可导致发热、咳嗽、头痛、肌肉疼痛等症状。
流行性感冒风疹风疹是一种由风疹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表现为低热、皮疹、淋巴结肿大等症状。
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腮腺炎是一种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腮腺肿大、疼痛等症状。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是一种由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可导致发热、咳嗽、头痛、肌肉疼痛等症状。
丙类传染病报告手足口病是一种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影响5岁以下的儿童,可导致发热、口腔溃疡、手足疱疹等症状。
手足口病登革热是一种由登革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可导致发热、头痛、肌肉疼痛等症状。
登革热其他传染病报告02报告流程及规定报告流程当地卫生部门对报告卡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报告卡报送至上级卫生部门。
上级卫生部门对报告卡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报告卡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床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后,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规定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病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传染病报告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格式、内容和程序填写,保证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监测、报告、 调查与控制制度
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监测、报告、调查与控制制度医院感染的流行是指在某医院、某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显著超过历年散发发病率水平。
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或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一、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监测及报告(一)各科室医务人员及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报告,当科室在短时间内发生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或5 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传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二)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于12 小时内报告院长、主管副院长,并通报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三)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时,医院应于12 小时内报告县卫计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经调查证实出现10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特殊病原体或新发病原体的院内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院内感染,医院应于2 小时内报告县卫计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六)院长、主管院长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启动本院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二、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调查与控制(一)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二)医院感染管理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基本步骤为:1.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根据人群、地点,时间的三间分布的统计学资料,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水平,则证实发生了流行或暴发。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 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及周围人群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
4.控制措施:制定和组织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 处理、必要时隔离病人甚至暂停接收新病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docXXX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感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感性,树立底线意识,重视并做好感控工作。
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防控能力,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传播,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其次,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感控制度要求。
各级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本机构感控委员会的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并建立多学科、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感控工作。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控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感控专(兼)职人员配备充足,感控队伍专业结构合理,健全感控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和激励机制。
第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重点科室感控工作。
对易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科室,如新生儿病房、XXX、手术室等,要重点关注并加强管理。
重点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明确其岗位责任,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最后,要开展主动监测,及时评估,降低潜在感染风险。
医疗机构要开展定期感控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感染病例信息,评估感染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以上是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感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感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确保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感染控制意识和能力,促进全员参与感控工作,形成共同抵御感染的合力。
对于不遵守感控规定、存在感染控制不力等问题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和问责,确保感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感谢您参加观看员培训、指导评估和督导考核等工作,这些工作促进了感控水平的持续提升。
传染病工作方案
传染病工作方案传染病工作方案1为了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应急预案,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的防控长效机制,科学有效的防范传染病在学校中流行,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目标任务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校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校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5、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制度。
每日进行晨检、午检,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学生所在班级所用桌椅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镇卫生院、教管中心报告。
6、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7、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8、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三、组织领导1、落实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在早晨对来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检查,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
对有发热、出疹、腹泻、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10•【字号】武政〔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武政〔2022〕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10日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为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础(一)卫生资源1.机构。
“十三五”期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6446个,其中医院36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95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0个、其他卫生机构56个。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较2015年底增加74.45%,其中三级医院数增加34.78%。
2.床位。
“十三五”期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共计93834张,其中医院81228张。
每千人口床位数7.61张,其中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6.59张。
床位总数较2015年底增加16.24%,其中医院床位数增加20.25%。
3.人员。
“十三五”期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总数共计14.2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52万人。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19万人、注册护士5.73万人。
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40人、注册护士4.65人。
卫生技术人员较2015年底增加25.49%,执业(助理)医师增加36.93%,注册护士增加26.77%。
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解析
对于水痘、皮肤病等病例同样要 引起关注!病例的主要检验结果可列出 Nhomakorabea填卡
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
接标识“初次报告”。病人同时患两种或 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
填卡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
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 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 其他传染病 • 水痘、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练球菌、
不明原因、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 生殖器疱诊、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森 林脑炎、肝吸虫病、恙虫病、其他、其他 疾病。
二、传染病报告程序
• 1、报告程序 • 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
负责填写;(填卡)
• 网络直报人员收集、核实报告卡,查错、
填卡
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
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村民 组(门牌号)。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 间能随访到的住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 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 (职业须与工作单相符)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 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 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 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一、法定传染病分类
• 3、丙类传染病(11种)
•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 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 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范本(2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本疫情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流程和管理方式,确保对疫情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监测和报告,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以下是本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疫情报告的责任主体1. 健康部门:负责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
2. 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3. 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三、疫情的监测工作1. 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机制,确保对传染病疫情的及时获取和监测。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起严格的病例登记和报告制度,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详细记录。
3. 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起信息共享的机制,确保疫情数据的准确和实时。
四、疫情的报告流程1.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健康部门,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和监测数据。
2. 健康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病例信息,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疫情进行评估和分析。
3. 健康部门应当将疫情信息报送至上级疾控中心或卫生部门,并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
五、疫情的分析和评估1. 健康部门在收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对疫情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包括病例数量、传播途径、感染范围等信息。
2. 根据疫情分析和评估结果,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防疫策略,以保护公众健康。
六、应急预案和控制措施1. 健康部门应当根据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和建议,提高社会的防护意识。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例的隔离和治疗,重点做好病例的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观察。
3.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健康部门的工作,加强对交通、卫生、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监管,防止疫情的扩散和传播。
七、疫情的信息发布1. 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护指南,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2. 健康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媒体的工作,提供准确的疫情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问题。
医院发热门诊管理手册
医院发热门诊管理手册(某某医院)目录编制依据 (1)发热门诊 (2)(一)武汉市第九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要点 (2)一、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 (2)二、功能定位 (2)三、发热门诊设置布局 (2)四、发热门诊设施配置 (3)五、管理要求 (4)六、人员要求 (4)七、人员防护、隔离要求 (5)(二)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要求 (6)一、传染病预检 (6)二、人员培训 (7)三、病人隔离治疗 (7)四、转诊 (7)五、病人预检分诊流程 (8)(三)医疗机构病人预检分诊流程图 (9)(四)发热门诊病人诊疗流程图 (10)(五)发热门诊病人就诊须知 (11)(六)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相关场所人员物品配备及物资储备 (12)一、预检分诊处设备配备 (12)二、预检分诊处设置 (13)三、预检分诊处人员要求 (13)四、感染性疾病科物资储备 (13)(七)发热门诊消毒隔离措施要点 (13)一、病人隔离 (13)二、空气消毒 (14)三、地面、墙面 (14)四、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14)五、抹布、拖把的消毒 (15)六、病人使用的物品的消毒 (15)七、医护人员防护 (16)八、病人防护 (17)九、医疗废弃物处置 (18)(八)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8)(九)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19)(十)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21)(十一)医院内部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2)隔离病区 (23)(一)呼吸道传染病病区相关要求(感染科有病区的医疗单位) (23)一、用途 (23)二、建筑布局 (24)三、隔离要求 (24)四、管理要求 (24)(二)隔离病房相关要求(感染科无病区的医疗机构) (25)一、隔离病房(区)用途 (25)二、隔离病房(区)的设置 (25)三、隔离要求 (25)四、管理要求 (26)编制依据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2、《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41号令)(2005 年)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发电[2003]62号)4、《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二条)发热门诊(-)武汉市第九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要点一、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二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
我国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简介(乙类传染病)
我国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简介(乙类传染病)传染病〔Infectious Diseases〕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
我国目前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3类,共40种。
此外,还包括国家卫健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一、《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报告的法定传染病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二、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简介(二)乙类传染病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又称SARS。
在未查明病因前,被叫做“非典型性肺炎”,是一种极具传染性的疾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又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简称SARS,是一种因感染SARS相关冠状病毒而导致的以发热、干咳、胸闷为主要症状,严重者出现快速进展的呼吸系统衰竭,是一种新的呼吸道传染病,极强的传染性与病情的快速进展是此病的主要特点。
4.艾滋病艾滋病,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名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缩写AIDS)。
法律法规传染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人口流动的加剧,传染病疫情频发,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典型的传染病疫情事件,探讨法律法规在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
二、案例简介2019年12月,我国武汉市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
该疫情迅速蔓延至全国乃至全球,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损失。
在疫情初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包括封城、限制人员流动、加强医疗资源调配等。
同时,我国政府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疫情进行了严格的防控。
三、法律法规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传染病防治的基本法律,明确了传染病防治的原则、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在该案例中,该法对以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疫情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报告。
(2)疫情控制措施:规定了疫情控制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包括隔离、治疗、消毒、预防接种等。
(3)法律责任: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法律,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原则、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在该案例中,该法对以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应对疫情。
(2)物资保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储备应急物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3)法律责任: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我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基本法规,明确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原则、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在该案例中,该法对以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加强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
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权力及法律规制
作者简介:江国华(1972—),男,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翀(1980—),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主任记者。
湖北社会科学2020年第11期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权力及法律规制摘要:信息权力是一种产生于信息流动过程中的非制度性权力。
在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输体系中,信息在封闭环境中自下而上地按照“医疗机构—地方政府—中央”这一科层级别进行垂直式的、单向的流转。
地方政府位于信息传递结构的中间位置,掌握着分配、编制信息资源的权力。
为避免信息权力被滥用,需要高度重视信息权力的法律规制,并利用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等理念来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流转体系。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权力;法律规制中图分类号:D92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477(2020)11-0136-07(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江国华,沈翀信息是公共决策的基础。
我国在2003年后建立起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体系,并据此搭建了信息传输体系。
基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特性,处于信息网络中心结构地位的主体将信息资源优势演变为非制度性的“信息权力”,进而通过对信息资源再整理的方式产生信息不对称的结果,以此具备影响他人的能力,并让信息权力能够越过制度而生存。
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并未足够重视信息权力的规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也未对信息权力进行有效的限制与监督,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滥用信息权力来阻碍、影响信息正常流转的行为。
一、问题的缘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权力的产生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19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菌种毒种丢失以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等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早发现、早诊断是科学应对的前提,这有赖于信息系统的高效运转,以便将来自于基层单元中的疫病信息、菌种毒种丢失、中毒事件等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地传输到分析、决策机构。
医务人员应履行公共卫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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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 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 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 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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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 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 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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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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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肿瘤报告程序
1、门诊部、住院部、肿瘤诊断有关科室的医 生对当日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肿瘤报告 卡,并在患者病历上注明“肿瘤已报”。
2、科室设专人负责每日肿瘤报告卡的收集、 整理和质量检查,并填写肿瘤病例登记本备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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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 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 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 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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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 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 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 书。
卫生保健知识的知识 知晓率仅为36%。
在今后相当一段时
期内仍是卫生防病的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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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相关概念
公共卫生科
是医院直接下设的业务管理科室,全面负责医 院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顺应了完善疾病预防控 制体系、提高健康管理工作效率的发展方向。
是架设在临床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之 间的桥梁枢纽,弥合防治脱节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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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 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 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法完成修订。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2004年12 月1日起施行。
2004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 目前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9种。
1950年以来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法定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管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3月
提纲
我国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法律规范 传染病网络直报监测工作要点
卡片填报、审核、分析、结果发布反馈、质 控、培训与督导等
培训要点
了解传染病监测基本概念。 熟悉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熟练掌握报告卡填报、审核技术关键点。
中国法定传染病监测概况 (CNDSS)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禽流感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丙类 (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 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 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其它依法报告病种及要求
卫生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 理的上述病种以外的其它传染病。
Year
监测网络
卫生部 省、市卫生厅/局
地市卫生局 县区卫生局
行政管理
中国 CDC 省市 CDCs
地市 CDCs 县区 CDCs 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
技术指导
医学研究院、中医研究院
省级 医疗机构 地市级医疗机构
县区医疗机构
技术协作
监测数据报告方式
1950-1985
县为基础的月报, 邮寄报表
1985-2003
法律、法规和监测网络 法定传染病病种及分类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趋势 监测数据报告方式
法律法规
1978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颁布 实施。
本条例规定管理的急性传染病分为甲乙两类25种传染病。
1989年2月2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
规定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5种。
导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391号)----对常 规工作的一次梳理
国家CDC文件
•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
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
工作规定
属地管理原则
• 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 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 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 疫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 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
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由责任报告人负责填写《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 报告卡),由责任报告单位负责组织录入报告卡 信息,由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 责审核。
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有条件的可与属地 卫生行政部门协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实行网络直报。
现行39种法定传染病
甲类 (2种)
鼠疫, 霍乱
乙类 (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 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 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 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其它暴发、流行、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可疑新发传染 病。
病例类型要求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 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
报告时限
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 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
县为基础的月报, 电子文档
2004-
覆盖37种传染病、以互
联网为基础的实时报告
2003年SARS疫情以后,中国政府 加强了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利 用现代通信手段,在全国建立统一、 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 形成纵横贯通的信息报告网络。
网络直报数据报告方式
中国CDC 数据中心
医疗机构
疾病诊断
……
手工填卡
防保复核
网络直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现行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法律规范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法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法律规范
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文件
•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2006年版) •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
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 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
•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 • 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 • 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
村医疗机构向实行网络直报的乡(镇)医疗机构或县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报告,并于“备注”处注明其村卫生室名称。
乡(镇)医疗机构原则上实行网络直报。对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 的,应按照规定时限报告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辖区内县级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代为直报。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实行网络直报。 铁路、民航、新疆建设兵团、农垦等行业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