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市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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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 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 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4
企业上市的不利方面
➢政府监管严格 ➢信息透明公开要求=经营者压力增大 ➢股权稀释,甚至可能丧失控股权
总结
➢上市的优点较多,但不利方面也很突出,总体上优点要远大于缺点 ➢对于希望放大企业及股东价值、希望融资扩张、借助证券市提升企业实力的 企业来说,上市是实现这三个目标的最佳途径 ➢对于实力很强、资金充裕的企业,依控制人的意愿和发展期望,不一定会选 择上市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 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 情形。
上市给中信及其股东带来的巨额收益
•6
主板、中小板IPO条件
中国主板或中小板市场IPO必须满足如下财务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5
企业IPO上市:绝对的正价值
综合实力的 全面提升
▪ 上市融资不仅可以使企业获取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扩充资本实
力,而且有助于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经营的规范化,从而将 使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质的飞跃。
给原始股东 带来巨额回报
▪ 上市能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广阔平台,为原始股东带来巨额的
投资回报。中信证券即是典型案例,通过上市,中信证券的资本 实力明显提升,使之能够在行业低迷时进行一系列大手笔的并购 ,从而一跃成为行业的龙头,同时,其股东的原始投资也得到极 大增值。
IPO上市详细流程
•2
企业上市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国家)证券化率=上市公司总市场价值 /GDP
➢中国经济证券化率预计在2009年 底为80%左右。发达国家市场平均 水平在100--150%之间,我国经济 证券化率仍有相当大的提高空间。
➢中国经济活动中,资产证券化的 需求仍然相当强烈,中国资产证券 化活动仍然会相当活跃。
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0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 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证券化的方式:
IPO上市,借壳上市,都相当活跃 。
➢实现资产证券化,通过证券市场 放大公司价值、个人价值的需求相 当庞大,这是也是目前中国证券市 场上市公司重组活跃,壳价值较高 的一个主要原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
企业上市的好 处
➢实现资产证券化,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放大 ➢股权融资平台 ➢提高债务融资的能力 ➢品牌、知名度提升 ➢促进市场发展 ➢促进企业规范运作 ➢有利于吸引优势人才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 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11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8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 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9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7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
中国创业板市场IPO必须满足如下财务条件: 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收入 不少于5000万元,营收增长不低于30%。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2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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