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案例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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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
1、甲、乙、丙三个公司在S市设立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拟定的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25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
•该公司2006年发生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2)王某为A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06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
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03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 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1)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2)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
•(3)2006年5月,经检查,发现A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
【问题】
(1)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多少?(2)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6)A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甲企业是否应该补足出资?乙和丙是否对甲出资不实承担责任?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
(1)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2)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本题中,股东的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规定。
(3)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4)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5)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王某是A公司的董事,又是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
而A公司与B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营业,且其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所以,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6)①A公司要求王某将其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②A公司董事会撤销王某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无权选举和更换董事。
(7)①工商部门要求甲企业补足出资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②乙和丙应该对甲出资不实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发起人股东对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免除。
2、案例
•天行健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IT业的著名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开业1年来经营业绩节节攀升,为抓住机遇,扩大公司规模,实现公司的大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国务院授权部门及证券管理部门申请公司上市发行新股,拟发行新股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每股面额2元。为吸引投资,其中2000万元股份为优先股,优先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优先股股东可以用8.5折购买股票;预先确定优先股股利11%,且不论盈亏保证支付。优先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其余4000万股份为普通股,溢价发行,并将股票发行溢价款收入列入公司利润中。
•问题:
•1.天行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上市发行新股,能否获得批准,为什么?
•2.天行健股份有限公司对优先股的规定合法吗?
•3.新股发行方案中还存在什么问题?
3、甲乙两旅行社都是享有盛名的国家承办境外旅游客到国内观光的经济组织。1992年,两旅行社均接待海外游客20万人次,经济效益不相上下。1995年上半年,甲旅行社以高薪为条件,致使乙旅行社海外部15名工作人员全部辞职,转入甲旅行社工作。甲旅行社为此成立海外旅行二部,该15名原乙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在转入甲旅行社时将自己的业务资料、海外业务单位名单都带入甲旅行社。1995年上半年,两旅行社的业务均发生很大的变化,甲旅行社的海外游客骤然上升,效益大增,而乙旅行社业务受到极大影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试分析:
(1)甲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是,应属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对甲旅行社是否应进行法律制裁?如何制裁?
4、因甲公司的真空食品袋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乙公司100箱(共计14400小袋)奶油派
食品发霉变质,直接损失7000元。该批食品是由丙、丁、戊三家商场销售的,已售出630小袋,二十几位购买者陆续向三家商场提出退货或者索赔要求,估计要求退货或者索赔的人数还会增加。
【问题】
(1)丙、丁、戊三家商场在此案中有无法律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应就变质食品向购买者承担责任?为什么?
(3)甲公司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5、2005年1月的一天晚上,老王和朋友到A+A餐饮旗舰店吃饭,服务员把他领到一个
空位上,当时旁边都是人,因为服务员就在过道上来回走,他感觉挺安全的,随手就把身上穿的小貂放座位上了。点酒回来,老王发现价值7800元的黑色貂皮上衣不翼而飞,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