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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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5月1日

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工作,防止未经检查验收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所有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包括龙门吊等。

第二条职责

1、物机部负责架龙门吊等特种设备的经营管理,参加设备检查验收,建立验收报告台账。

5、项目部安全总监是特种设备检查验收责任人,负责组成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小组,组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6、项目部物机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选购租赁、组织验收、日常维护、特种设备技术资料保管。

7、项目部安质部门参加特种设备的检查验收和日常检查。

8、特种设备验收小组

特种设备验收小组由项目部安全总监任组长,项目部物机部、安质部、工程部、操作人员参加的验收小组,对进场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的内部检查验收。

第三条特种设备进场条件

进入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需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由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项目部物机部安质部应全程监督安装过程。

第五条特种设备检查验收

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特种设备验收小组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特种设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有物机部向监理单位进行进场报验,报验合格后,方能进场投入使用,并由物机部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第六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持证件必须是北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操作证,并且在网上可查询,无证人员不得操作使用特种设备。

第七条特种设备日常检查

1、作业队设备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每天巡检特种设备,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检查恢复。

2、项目部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时必须将特种设备运行、维护、巡查情况、操作人员状况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第八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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