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会捐赠合同协议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捐赠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和确保捐赠资金用于甲方指定项目的投入,根据《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自愿提供经费支持,协议签订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费万元/年,于年月
日前汇往乙方账户。
收款单位:
汇款用途: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二、乙方承诺
1、每年评奖工作结束后向甲方提供获奖者名单。
2、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可优先向甲方推荐实习或就业。
三、授奖对象、名额及奖金额分配
1、授奖对象为纺织学院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总名额为名,奖励金额为:
奖学金共人,一等人,每人元/年;二等人,每人元/年(其中个名额奖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等人,每人元/年(其中个名额奖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助学金共人,一等人,每人元/年;二等人,每人元
/年。助学金只在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中评选。
四、评选标准
凡申请“大学奖、助学金”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卓著。
3、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与校内外纺织学科相关的科研活动。
6、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可优先获得有限公司实习机会。
五、评选办法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奖学金评选参照《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助学金评选参照《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大学关于研究生困难新生认定细则”,由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初审后,经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2、凡获得“大学奖、助学金”者,由大学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助学金。评奖工作结束后东华大学负责向公司提供获奖者名单备案。
六、限定性捐赠项目具体执行计划见《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限定性资助项目立项表立项表》。
七、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由大学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