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法国和韩国为例,比较各国对结婚条件的不同规定,并分析原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结婚是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结成夫妻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各国法律均规定了成立合法婚姻的形式要求,如果不符合结婚形式要求,该婚姻不能有效成立。
一、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以及原因。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符合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
3、没有法律禁止血亲关系《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没有患医学上禁止结婚疾病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二、韩国结婚条件及原因
韩国没有单行的婚姻法,而是附在《民法》中,《大韩民国民法》于1960年制定实施并经数次修改,其中第三章是关于婚姻的规定,此外,韩国还有一个专门的婚姻条例。韩国民法第807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即:满18周岁的可以结婚。但18周岁并非其成年年龄,即不一定非得等到成年才有结婚的能力,18周岁以上未达到成年年龄也是允许结婚的,但应经父母同意。808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结婚的,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父母一方无法行使同意权的,需经另一方的同意;父母双方均无法行使同意权的,需经监护人同意。韩国公民的成年年龄原
为20周岁,2008年10月7日,韩国法务部公布了民法修正案,规定将民法上成人的年龄降低到19周岁,即满19周岁的人作为成年人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变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意味着年满19周岁即可自由登记结婚,不满18周岁的不允许结婚,18周岁以上不满19周岁的则需经父母同意才可以结婚。
韩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18周岁,并且其法定结婚年龄也低于成年年龄,且对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要求都一样,体现了婚姻中男女平等的法律地位。韩国民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低于其成年年龄的,未成年人在得到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我国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已超过成年年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结婚的。综上,从法定结婚年龄上来看,韩国更加注重社会伦理道德,对公民的干预中体现的道德色彩更显浓厚。
三、法国结婚条件以及原因
法国一向注重个人独立性的培养,因此法国人的自我中心意识和独立意识极强。在个人主义极为流行的西方社会中,结婚只是两个个体的结合,而结婚的基础是爱情和两性相悦。西方人的婚姻目的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坠人爱河的恋人希望恋情有个完满的结果;其二,
寻找长久的异性生活伴侣,从而使自己在生理上心理上的需要得到满足。法国人认为:婚姻属个人私事,任何人没有权利干涉“同时属于道德问题”一个人有权利选择他/她最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一旦发现现有的婚姻是一个错误,他有权做出第二次选择。如果夫妇一方爱上了第三者,任何一方都不会受谴责,在她们看来,强迫两个不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是残忍的。中国的传统婚姻观,一般都讲百年好合,一定终身。对于第三者,无论如果他(她)们都应该是受到谴责的。一桩婚姻应该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即使要分要离也应该是两个人自己处理。第三者的介入无疑使很多本来可以不死亡的婚姻快速的死亡。无论如何遭遇失败婚姻的双方都是痛苦的。而这其中第三者是有责任的。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实际上最后自己也不见得就能快乐。
1、实质条件
(1)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未满18岁、女未满15岁,不得结婚。但出于重大原因,结婚举行地的共和国检察官同意免除年龄限制的除外。(《法国民法典》第144条)
(2)双方同意。(第146条)
(3)前次婚姻尚未解除,不得再婚。(第184条)
(4)未成年人结婚须取得父母同意,父母对缔结婚姻意见不一致时,仍产生同意的效力。父母一方死亡或不能表达意愿的,他方同意即可。(5)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得结婚。(第161条—164条)
2、形式要件
(1)无论普通的婚姻还是宗教的婚姻,都必须在合格的民事官员面前按照规定的形式举行隆重的庆祝仪式。
(2)结婚的告示必须在市政厅的入口处公布,要求至少在举行结婚仪式前10天公布,这样任何阻碍结婚的事由都可以被提出。如果存在严重阻碍结婚的事由,结婚的告示将被取消。
(3)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向市政官员提供出生证书(3个月之内签发的)、医生的证书(2个月之内签发的)证明他或她已经进行了医学检查。
(4)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前财产协议。
(5)结婚仪式在任何一方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的城市市政厅举行,要求有2个或2个以上的证人出席。由主管出生、结婚和死亡的登记官签发结婚证书。
结婚是婚姻开始的前端。只有规定合理的婚姻缔结制度,婚姻成立后家庭关系的稳定、物质利益关系的协调、责任义务的合理分配及婚姻解散之后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才会得到保障。国际间越来越频繁的民商事交往,使得国际社会立法渐呈现趋同化的特征。尤其是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婚姻家庭法,在各国民商事交往不断发展的今天,逐渐显现出互相融合、互相吸收借鉴的趋势。比较和借鉴吸收国外的先进立法,对于改进与完善中国的法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