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工作汇报(2篇)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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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工作汇报(2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第一篇开展度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州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截止目前,园满完成了2011—2014年度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并正在推进2015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现就兑现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基本情况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完善上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二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国家和省审定我县集体公益林面积1782388亩,其中:集体林国家级公益林1693304亩,集体林省级公益林89084亩。我市根据下达的集体林管护面积和资金计划,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了2011——14年《县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含盖全市21个乡镇,201个村。为了确保兑现工作顺利实施,我市成立市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管理机构,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林业、财政、发改局、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益林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市林业局设立了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市集体公益林的管理、协调、补偿基金兑现、检查验收、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并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林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村
公益林管理、上报资料数据等日常工作。
二、集体公益林管护情况为了做好全市集体公益林管护工作,我局建立了严格的公益林管护制度,根据国家的要求制定了公益林管理、管护核查和绩效考核等办法,确保公益林管护工作规范运行。修改完善了《市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市野外用火》等,对实施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强化公益林管护,实行制度化管理。每年元月市林业局与全县各村签定集体林管护责任书,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并要求每个村都要有至少一名管护员对村所属公益林进行定期巡护。为了抓好制度落实,我局建立了集体公益林管护目标责任制,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同乡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林业局同乡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主体。乡政府同村委会签订集体公益林管护合同,实现了公益林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建立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将公益林管护责任人及其管护面积、范围、补
助标准、责任和义务向社会张榜公布,增加了执行政策的透明度。三、每年补偿标准变化情况根据《省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市2011、2012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标准为每亩9.75元;2013年国家级集体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14.75元、省级集体公益林补偿为每亩9.75元;2014年不分国家级和省级统一按每亩14.75元进行兑现。四、具体兑现情况(一)、兑现方式1、林业局将全村集体林面积、生态补偿金额、总人口、总股数、补偿标准制成公示表在村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做到公正透明;2、督促各乡镇各村上报全村花名册,花名册中要包括有人口、户数、卡号、股数、每股金额、每户总金额及签收的签字(盖手印)等必要因子;3、要求各村具有公示期间的照片资料;4、以上公示表、花名册、都要求盖章,除上报林业局外,并在村、乡存档备查;5、林业局在各村将以上资料上报齐全后,经核实无误后以“一卡通”
的形式兑现给农户;6、在全县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完成后,针对部分因帐户、卡号、身份证信息错误导致未能兑现的农户,及时反馈给各村进行修改上报,再进行二次兑现,确保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百分之百兑现到农户。由于在2011到2013年全市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过程中,部分老百姓在上报帐户、卡号、身份证信息时多次出现错误,给整个兑现工作带来相当困难,为此我局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在兑现2014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时,我局采取将补偿资金直接转到村集体账户或村长账户(全市大多数村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因此没有集体账户),再由各村按照上报给我局的分配花名册上的金额兑现给农户。(二)兑现金额及完成情况按照要求,市林业局目前已经将2011—2014年全市1782388亩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按每年标准兑现完成:1、2011年兑现面积1782388亩,标准每亩9.75元,完成兑现金额
17378283.00元;2、2012年兑现面积1782388亩,标准每亩9.75元,完成兑现金额17378283.00元;3、2013年兑现面积1782388亩,其中:集体林国家级公益林1693304亩,每亩按14.75元,集体林省级公益林89084亩,按每亩9.75元,应兑现生态补偿金为:25844803元,实际兑现资金为:25937836.8元;4、2014年兑现面积1782388亩,标准每亩14.75元,应兑现生态补偿金为26290223.00元,实际兑现生态补偿金为26383256.8元。其中2013、2014年多兑现资金186067.6元,原因是由于当初在搞林权区划时,将呷巴乡塔拉沟林地区划为力邱河林业局所属的国有林,造成至今无法解决的林权纠纷,为了排出这一不稳定因数,经州林业局组织,我局、力邱河林业局和塔拉上村三方参与,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由我局与邱河林业局每年共同支付给塔拉上村10万元补偿和管护费(其中力邱河林业局每年支付4万元的管护补助,其余资金由我局筹集
解决)。五、资金使用及档案管理(一)加强资金管理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是中央财政用于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保障集体公益林补偿对象的合法权益,我局严格按照《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是严格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二)档案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该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市在实施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过程中,市林业局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同时,各乡安排人员收集公益林管护的补偿兑现相关资料进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