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有色金属交易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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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其他会员(受托方)为其垫付货款或 货物;受托会员(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 ,代其垫付货款或垫交货物,双方结算后 ,终止委托关系的业务。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包括以下类型:买入( 委托)和资金受托、卖出(委托)和货物受托
(二)交易方式
现货挂牌交易
方式一 方式二 委托受托业务
买货 卖货
买入 卖出
买入(委托) 卖出(委托)
方已垫付货款的,资金受托终止。
3、卖出(委托):
定义:卖出(委托)是指会员(委托方)委托其他会员(受托方)为其垫付货物进 行卖出,并将卖出货物获得的货款作为委托资产由受托方代持的交易方式。 申报:会员在交易系统中申报卖出(委托)的货物种类、价格和数量; 处理:委托方会员按照约定提供委托押金,本交易所根据每日现货委托受托业务
某会员在某货物的应收委托日金为: =(该会员在该货物的资金受托数量+该会员在该货物的货物受托数量) 委托受托
可以撤消。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包括以下类型:买入(委托)和资金受托、卖出(委托)和货物受 托。 买 入(委托) 、卖出(委托)的委托期限自确立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80个自然日。
(一)业务方式:
1、买入(委托) 定义:买入(委托)是指会员(委托方)委托其他会员(受托方)为其垫付货款买
入 货物,并将买入货物作为委托资产由受托方代持的交易方式。 申报:申报买入(委托)的货物种类、价格和数量。 成交的方式:选择挂牌或点价(摘牌)方式买入(委托)。 处理:按照约定提供委托押金(20%的货款),根据每日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申报情
提示:
交易所新商品上市可采用挂牌发售的现货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发售是指按照市场公示规定的时间和价格 卖方在现货交易系统中进行卖出挂牌申报,买方通
过点价的方式买入交易商品的过程。
(二)交易方式
1、买入
交易方 式 买入 申报 操作 费用
目的
备注 注册仓单 用于提货或卖出
购买货物
支付100%货款 0.8%或0.6%
在上市交易、符合公布的商品交易规范的货物,经交易所认可,可作为
委托受托业务的标的货物。
委托受托价是指在委托受托业务中,对货物价值进行评估的价格。 该价格为该
价格为该货物当日结算价格和该货物前5个交易日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的较低者。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的申报可在全部交易时间段内进行;交易系统在现货委托受托 业务申报时间段结束后完成全部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申报的处理。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申报当日有效;会员进行的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申报在未成交前
价格Leabharlann Baidu交。
成交方式:点价(摘牌)——点击对方价格,以对方挂出的价格成
交。
1、买方挂牌交易
a. 买方在交易系统中挂牌申报希望买入的商品价格和数量等信息; b. 卖方在交易系统中申报点价卖出的数量; c. 双方按买方申报的价格成交全部数量或部分数量,并进行货款和货物的交收, 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或委托其他会员为其垫付货物,买方向卖方交付货款或 委托其他会员为其垫付货款; d. 部分数量成交后,卖方点价申报数量多于买方挂牌申报数量的未成交部分的 申报失效; e. 卖方在同一价位进行点价申报的,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处理; f. 买方挂牌交易只允许对所挂出的最高买价进行点价,所点价格即为卖方应价, 该价格不可修改; g. 采取实名制的挂牌方式。所有买方挂牌的具体信息(数量、品牌、交货地、
方式二:还货收款——委托方会员直接给付受托方会员已垫付货物,收回作为委托资产的
货款和委托押金,经卖出(申报),优先受托成交,并履行相应义务。
(进入卖出申报的界面)
点击“买卖委托成交查询”界面。
点击“买卖委托资产汇总” 界面
点击“卖出申报”。
卖出(申报)的条件:交易商要拥有卖出(委托)单和相对应的可用货物(仓单)
适用人群:拥有资金想买进货物用作使用或升值的企业和个人。 条件:有足额的货款。 成交方式:选择挂牌或点价(摘牌)方式买入。 成交的结果:划出货款,获得货物。
2、卖出
目的
交易方式
申报 操作 足额货物 费用 0.9%或0.7%
备注 货款用于 划转或再贸易
销售货物
卖出
适用人群:拥有货物,通过卖出货物获得货款的企业或个人。
申报整体情况,对卖出(委托)申报进行处理;
结算方式:资金受托申报成交后,本交易所对委托资产每日核算进行动态监控; 成交结果: 冻结委托押金,划入垫付货物为待还货物,按自然日支付委托日金。
方式一:委托方会员买入货物给付受托方会员,收回委托押金。
委托终止:
注:委托方会员在180个自然日内(节假日顺延)未终止该委托关系的,本交易所将进行代 为处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会员全部承担。
0.8% 或 0.6%
铟、锗、钴、仲钨酸铵(APT)
交易商180天
卖出申报业务表
交易 预期 预期180 成本
贸易方 服务 交收
式 费 服务费
预期日
收益
180天
收益
成
本
天净
收益
预期年 持平
净收益天数(天) 13.160
风
险 价差
买入 免收 0.80% 0.046% 8.280% 1.70% 6.580%
渠道管理中心 2014年5月
目 录
1
“泛亚商业模式” 介绍
2
现货挂牌交易和现货委托受托业务
3
“泛亚商业模式”价值分析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是全 球最具规模的稀有金属现货贸 易及投资平台,是我国最早由 政府批准、监管的专业有色金 属现货交易所。
泛亚模式核心理念:满足有色金属行业内供货商、使用商的需求,实现多方共赢。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采用现货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各类商品交易,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实现有色金属现货贸易的 电商化、网络化。
(三)委托日金收付:
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申报成交的会员,根据其委托资产价值支付 委托日金。 资金受托和货物受托申报成交的会员,根据其委托资产价值,按本交易所
规定的比例收取委托日金。
委托日金按自然日收、付。节假日的委托日金收付额与节假日前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相同,并且于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一次收、付。 每交易日闭市后,本交易所对委托日金进行结算。
买入 免收 0.60% 0.037% 6.660% 1.30% 5.360% 10.720% 卖出 0.10 (委托) % 0.60%
35
4、货物受托:
定义:货物受托是指会员(受托方)为其他会员(委托方)垫付货物协助委托方 会员卖出货物,并代持委托方会员作为委托资产的货款的行为。 申报:会员拥有足量货物,在交易系统中申报货物受托的种类和数量; 处理:交易所根据每日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申报的整体情况,对货物受托申报进行
卖出(申报)的结果:得到应收货款或日金 卖出(申报)的结算:每日进行买卖(申报)溢短
目的 预期价格下降
交易方式
卖货 操作 20%押金 (冻结) 费用
终止 了结方式 挂牌买入 暂免 费用
卖出 委托其他(会 (委托) 员)为其垫付货 委托受托方 物进行卖出 垫付100%货 物
确定货物数量 点价(摘牌)买入 1‰ 、价格 卖出申报(还货收款)
0.8% 或 0.6%
2、资金受托
定义:资金受托是指非企业会员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会员(受托方) 为其他会员(委托方)垫付货款协助委托方会员买入货物,并代持委托方会员作 为委托资产的货物的行为。 申报:拥有足额的资金,在交易系统中申报资金受托的货物种类和数量。
处理:根据每日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申报的整体情况,对资金受托申报进行处理。
况,对买入(委托)申报进行处理。
结算方式:对委托资产每日核算进行动态监控。 成交的结果:划出垫付的资金,冻结委托押金,冻结货物作为委托资产,按自然日 支付委托日金。
终止委托:
方式一:卖货还款——委托方会员卖出委托资产,给付受托方会员已垫 付货款,收回委托押金。 方式二:还款收货——委托方会员直接给付受托方会员已垫付货款,收 回作为委托资产的货物和委托押金;
%
37
风险 180天之
卖出
0.10 0.80%
内被动 了结风险
(委托) %
铋、镓等
交易商180天 卖出申报业务表 交易 贸易方 服务 交收 预期日 式 费 服务费 收益 预期 180天 收益 预期 成本 180天净 年 持平 收益 净收益 天数(天)
成 本
风险 价差 风险 180天之 内被动 了结风险
交易商会员号)均可点击显示。
2、卖方挂牌交易
a. 卖方在交易系统中挂牌申报希望卖出的商品价格和数量等信息; b. 买方在交易系统中申报点价买入的数量; c. 双方按卖方挂牌申报的价格成交全部数量或部分数量,并进行货款和 货物的交收,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或委托其他会员为其垫付货物,买 方向卖方交付货款或委托其他会员为其垫付货款; d. 部分数量成交后,买方点价申报数量多于卖方挂牌申报数量的未成交 部分申报失效; e. 买方在同一价位进行点价申报的,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处理; f. 卖方挂牌交易中只允许对所挂出的最低卖价进行点价,所点价格即为 买方应价,该价格不可修改; g. 采取实名制的挂牌方式。所有卖方挂牌的具体信息(数量、品牌、交 货地、交易商会员号)均可点击显示。
(一)泛亚模式
泛亚模式:现货交易,主要业务有现货挂牌交易业务和现货委托受托业务。 现货挂牌交易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是会员(委托方)可以
挂牌交易是在交易所采用挂牌交 易的方式进行各类商品交易,包括 卖方挂牌交易和买方挂牌交易两种 挂牌交易有买入含买入(委托)、卖 出含卖出(委托)。
参与条件:拥有交易所注册登记的货物。
成交方式:选择挂牌或点价(摘牌)方式卖出。 成交结果:划出货物,获得货款。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
(一)业务概述:
定义:现货委托受托业务是会员(委托方)可以委托其他会员(受托方) 为其垫付货款或货物;受托会员(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代其垫付货 款或垫交货物,双方结算后,终止委托关系的业务。 符合条件的会员均可参与委托受托业务。
结算方式:资金受托申报成交后,本交易所对委托资产每日核算进行动态监控。 成交结果:划出垫付货款,划入作为委托资产的货物,按自然日收取委托日金。
受托终止:
方式一:(主动了结)受托方会员在系统中通过资金受托了结操作,
收回垫付货款、给付代持的货物,资金受托终止;
方式二:(被动了结)委托方会员直接给付或卖出委托资产给付受托
资金受托 货物受托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
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是在挂牌交易中完成买入和卖出的,委托业 务是在委托受托业务中完成的。
(三)业务时间
现货挂牌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
夜市:20:30—00:30;早市:09:00—11:30;
午市:13:30—16:00 交易日开市时间为20:30,收市时间为16:00
注:委托方会员在180个自然日内(节假日顺延)未终止该委托关系的, 本交易所将进行代为处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会员全部承担。
目的
交易方式
申报 操作 费用
终止 了结方式
卖出了结 1‰
费用
预期价格上涨 买入 委托其他(会员) (委托) 为其垫付货款买 入货物
20%押金(冻结)
确定货物数量、 点价(摘牌)卖出了结 价格 暂免 委托受托方 支付100%货款 还款收货申报
现货委托受托业务时
委托受托申报时间:20:30—00:30;09:00—11:30; 13:30—16:15 委托受托处理时间:16:16—17:00
间(北京时间)
目 录
1
“泛亚商业模式” 介绍
2
现货挂牌交易和现货委托受托业务
3
“泛亚商业模式”价值分析
现货挂牌交易模式
(一)挂牌交易的定义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采用现货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各类商品交易, 包括卖方挂牌交易和买方挂牌交易两种方式。 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活动以人民币含税价格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报价方式:挂牌——报出自己希望成交的价格,等待对方与自己的
处理;
结算方式:货物受托申报成交后,本交易所对委托资产每日核算进行动态监控; 成交结果:划出垫付货物, 划入作为受托资产的货款,会员按自然日收取委托 日金。
受托终止
方式一(主动了结):受托方会员在系统中通过货物受托了结操作,收回 已垫付货物、给付代持的货款,货物受托终止。
方式二(被动了结):委托方会员直接给付或买入货物给付受托方已垫付 货物的,货物委托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