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及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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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及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现有工程概况及环境影响回顾评价
(1)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是我国已运营的最大的现代化垃圾焚烧厂,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绥德路800号,占地204亩,项目地块属于上海市市级工业区-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
自1999年9月起分两期建设,建有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焚烧线3条(一期2条、二期1条)。
总投资约9.2亿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2.4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6%)。
两期工程分别在2005年1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投入商业运营。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2004年获得了全国环保行业第一个国家鲁班奖,2006年9月通过国家环保验收。
(2)项目服务范围为浦西市区的五个区,处理黄浦、静安两区全部和普陀、长宁、闸北三个区的部分生活垃圾。
日焚烧生活垃圾1500吨,“三炉两机”,每年发电上网约1.09亿度。
(3)项目采用德国的炉排炉焚烧技术,烟气净化采用半干法和袋式除尘器并辅以活性炭喷射的工艺系统。
主要的烟气污染物达到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和欧盟92标准。
渗滤液经过超滤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
其他臭气污染物、噪声均能符相应的排放标准,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处置。
项目对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并未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环保验收时的调查统计结果表明,92.8%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一般满意。
项目具有较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
(4)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有较完善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了一期工程的环评要求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环保设施完成、运行以及维护情况良好,特别是在厂门口竖立公共电子屏向社会公示废气排放数据,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充分肯定。
(5)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第一,现有工程的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缺少渗沥液处理设备突发故障的应急预案设施。
第二,现有工程3条线的焚烧炉废气有NO X超标现象。
第三,现有工程若在突发情况下全厂停炉时,垃圾储存坑抽气不足时,有可能会造成臭气的扩散。
这些问题需要在本项技改和扩能工程中通过“以新带老”予以解决。
2技改和扩能项目概况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及扩能工程分为三部分:
(1)对现有的三条焚烧线进行环境保护技术改造。
(2)新增三条生产线,增加垃圾焚烧能力2000t/d。
在厂区预留地建设。
本项目完成后全厂的圾焚烧能力将达到3500t/d。
(3)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动迁东、西两侧厂界外共78.8亩土地,改造为
公共绿地和青少年环卫科普教育馆等公共休闲场所。
项目预计2009年末投产。
基本情况见表18-1。
表18-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改扩建
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面积
64124 m2 36020
m2
对现有工程3条线增设3套喷尿素脱NOx系统
对现有工程3条线增设3套喷NaHCO3去除SOx、HCl系统1技改工程
对现有工程增设1套活性碳除臭装置,除臭量35000m3/h
新增667t/d*3条机械炉排焚烧炉,日处理能力2000t/d
新建渗滤液处理系统800t/d,
其中接纳处理现有工程100t/d渗滤液
2扩能工程
新建3套“炉内喷尿素+减温塔+干法(喷活性炭及消石灰)+袋式
除尘器+湿式洗涤塔”焚烧烟气处理系统
东侧动拆迁依字纡村约二十七户居民(约32亩土地),建为公共绿地和科普休闲场所
工
程
内
容
3环境
综合整
治西侧代征46.8亩土地,作为绿化。
总投资现有工程技术改造环境改善工程投资额
113565万元 3350万元 9707万元年工作日 333天,年连续运行时间为8000h/a,四班三运转制度
劳动定员垃圾焚烧车间新增工人74人
绿地率36.8%
年发电量年上网电量厂用电率发电量
1.95×108 kW.h 1.52×108 kW.h 28.0%
18.3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地区环境空气中SO2、PM10、HCl、H2S、NH3和铅均能稳定达标,NO2偶有超标。
3#卫生院点偶然出现NO2超标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受曹安公路的汽车尾气影响所致。
对六个监测点的七个污染因子日均值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单项指数均小于1,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项目地区主要河道两个监测断面的石油类浓度达到Ⅳ水标准,COD Cr和BOD5浓度为Ⅴ类水质,溶解氧和NH3-N劣于Ⅴ类水。
项目地区地表水质量劣于Ⅳ类水功能要求。
(3)项目地区地下水监测井在厂区内外各一个,监测结果显示:除项目地块氨氮超过Ⅳ类水标准(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因补给关系受厂界外地表水污染影响),其余各监测井中各项指标均达标。
其中,硝酸盐氮、氟化物和铜达到Ⅰ类,挥发酚达到Ⅲ类。
评价区地下水质量总体符合Ⅳ类水标准要求,即适用于农业和工业用水。
(4)项目地区土壤监测点在厂区内外各设一个,按土壤二级标准评价,各监测点各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呈清洁水平。
(5)四侧厂界共布8个监测点,按3类标准评价,昼间各厂界噪声均达标,夜间噪声除项目地块南边界略超标,其余均达标。
南边界超标主要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
(6)与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以前监测资料(1998年9月)相比,占80%的监测点的SO2日均浓度最大值和五日平均浓度均有所下降。
但各监测点的NO2日均浓度最大值和五日平均浓度以及HCl一次浓度最大值均有所增加。
地表水指标总体略有改善。
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维持原有级别,表明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后对项目地区无显著的环境影响。
4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1)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扩能项目已被列入《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修订稿)》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项目选址具有规划相容性。
(2)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位于上海市市级工业区-上海未来岛物流科技园内,该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属于保留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该选址的北部地区也是工业区。
在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地利用属性方面基本符合环发〔2006〕82号文件的要求。
(3)相对于闵行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在江桥厂扩能2000吨可以避免重复布局、污染源相对分散问题。
经批复的《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也推荐选址江桥厂。
(4)项目选址所在的区域三侧是铁路,一侧是高速公路和高压走廊,地理界限清晰可控。
(5)目前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内还有58亩预留地,具有可供扩建的土地资源。
建设用地的数量基本可以满足采用焚烧工艺处理2000吨生活垃圾的需要。
(6)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可为扩能项目提供供电、供能、供水等基本建设的必须条件,为扩能项目提供排水等基础设施,提供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的实际经验和人力资源。
这是选址带来的可共享资源上的优势。
(7)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在该范围内无环境影响敏感目标。
(8)距最近的敏感目标500米,其间为工业区和沪杭铁路。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在非正常工况排放时也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形成超标影响。
(9)江桥厂东西两侧的比邻地区是急需改造的地区,选址江桥厂建设扩能项目有利于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
(10)项目选址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在于该区域是城市建成区,500米以外的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较密集,这也给项目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上,项目采用欧盟2000 标准正是这一选址约束的结果。
5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
(1) 废气污染物:扩能工程投产后,共增加废气排放量35.59*108m3/a,其中SO X排放总量在现有工程排放量的基础上削减了318.72t/a;HCl排放总量在现有工程排放量的基础上削减了59.01t/a;烟尘排放总量增加35.56t/a;HF排放总量增加3.56 t/a; CO排放总量增加177.78 t/a,NO X排放总量增加191.13t/a,Hg
和Cd排放总量各增加0.18t/a,Pb和其它重金属排放总量各增加1.78t/a,二恶英排放总量增加0.00000036t/a。
(2) 废水污染物:扩能工程用水量12094.26t/d,其中84.3%采用地表水。
扩能工程投产后,共增加废水排放量45.05万t/a,其中COD Cr排放总量增加45.05t/a;BOD5排放总量增加13.51t/a;NH3-N排放总量增加4.36t/a;SS排放总量增加68.07t/a;Hg排放总量增加0.0032 t/a,石油类排放总量增加0.12t/a,动植物油排放总量增加0.05t/a。
(3) 固体废物:扩能工程投产后,增加炉渣排放量100566t/a,增加飞灰排放总量23310t/a;增加污泥排放总量66.6t/a。
(4) 技改工程对现有工程污染物增加了减排SO X、NO X和HCl的措施,削减了现有工程SO X排放总量的80.8%(496.50t/a),削减了NO X排放总量的
42.3%(520t/a),削减了HCl排放总量的80%(94.57t/a),以新带老的成效明显。
(5)扩能工程完成后,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总处理规模翻了2.33倍,达到3500 t/d,但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和执行欧盟2000标准,主要污染物SO X排放总量反而比1500t/a规模时削减了51.9%, HCl排放总量削减了49.9%。
其他废气污染物的增加比例也低于处理规模的增长比例,体现了“增产不增污”。
“增产少增污”的环保要求。
6表18-2 扩能工程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吨/年 现有项目 扩能工程 排放污染物 现有工程外排量 技改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 外部削减量 预测排放环境量 产生量 内部+外部合计削减量预测排放量 预测排放总量排放环境的增减量 % 烟尘 70.93 0 0 70.93 12444.74 12409.19 35.56 106.49+50.13% HCl 118.2194.57 0 23.64 4266.77 4231.21 35.56 59.2 -49.92% HF 4.73 0 0 4.73 35.56 32.00 3.56 8.29 +75.26% SO X 614.71496.500 118.21 3555.64 3377.86 177.78295.99-51.85% CO 118.210 0 118.21 711.13 533.35 177.78295.99+150.39%NO X 1229.42520 0 709.421066.69 355.56 711.131420.55+15.55% Hg 0.47 0 0 0.47 1.78 1.60 0.18 0.65 +38.30% Cd 0.24 0 0 0.24 1.78 1.60 0.18 0.42 +75.00% Pb 3.78 0 0 3.78 88.89 87.11 1.78 5.56 +47.09% 其它重金属 14.19 0 0 14.19 177.78 176.0 1.78 15.97 +12.54% 废气二恶英类 0.23 gTEQ/a 0 0 0.23 gTEQ/a 14.2 gTEQ/a 13.9 gTEQ/a 0.36 gTEQ/a 0.59 gTEQ/a +156.52%COD 2639.732464.2149.8525.68 16712.98 16667.92 45.05 70.73 +175.43%氨氮 52.78 45.29 4.16 3.33 312.29 307.93 4.36 7.69 +130.93%SS 462.29386.2841.63 34.38 2748.47 2680.89 68.07 102.45+197.99%BOD 5 1083.25979.0294.91 9.32 6693.15 6679.63 13.51 22.83 +144.96%Hg 0 0 0 0 1.60 1.595 0.00320.0032/ 石油类 0.15 0 0 0.15 0.47 0.35 0.12 0.27 +80.00% 废水动植物油 0.06 0 0 0.06 0.10 0.05 0.05 0.11 +83.33% 炉渣 75424 0 0 75424 100566 0 100566175990+133.33%飞灰 16234 0 0 16234 23310 0 2331039544 +143.59%污泥 0 0 0 0 6726.6 0 66.6 66.6 /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0 0 0 0 24.64 0 0 0 /
6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正常排放情况,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各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限值要求。
(2)正常排放情况下,环境本底值与预测值叠加后,各污染因子的最大浓度值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限值要求。
(3) 非正常排放情况,常规气象条件下,各污染因子还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限值要求。
(4)非正常排放,常规气象条件下,各预测点污染物浓度叠加值都能达标。
(5)因此,本项目对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7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
(1)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声源包括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
设备噪声影响预测值与环境背景噪声叠加后昼间增量在0.3-1.0dB(A)之间,夜间增量在1.7-2.2dB(A)之间。
昼夜间叠加噪声值均未改变原有评价等级;南边界由于受绥德路交通噪声影响,夜间背景值已超标,叠加本项目噪声贡献值后,南边界夜间噪声叠加值超标。
项目所在地区为上海未来岛物流科技园区,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2)项目垃圾运输车流量为250车次/日,高峰时间50车次/小时。
车型以8
吨密闭垃圾车为代表。
主要运输通道为绥德路。
项目垃圾运输过程中,距离道路中心线20米处的噪声预测值为52.9 dB(A),30米处的噪声预测值为49.4 dB(A),可以达到3类标准值。
两侧
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影响评价
(1) 本工程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垃圾焚烧后产生的残渣302t/d、100566t/a,除铁器除下的废金属7t/d、2555t/a,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70t/d,23310t/a,渗沥液处理产生的污泥20t/d,6660t/a、少量生活垃圾(0.074t/d,24.64t/a)以及湿式洗涤塔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0.2t/d,66.6t/a。
其中飞灰和湿式洗涤塔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18),其余均为一般废弃物。
(2)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运送至老港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是可行的。
从提高资源化的要求出发,本报告建议对炉渣进行充分利用。
(3) 危险废物飞灰通过专用的密闭槽车运送至嘉定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填
埋是可行的。
湿式洗涤塔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宜在厂内进行脱水固化,然后运送至嘉定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安全填埋是可行的。
9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和应急预案
(1) 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具有有毒有害特性,同时烟气处理系统存在事故隐患,存在有各种内外因素所导致的事故性危害,其中物料泄漏和烟气事故排放是引发环境风险的主要因素。
(2) 项目主要事故源来自盐酸储罐、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等。
计算表明,发生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时,财产损失和健康影响基本上限于厂界范围内,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发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事故时,可通过扩大调节池的容量来防止渗沥液超标排放。
(3)烟气事故排放情况下: HCl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45mg/Nm3,对阳光威尼斯的影响为0.04mg/Nm3,均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一次值(0.05mg/Nm3),对人体危害较轻。
(4) 建设单位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技改和扩能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应该完善安全措施的配备和落实,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风险性。
10项目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1) 根据污染源监测数据,现有工程采用的“半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烟气治理措施,污染物可达到欧盟92标准,除NOx、烟尘和SO2以外其他污染物还能达到欧盟2000标准。
为此本工程拟采用“炉内喷尿素+干法(喷活性炭及消石灰)+袋式除尘器+湿式洗涤塔”烟气净化工艺,重点提高NOx、烟尘和SO2的去除效率。
(2)本工程采用布袋前喷消石灰干法除酸+布袋后湿法除酸的双重除酸工艺,增加了喷水雾降温塔和湿式洗涤除尘,该工艺HCl总去除率可达到99%以上,SO2去除率也可达到95%以上,与一期半干法除酸工艺相比,HCl和SO2去除率分别提高了8%和23%, HCl和SO2能符合欧盟2000排放标准的要求。
(3)项目要求被引进焚烧炉的NOx产生浓度控制在300mg/Nm3,在此基础上再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工艺,NO和NO2的脱除效率约为
40%-60%。
NOx排放浓度能达到欧盟2000排放标准的要求。
(4)现有工程布袋的烟尘去除率已达到99%以上。
降温塔和湿式洗涤塔对烟尘的合计去除率又可达到60%以上,因此扩建工程外排烟尘能达到欧盟2000要求。
(5)现有工程的实践证明,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时,将垃圾坑内高浓度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置是合理可行的。
扩能项目在焚烧炉检修时对垃圾坑臭气采用活性碳除臭方法的除臭效率一般可达到90%以上,符合非长时间连续使用的具体情况,因此恶臭污染物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6) 现有工程已建成运行的渗沥液处理工艺将生化处理与膜处理相结合,其出水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2)三级标准。
因此扩能工程仍采用这一主体处理工艺,同时将脱氮工艺并入了MBR系统,再增加了涡凹气浮池和厌氧反应器(UASB)。
扩能工程渗沥液处理工艺投资费用略高于现有工程,但每吨渗沥液的处理成本扣除沼气发电收入后约为11.9元,比现有工程下降了约60%,并能提供相当于90吨垃圾的产热量用于发电,其出水能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2)三级标准。
因此该治理方案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7)尾水纳管后的混合污水的水质与上海市整个城市污水管网系统中的污水水质并无显著差异,并且不可能对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带来冲击负荷,也不会影响石洞口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
尾水纳管案可行。
11关于二恶英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1) 本项目的烟气处理采用国际上先进的二恶英污染控制措施,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方法对二恶英的去除率可达97.5%。
现有工程年排二恶英0.23 gTEQ/a,预计扩能工程新增0.36 gTEQ/a,本项目竣工后,项目年排二恶英总量为0.59 gTEQ/a,
(2) 根据扩散模式计算(二恶英排放浓度设计值0.1ng-I-TEQ/Nm3),在各种气象条件下,二恶英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130 pg I-TEQ/Nm3,与其对应的落地距离为距烟囱143米处。
与本报告书选定的类比对象香港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周围二恶英浓度水平相当,不会对周围人群产生不利影响;年均浓度为0.0025 pg I-TEQ/Nm3,低于香港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周围监测点环境空气中的二恶英年均浓度值。
(3)非正常排放时(二恶英排放浓度取值0.3 ng I-TEQ/Nm3),一次浓度最大值为0.42pg I-TEQ/Nm3,仍然与香港的水平相当,且低于日本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0.6 pg I-TEQ/Nm3)。
说明项目产生的二恶英对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有限,对人群健康不构成危害影响。
12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1)由于对H2S和NH3的计算结果表明其最大落地浓度一般在300米以内,因此建议本项目以距离臭气排气筒300米的范围设定为卫生防护距离。
(2)目前在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臭气排气筒300米距离以内,南面为物流园区,西面为外环线,北面为沪宁铁路和桃浦工业区,东面为即将动迁的依字圩村,无直接的环境敏感目标。
1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根据项目环境经济的静态分析可得:①本项目环境经济的年净效益为5827.26万元,每年可获得的直接环保经济效益为19017.26万元;②本项目生产期每年效益与费用比为1.44,效益与费用的比值大于1,即本项目作为城市垃圾环境控制方案在环境经济上是合理的;③本项目污染治理费用的经济效益为1.05倍,即在本项目生产期每投入1元即可获得1.05元的效益。
本项目作为一项环保工程投资的环保经济效益还是比较可观的。
(2)本项目建成投产运行后将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扩大和加强了垃圾处理的服务区范围,大幅提高上海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能力,有效地实现周边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项目将有力地推动《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划》的落实,并在国内树立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的先进技术的新典范,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目标。
提高上海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促进上海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1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因子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中执行原则和要求》中关于工业项目总量控制的规定来确定。
本项目的大部分生产废水回用于除渣机,不排入环境中;对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后排入合流污水总管,因此一般不需要对本项目各水污染物因子进行排污总量控制。
根据上海市环保局的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空气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2、烟尘和外排固体废物。
但是,考虑到我国对总量控制的发展趋势,同时也为了有利于项目的环境绩效考核,把COD、NH3-N也列入本项目的污染物
总量控制因子。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纳入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向上海市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排污指标申请。
本项目环境空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建议值见表18-3。
表18-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单位:t/a
控制因子现有工程
排放量
扩能工程
排放量*
现有工程+扩
能工程排放量
排放总量
控制建议
值**
烟尘 70.93 35.56 106.49 110
SO2 118.21 177.78 295.99 300 废气
NO X 709* 711.13 1420.55 1500
COD 25.68 45.05 70.73 72 废水
NH3-N 3.33 4.36 7.69 8
炉渣75424 100566 175990 180000
飞灰16234 23310 39544 40000
污泥0 66.6 66.6 70 固废
总计 91658 123876 215534 220000 *经过治理后的最终排放量
**鉴于工程设计、排污估算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总量控制建议值适当放大,具体数值以
取整数为宜。
15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
(1)本项目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把资源综合利用与污
染防治相结合,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
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及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促
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
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中相关规定,因此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变废为宝,使废物资源化;项目对现
有的三条生产线“以新带老”的技改措施,对扩能项目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欧盟2000
标准,整体工艺技术领先;项目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扩大到一期工程的233%,
但主要污染物HCl和SO X的排放总量却减少了50%,基本实现了“增产不增污”
和“增产少增污”;与同类项目相比:单位投资、单位燃料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
均较低,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特征显著。
项目建成后可以达到国际先进的
清洁生产水平。
16公众参与
(1)本项环评的公众参与主要通过网上公示和两次媒体告示,以及座谈会、咨询会,现场调查和网上调查的形式开展。
以附近居民为重点调查主体。
公众表现出了强烈的参与决策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2)居民座谈会分四次进行,有效问卷总数为86份。
企业代表座谈会有效问卷10份。
公众咨询会共邀请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府代表10名。
网上公众调查的有效问卷为179份。
整个公众参与工作中得到的有效问卷共285份。
调查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3)调查结果表明:64.9%的被调查人群认为有必要建设新的焚烧设施。
对于焚烧厂的选址,71.2%的公众认为首先应该符合总体规划,合理布局。
(4)对于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及扩能项目,有76.1%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46.3%)或有条件支持(29.8%),此处的“条件”,有88.3%的被调查者将其界定为“环保措施得到落实”。
表示反对的为23.8%,主要是厂址周边住宅区的居民,反对的原因主要是:担心环境污染的为75.2%,担心住房贬值的为10.4%,担心景观受影响的为10.1%,感觉心理上不舒服的为11.9%。
(5)公众对本项目最关注的问题,有36.8%最关注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35.1%最关注如何通过技改把江桥厂建的更好。
23.9%最关注本市的环境保护,4.5%最关注动迁所带来的居住条件改善。
(6)对于公众参与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迅速、积极地互动响应。
环评阶段已落实了五项:①扩能项目的烟气排放标准执行更为严格的欧盟2000标准;②技改项目增加3套喷NaHCO3设施,努力削减现有工程的SO2和HCl排放量,使整个项目实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少增污”;③采取工程措施消除烟囱“白烟”;④代征西厂界外的46.8亩土地,拟拆属于普陀区环卫系统的两个污染源,改建为公共绿化;⑤加强和社区的环境共建,配合修复外环高架路下的道路环境。
(7)建设单位落实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设计水平后,需增加的投资额总计约1172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