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租赁塔式起重机共____台,用于XXXXX省______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约_____个月,自出租方塔机进场安装验收交接之日(以启用单位启用)起至该塔机报停之日止(承租方书面报停单通知出租方)。

二、租赁费用及其支付:

1、价格:

付清后退还(或冲抵最后租赁费)。

3、支付方式:

(1)塔机进出场安拆费(包括地脚螺栓、检测费等)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在进场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由承租方一次性付给出租方。

(2)塔机租赁费(包括塔机正常台班费、维护保养费、机构修费)共计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安装交付使用之日的当月底双方办理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本期租赁费,以后每月租赁付款方式同首月,按月支付。尾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

(3)操作人员共计_____人,人工工资:每人每月_____元,每月共计________元,每月底双方结算,次月5日前由工地用现金支付本期人工费(出租方代收代付)。尾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人工费按月工资人工费除以30天计)。

(4)塔机标高以上的标节及附着租赁在安装之日的当月结算,次月随租赁费一并支付。

(5)票据开具方式:塔机进出场安拆费、租赁费人工工资每期均以收据出具给承租方(不含税金,现金支付)。

4、结算期限:塔机报停后_____日内结清全部租赁款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款租赁费,超出结算期末付清余款的,出租方按承租方所在地欠金额每月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在收到出租方“催款通知书”一周内,仍不支付余款的,每日再加收千分之二罚金。

三、塔机进场时间:

四、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确保塔机安装现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事条件,以保证塔机的安全安拆,否则延误和造成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如塔机报停后由于承租方原因不能按时出场(六日内),则租赁费按正常收取。

2、保证塔机供电电源安置在塔机基础附近3米以内,其专用配电箱配置应严格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

3、严格按出租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所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并在出租方指导下埋设预埋件,根据地质情况埋设接地线,并向出租方提供基础地质耐力及塔机基础砼报告。在塔机安装后直至拆除前应保证塔机基础保持干燥,基础附近两米内

无杂物。

4、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塔机吊装特种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对机操人员按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严格管理。

5、配合出租方对塔机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

6、塔机进场后,进入承租方的正常安全保卫范围。因承租方按照保卫不当,造成机械及其附属设施遗失或损坏,应予赔偿。

7、承租方不得以停止待料等非出租原因为借口拖延或拒付出租方租赁费。

8、为操作人员提供必需的住宿营和备品、工具存放条件。

9、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10、操作人员如有不服从承租方的正常管理,承租方有权对其有错误的人员进行批评、处罚或要求调换。

五、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塔机进场前三天,承租方电话通知出租方。塔机进场后,在现场安装时间为四天。调试完毕并办理检测合格证书后,塔机即开始计取租赁费。

2、负责塔机的维护、保养、维修。若发生机械故障,出租方组织力量及时抢修,若一次性修理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费(以接到故障电话时间为准)。因承租方的过失、违章使用造成损失的损害的,出租方维修时间不受本款之限制。

3、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待支付租赁费后方可开机。

4、若发生有关塔机的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分清责任,承租方、出租方按各自承担责任赔付相应经济损失。

5、非出租方原因停机超过_____天(含_____天),按正常租赁收取,超过_____

天,按租赁费的60%收取,以承租方书面通知停机并经出租方确认为准。如操作人员撤出,人工费不计收,否则人工费按正常收取。

6、出租方机操人员必须服从承租方的管理及正常工作安排,保证随收随到。

7、对机操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8、监督检查机操人员工作质量,并对机操人员进行批评处罚和奖励。

9、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等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0、出租方操作人员因承租方连续施工而超时工作(一个月连续24小时工作天数超过7天),承租方应追加人工费补充操作人员,以保证操作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六、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属出租方,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或抵押、擅自转租、转让、抵押的每次偿付出租方违约金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因擅自转租、转让、抵押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七、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对塔机进行任何改装、改良或添加任何附属设施及物件,特别是电气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自塔机安装完毕交付使用之日起,塔机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同时塔机的操作人员也借调给承租方。如因承租方安全保卫原因造成出租方设备及附件,零部件丢失或人为破坏,应照价赔偿。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出租方就_____台塔机为承租方提供操作人员共_____名,但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其证件的复印件交予承租方。

2、因承租方原因,租赁实际使用期未达到双方约定使用期的至少按三个月租赁费计算;超过三个月使用期的按实际租赁使用期计算租赁费。

3、签订合同后,在约定时间十五日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塔机不能进场,则出租方不能保证其塔机能够再按承租要求进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4、出租方出租的塔机所配附件:三个板一个、料斗一个,吊绳(含小吊钩一付、兜绳二付。)

十、承租方、出租方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供起诉讼。

十一、有关塔机租赁的结算单、启用单、报停单、加节加附着单、安拆方案等作为塔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承租方、出租方双方各持一份。出租方:承租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