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滚船)集装箱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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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滚船)集装箱作业流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装卸船作业、货运及场站工作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公司集装箱装卸船作业、货运及场站管理工作。

2.管理职责
2.1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集装箱装卸船作业、场站及货运计划、计费工作的制定、管理和监督。

2.2 相关基层部门负责对集装箱装卸船作业、场站和货运计划、货运收费工作的具体实施。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货运单据整理及计划制定
3.1.1 船舶靠泊前,操作部货运管理人员将船代发来的进、出口舱单报文导入公司货运系统;并根据舱单信息,按要求将货物信息进行分类标注。

3.1.2 根据船代提供的舱单报文整理进口箱(货物)明细和进口箱表,并转发给相关作业部门作为卸船单据。

3.1.3 按集港堆场报送的集港申请,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安排出口集港时间和场地。

3.1.4 根据船代提供的舱单报文,随时更新相关出口作业及集港信息,转发给理货组和装卸机械带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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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根据船代提供的舱单、货物信息及集港计划,编制单船计划表,并转发至值班调度员、理货组和装卸机械带缆组。

3.2 作业前的准备
3.2.1值班调度员、理货组、装卸机械带缆组收到单据后,打印备作业使用。

3.2.2 理货组、装卸机械带缆组按照集港计划要求,共同做好场地清场工作并做好记录,保证卸船和集港集装箱按计划落箱。

3.2.3 理货组作业前进行场地巡视,保证场地封闭和干净整洁,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或驶入作业区域;如在作业区域内发现无关人员、车辆及杂物较多,应及时通知安全巡视和物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3进口卸船
3.3.1 作业前,综合计划员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安排船舶靠泊计划,并安排船舶卸船作业计划。

3.3.2值班调度员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具体布置并实施船舶作业方案。

作业过程中,值班调度员实时关注船舶作业进度,合理安排码头机械,保证完成计划工班量。

如出现机械故障等作业间断时,及时记录。

如出现非正常间断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主管领导。

3.3.3 作业过程中,值班调度员核对船图与实际作业货物是否相符,保证卸船货物位置准确。

3.3.4 作业过程中,装卸机械带缆组操作人员须按照值班调度员指令进行卸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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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装卸机械带缆组在卸箱作业前,须检查舱内箱体残损情况,有残损应立即通知外理与船方确认。

3.3.6 进口集装箱在进入场地时,理货员应按场地计划要求指挥机械司机将进口箱卸入制定场区。

3.3.7 作业过程中,理货员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对进口集装箱进行系统录入及核对箱号、封号的工作。

此外,还需做好货物的残损检查工作,如发现货物残损,及时与外理进行签残确认。

3.3.8 卸船完成后,值班调度员与船方确认数量,签装卸作业签证单。

3.3.9 卸船完成后,理货员与外理确认数量、残损,办理签证手续。

3.3.10 船舶作业完成后,值班调度员认真填写“天津港调度指挥系统”中的相关数据,理货员及时录入货运系统卸船作业信息,保证客户能够及时办理提箱手续。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领导汇报。

3.3.11 船舶作业完成后,理货员及时记录货运系统中的卸船和倒箱工班。

3.3.12 船舶作业完成后,理货员在货运系统中打印卸船作业工班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由理货组长、装卸机械带缆组长签字确认并分别留底,同时理货组负责报送货运管理员一份备案,供计费使用(见附件1.进口卸船流程图)。

3.4 集港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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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集港箱进入闸口时,闸口员查验出口箱箱号、封号及箱体是否完好,设备交接单是否由运抵堆场签章,查验完毕后在设备交接单上盖章确认;如有残损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明残损情况,同时将情况报告货运管理员。

3.4.2 闸口员将集港箱信息录入货运系统集港作业中,并保证集港信息和图像信息及时上传海关。

3.4.3 理货员对出口进场集装箱进行场地安排,按照货运管理员的集港计划要求进行分区堆码。

3.4.4 值班调度员核对集港装船箱的放行信息和装载舱单信息,确认货物通关后,与外理人员、理货员进行装船沟通和准备。

3.4.5 理货员与外理人员在出口装船前进行双边理货交接。

3.4.6 闸口员打印集港作业工班票,一式三份,确认无误后由理货组长、装卸机械带缆组长确认后分别留底,同时理货组负责报送货运管理员一份备案(见附件2.集港作业流程图)。

3.5 出口装船
3.5.1 作业前,综合计划员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安排船舶装船作业计划。

3.5.2 值班调度员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具体布置并实施船舶作业方案。

3.5.3 在装船作业前,值班调度员核对船公司提供的船舶装货清单,确定集装箱进场情况,如有未进场箱或未到单证应及时联系货运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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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在装船作业前,值班调度员认真核对海关放行信息及装载舱单信息,并向理货员提供可装船明细单,列明未放行或暂时不能装船的箱明细;装船理货员留存并将明细提供给装卸机械带缆组。

3.5.5 作业过程中,值班调度员实时关注船舶作业进度,合理安排码头机械,保证完成计划工班量。

如出现机械故障等作业间断时,及时记录。

如出现非正常间断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主管领导。

3.5.6 作业过程中,值班调度员核对船图与实际作业货物是否相符,保证装船货物位置准确。

3.5.7 作业过程中,理货员按照值班调度员的发箱顺序指挥机械司机发箱;装卸机械带缆组司机等操作人员须按照指令进行装船作业。

3.5.8 作业过程中,理货员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对码头出口集装箱进行系统录入及核对工作。

此外,还需做好货物的残损检查工作,如发现货物残损,及时与外理进行签残确认。

3.5.9 装船完成后,值班调度员与船方确认数量,签装卸作业签证单。

3.5.10 装船完成后,理货员与外理确认数量、残损,办理签证手续。

3.5.11 船舶作业完成后,理货员及时沟通装卸机械带缆组进行在场退关箱的清场作业,装卸机械带缆组将退关箱清场至指定场地。

3.5.12 船舶作业完成后,值班调度员认真填写“天津港调度指挥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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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
3.5.13 理货员及时记录货运系统中的装船和倒箱工班;并对退关箱在系统中予以确认标记。

3.5.14 船舶作业完成后,理货员在货运系统中打印装船作业工班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由理货组长、装卸机械带缆组长签字确认并分别留底,同时理货组负责报送货运管理员一份备案,供计费使用(见附件3.出口装船流程图)。

3.6 提箱出场
3.6.1 闸口员审核提货人提供的单据,核对无误后为其办理提货进场手续,并通知装卸机械带缆组进行提箱作业。

3.6.2 理货员根据提箱单据查找所提集装箱场位,并核对箱号、封号,查看箱体是否有残。

3.6.3 集装箱装车完毕后,闸口员在货主提供的设备交接单上盖章确认,开具出门证,保安检查后放车出闸(见附件
4.提箱作业流程图)。

3.7 集装箱现场查验
3.7.1 操作部货运管理人员接查验人的查验申请,在货运系统中录入查验摆箱计划,并通知值班调度员、理货员进行摆箱作业。

3.7.2 查验申请人在费收大厅办理查验申请手续后,到理货组申请查验作业。

3.7.3 理货员通知装卸机械带缆组、安全巡视组到作业现场,查验申请人带领海关查验人员到现场。

海关实施开箱查验,理货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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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情况进行记录。

3.7.4 查验完毕后,理货员在货运系统中详细录入查验作业情况。

3.7.5 理货员在货运系统中打印查验作业工班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由理货组长、装卸机械带缆组长签字确认并分别留底,同时理货组负责报送货运管理员一份备案,供计费使用。

3.7.6 查验货物通关后,查验申请人凭正本放行提单到收费大厅办理放提手续。

3.8 退关转船箱的办理
3.8.1 发货人或代理持退关转船下货纸到收费大厅办理转船手续后将下货纸交值班调度员。

3.8.2 值班调度员审核转船箱放行信息和装载舱单,确认放行后,编制可装船明细单提供给理货员。

3.8.3 理货员根据调度提供的明细单在货运系统中将该票货物进行退关转船操作;并确认可以装船。

3.9 一般要求
3.9.1 集港作业应严格落实海关对外贸集装箱出入闸的监管要求,保证出入闸集装箱按海关要求集港,并随时记录和上传海关相关数据;保证集港集装箱是由海关指定的运抵堆场统一进行集港,不得接受外来车辆直接集港。

3.9.2 集装箱装船作业应严格落实海关对外贸货物监管要求,放行后方可装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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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集装箱出闸作业应严格落实门证管理相关要求,严格管控特转箱、进出口查验箱、进口转关箱等海关监管期间内的货物,严格审核提箱单位的相关资质,确保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3.9.4 操作部货运管理员应不定期检查集装箱闸口作业、装卸船作业及外贸集装箱场内作业是否符合海关及公司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出入闸记录、工班票的填写及报送、货运档案资料等。

3.9.5 堆场作业发现作业质量问题和事故,及时报送当班值班调度员及货运管理员,做好第一现场取证工作,并与相关方沟通,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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