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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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0-11-18

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公告编号:2020-140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1,2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930.9045万股的2.93%。

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名称: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可蓝多”、“公司”或“本公司”)上市日期:1995年12月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工业路899号8幢法定代表人:柴琇主营业务:乳制品生产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流通。

(二)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5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一)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奥飞娱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奥飞娱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公告编号:2020-067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4、议案1、议案2、议案3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情况(一)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1日下午 14:30—16:00;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至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会议室;(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晓东先生;(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七)本次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和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会议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数707,341,40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52.1193%,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数4,967,17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0.3660%,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7022%。

300572安车检测: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300572安车检测: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公告编号:2021-06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一)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30日,公司内部通过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

2021年1月9日,公司发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高层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同(2024年度)版

公司高层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同(2024年度)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司高层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同(2024年度)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1.1 计划的性质和目的1.2 适用对象范围1.3 期权激励的股票来源1.4 期权激励的股票数量1.5 期权激励的分配原则2. 期权激励的授予2.1 授予条件2.2 授予时间表2.3 授予数量的确定2.4 授予价格的确定2.5 授予形式的确定3. 期权激励的行使3.1 期权行使的条件3.2 期权行使的方式3.3 期权行使的有效期3.4 期权行使的价格3.5 期权行使的数量4. 期权激励的归属和锁定期4.1 归属条件4.2 锁定期4.3 归属和锁定期的时间安排5. 期权激励的调整和取消5.1 调整条件5.2 调整方式5.3 取消条件5.4 取消方式6. 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6.1 公司业绩指标的设定6.2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标准6.3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7. 激励对象的义务和责任7.1 遵守合同约定7.2 提供必要的信息7.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8.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8.1 变更条件8.2 变更方式8.3 终止条件8.4 终止方式9. 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法律途径10.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10.1 生效条件10.2 生效时间10.3 合同期限11. 合同的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2 保密义务的期限11.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12. 合同的适用法律和管辖12.1 适用法律12.2 管辖法院13. 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修改13.2 合同的转让13.3 合同的继承14. 合同的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1.1 计划的性质和目的1.2 适用对象范围本计划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荣之联: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荣之联: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一、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97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 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158.0313万股的4.49%。

授予部分具体如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1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158.0313万股的3.17%,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158.0313万股的1.32%。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4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23元/股。

2020-09-26 浙数文化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2020-09-26 浙数文化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内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人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157名,行权价格为9.63元/份。

2.除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人员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及激励对象授予的业绩考核均达标。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同意以行权价格9.63元/份授予157名激励对象1300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9月25日1 / 1。

奥飞娱乐: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奥飞娱乐: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公告编号:2020-048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3月6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0日止。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安奈儿: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安奈儿: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安奈儿证券代码:002875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零二零年五月1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16.40万份,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149.7223万股的4.69%。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1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49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王府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王府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王府井证券代码:600859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〇二〇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7,755,000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6,250,350股的0.999%。

其中,首次授予7,715,000份股票期权,约占股票期权总量的99.48%,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6,250,350股的0.994%;预留40,000份股票期权,约占股票期权总量的0.52%,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6,250,350股的0.005%。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若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74元/股。

若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康力电梯: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康力电梯: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公告编号:202069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839.00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康力电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2.31%,分三期行权;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2020年6月8日;4、授予人数:479人;5、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7.38元/股;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48个月。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7月2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力JLC1,期权代码:03786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00366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600366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编号:2021-037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88.80万份●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人员合计76名,可行权数量合计588.80万份,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农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3、2020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8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用友网络: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用友网络: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如下: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并于2020年5月20日通过公司内网公布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0年5月30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以及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奥飞娱乐2020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奥飞娱乐2020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奥飞娱乐2020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0年利润总额为负46,120.19万元,与2019年的10,452.95万元相比,2020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46,120.19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企业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迅速恶化,应尽快调整经营战略。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0年营业成本为162,605.26万元,与2019年的145,636.5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1.65%。

2020年销售费用为36,590.69万元,与2019年的47,758.8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3.38%。

2020年管理费用为34,259.4万元,与2019年的37,812.5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9.4%。

2020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47%,与2019年的13.87%相比有所提高,提高0.6个百分点。

这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常常出现,但要采取措施遏止盈利水平的大幅度下降趋势。

2020年财务费用为7,734.62万元,与2019年的8,128.62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4.85%。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0年企业存货所占比例较大,经营活动资金缺乏,资产结构并不合理。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下降慢于营业收入下降,资产的盈利能力下降,与2019年相比,资产结构偏差。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奥飞娱乐2020年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短期债务融资活动的支持。

企业净利润为负,负债经营是否可行,取决于能否扭亏为盈。

五、盈利能力分析奥飞娱乐2020年的营业利润率为-19.73%,总资产报酬率为-6.54%,净资产收益率为-12.26%,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9.02%。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500,520.13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9.34%,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2.46%。

002292奥飞娱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2020-11-17

002292奥飞娱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2020-11-17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公告编号:2020-100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0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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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奥飞娱乐证券代码:002292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〇二〇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一、《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34.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5,715.9525万股的0.76%。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46元/份。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七、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奥飞娱乐承诺:本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奥飞娱乐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声明 (2)特别提示 (2)第一章释义 (6)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7)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8)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第五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11)第六章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2)第七章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13)第八章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15)第九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16)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0)第十一章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3)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行权及变更、终止程序 (26)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30)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33)第十五章附则 (37)第一章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注: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及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10天。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34.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5,715.9525万股的0.76%。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第六章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二、相关说明(一)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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