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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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食品**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调动各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关心就业、参与就业、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继续保持较高就业率,把毕业生就业的质量放在学院重要和突出位置来抓,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人人关心就业”的良好氛围。
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漯河食品**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实行目标考评与过程考评相结合,重点考评各系毕业生每月及年终就业率、就业质量,有效调动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与就业工作相关的各类保障机制,使就业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切实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考评组织程序
1、各系就业工作的考评在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的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学院就业处负责对各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各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系自评的基础上,根据“目标考评与过程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系就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每月考评一次,年度考评时间为每年8
月份初次就业率和12月份最终就业率。
考评结果按程序上报学院,征得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2、学院就业处负责把每个月考评简报发送到各个院办公室,对于考核优秀和考核不过关的系部和辅导员进行公告。
其中合作办学的注册学生由招生老师负责,预科生、单招生和统招生由各系辅导员直接负责,就业责任落实到每位学生身上。
3、各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系主任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系的就业工作自评,写出本系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并将自评结果和工作总结报学院招生就业处。
各系毕业生每月就业率统计为每月20号之前,自评工作于每年的12月份进行。
所有就业率数据均将采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动生成的数据。
4、学院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组根据《漯河食品**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听取各院系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记录和数据统计资料,认真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报告。
学院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工作组将进行工作总结,将考核结果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向各学院进行反馈。
学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按年度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5、各学院要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自查工作,自查报告要求学院主要领导签发。
毕
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工作组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教务处、及各院领导组成。
三、考核奖励:
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以本年度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为依据。
除对辅导员按就业人数核算后给予每位学生元奖励外,还对考核结果前六名的辅导员进行特别奖励,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对考核结果前6名的辅导员及各系部学院给予奖励表彰。
1、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等奖:一名
基本条件: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名列全校第一的班级。
奖励:学院颁发奖牌或证书,颁发就业奖励经费元。
2、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二名
基本条件: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名列全校第二、三的班级。
奖励:学院颁发奖牌或证书,颁发就业奖励经费元。
3、毕业生就业工作三等奖:三名
基本条件: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名列全校第四、五、六的班级。
奖励:学院颁发奖牌或证书,颁发就业奖励经费元。
(二)其他奖励
1、各系部的奖励
截止最初就业率每年的8月31号,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且签约率达到98%以上的毕业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元,奖金由系主任负责指导使用。
2、合作办学的注册学生采用招生老师跟踪负责制,以招生奖励费用的%作为抵押,单生就业率系统申报完成后返还押金,完成优秀的给予元的奖励。
(三)说明:如出现因学生违约等原因造成对用人单位的不良影响较大者,以及在开展就业工作过程中,出现虚假就业等严重影响学院就业工作整体进度或成效者,将视情节对该系和辅导员实行降档奖励或取消奖励。
以上奖金应用于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或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奖励发放,由学院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学院就业率的完成实施。
包括就业编制报告,校园招聘会,就业申报等工作及就业专项费用。
所有奖金均安排在最终就业率的下一个月发放。
四、附则:
1、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2、各项就业调查数据以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以就业数据录入就业系统为准。
3、就业率=签订就业协议率+签订劳动合同率+自主创业率+入伍率。
4、本办法解释权归漯河食品**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漯河食品**学院就
业处
2016年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