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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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服务经济与国际服务贸易
(1)服务:是对其它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的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
使用价值或效用。

(2)服务的四种性质:无形性(特例唱片)、不可储存性(特例保险)、不可分割性(与
提供来源或消费者不可分)、异质性(同种服务品质和效果不一样)。

(3)服务业与第三产业不同:1)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剩余法,及第一二产业外的所有经济
活动都统称第三产业;而服务业的界定以是否提供或生产各类型的服务为标准的。

2)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出发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而服务业同其它产业的区
分以经济系统的需求分类为基础;3)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层面上的含义主要相对于国内经济的,而服务业概念则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

(4)服务贸易定义:1)跨境支付 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
(5)BOP 统计体系中,跨境服务贸易被分为: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和其他服务。

(6)TC 指数:比较优势指数反映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出口-进口)/(出口+进口),
取值范围(-1,1),越接近1,竞争力越强。

(7)RCA 指数:衡量已过的比较优势,=∑∑∑∑j j i j i ij i ij j i z z z z //,z ij 是第I 个国家第J 个出口商品。

RCA>1时,Z 的生产和出口在国际市场具有比较优势。

第二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1)服务产品的互补性(指不同产品虽然使用价值的功能不同,但由于使用属性之间的联系,在消费中构成互相依存、互相补充的关系。


(2)引致性(功能上存在因果链,所谓消费引致性,指某种产品和其他产品功能上存在因果关系,只要消费这种产品,就将引起一系列其他产品的消费)
(3)服务产品价值量的决定:1)重复型服务产品(因服务劳动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差别,生产同种服务产品需要各不相同的个别劳动时间,故其价值量由生产这种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 2)创新型服务产品(它的非重复生产性和共享性使其价值量由最先生产出这种产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和风险系数决定)
(4)人力资本:指人们在教育、培训、医疗保健、迁移和信息取得等方面的投资所形成的资本。

作用:1)从生产角度,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服务业在生产技术上的差异,形成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又可以引发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2)从需求方面看,人力资本越丰富的国家,其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越高,居民偏好会随之更加多样化。

3)人力资本以商品贸易为中介,间接地服务贸易。

4)人力资本在公司内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推动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较快发展。

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协定
(1)欧盟贸易规则与GATS 比较:
1.从服务的概念上看,GATS与欧盟法存在范围的分歧。

GATS定义了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没有定义什么是服务。

而欧洲法院的案例法对什么是“商品”和什么是“服务”已经做了某些阐明,特别是在视听部门的服务。

2. GATS关于服务的例外没有欧盟那么严格。

GATS在界定“服务”范围时,规定:除由政府行使职权提供的服务之外的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

欧盟根据条约,将服务限定为“以获取报酬而提供的服务”,即在雇用合同下提供的服务,而将免费服务排除在外。

3.从自由化的手段上看,GATS与欧盟法有更大的分歧。

GATS包括两个层次的自由化,一是以最惠国待遇作为一般义务,二是由各成员达成并承担的特定义务,包括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欧盟条约中,最准确的表述是“互相承认”,一个成员国应当承认另一个成员国的规则,如同本国规则一样。

“互相承认”原则是内部统一市场的基础。

4.从自由化和管制的平衡上看,服务领域中的贸易自由化和管制的平衡难度在增加,尤其是国内管制措施的目的是非经济性的情况下。

(2)最惠国和国名待遇:
最惠国待遇:“在本协定项下的任何措施方面,各成员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任何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一个成员方对来自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在法律、法规和管理等方面给予的待遇不低于该成员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享有的待遇。


(3)我国与东盟贸易协定的特点:
1.“南南型”区域服务贸易协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是典型的“南南型”协议,发展中国家之间缔结的服务贸易协议。

在一定程度上,“南南型”服务贸易协议的自由化程度低于“南北型”。

2.基于“肯定列表”的承诺方式。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承袭了GATS的“肯定列表”,中国和东盟10国仅对自身承诺部门实施开放或贸易自由化,未在清单内的则不予开放,现阶段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相对较低。

3.渐进式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充分考虑东盟新成员的特殊性,允许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开放较少的服务部门和服务提供模式。

(4)瑞士是西方国家中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
(5)澳大利亚--首个贸易伙伴以“负面清单”对中国服务贸易作出开放承诺的协定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1)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指限制服务产品跨境流动和服务要素过境提供服务和进行消费的措施的总称。

(2)服务贸易壁垒的种类:
主要有影响市场准入的措施(各成员通过以数量配额等限制手段,对进入服务市场进行控制的制度。


和影响国民待遇的措施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对歧视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差别
待遇,创造有利于国内服务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环境的措施。

)
1)限制外国投资所形成的障碍(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对设立企业控制的限制、经营限制);2)限制人员的国际流动所形成的障碍(限制人员的国际流动,直接割裂服务的跨境生产和消费过程);3)技术标准(设立较高的技术标准和语言、文化限制来实施对其自身服务业的保护);4)职业资格在相互承认过程中形成的障碍(许多服务需要一定的职业资格的人才由能力提供,一国职业资格得不到其他国家认可,也会阻碍服务贸易的发展);5)政府补贴和优惠形成的障碍和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常以有利价格照顾本国服务及商品提供者的通常做法);6)知识产权保护形成的障碍(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会损害其它国家服务贸易提供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阻碍服务贸易发展);7)其它对外国供应商的歧视性限制
(3)名义保护率:衡量货物贸易程度最普遍使用的指标,它通过测算同类产品在世界市场价格与国内市场价格间的差额,衡量保护政策的影响。

(4)有效保护率:反映各种保护措施对某类产品生产过程中净增加值的影响。

有效保护率反映一个产业面对的实际保护程度,其大小由中间产品(投入品)与最终产品(产出品)所受的保护程度共同决定。

(5)频度工具法:以特定好时间、特定国家、部门或某类贸易所用的非关税壁垒为基础,计算各类壁垒发生的频率,以壁垒在各国或地区产品贸易或生产中的覆盖率,来衡量壁垒的程度。

(Hoekman 频度指标、贸易限制指数)
(6)Hoekman 频度指标和贸易限制指数的比较:1)从信息含量上,澳大利亚的方法要比Hoekman指标法丰富。

2)从数据来源上,澳大利亚小组的方法对数据的要求远远高于Hoekman指标法。

3)在精确度和可信度上,澳大利亚小组的方法又对具体贸易限制进行细分能够精确地衡量壁垒的实际大小;但澳大利亚小组的方法用到一些比较主观的权重判断。

Hoekman指标法主观性较少。

4)在适用范围方面,Hoekman指标法的适用范围会远远大于澳大利亚小组的方法;澳大利亚小组的方法对具体行业的解释能力比较强。

(7)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壁垒
1.管制的对象不同。

货物贸易中的管理对象只针对产品本身,与提供者无关。

服务贸易管制的作用对象既针对产品,更针对提供商。

服务贸易壁垒更多表现出对“人”的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资格与经营活动的限制。

2.管理的形式不同。

在货物贸易领域,政府通常利用征收关税的手段实施贸易保护。

关税政策是有关货物贸易保护最传统的政策工具,也是多边货物协定约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次,服务贸易管理的形式以非关税壁垒为主,尤以政府的管理为主要形式,在实践中日趋模糊化、隐蔽化。

3.管理的位置不同
货物贸易壁垒往往设置在国(关)境上, 只针对最终产品的出入境进行管制,服务贸易壁垒发挥作用的位置具有超边界性,而且服务贸易壁垒涵盖的范围要大得多。

4.限制的原因不同。

国家对服务贸易进行限制的原因往往更加复杂。

原因: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竞争保护本国企业;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考虑;政治和文化方面的考虑。

第五章、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1)服务贸易自由化涵义: 不断修改和调整管理服务商品流动、服务要素的市场准入的法律及规章制度,降低进行服务贸易的壁垒,从而创造出更开放和竞争程度更高的服务贸易的交
易制度和环境的过程
(2)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则:
⒈应在实现国内市场一定竞争的基础上,实现对外开放。

⒉服务贸易的开放一般由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对外国服务产品和供应商提供非歧视待遇开始。

⒊应在国内制定出有效的贸易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实现对外开放。

第六章、国际服务贸易产业经营
(1)服务企业竞争力的定义:服务企业在开放市场中所具有的能够继续的比其他企业更有效的向市场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各种能力的综合。

(2)服务企业竞争力的特点:
⒈服务企业竞争力所涉及的是竞争的和开放的服务市场。

⒉服务企业竞争力在本质上是企业所具有优势地位的能力的集合体。

⒊服务企业竞争力体现在服务消费者价值(消费者满意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和服务企业的自身利益(赢利和发展)两个方面。

⒋服务企业竞争力的构建是服务企业经验和知识长期积累的动态过程,具有持续性和非偶然性的特点。

(3)服务营销三角形:
服务的特性决定了服务营销难度大,对营销能力的要求更高。

根据经常被用来评价和指导服务战略的“服务营销三角形”。

(4)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理论的内容及其评价:
在培育和提升服务业的国家竞争优势方面,波特指出:
1)人才储备不可或缺。

2)需求条件是成败的关键。

3)相关与支持性产业的相互提升效应。

4)企业战略、结构与同业竞争。

5)制造业与服务业的结合对服务业的国家竞争优势关系重大。

6)强调了国内服务需求国际化的重要性。

1.在不完全竞争的前提下,提出了确认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用竞争优势取代比较优势作为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
2.它是一种动态比较利益理论,不仅考虑现实存在的利益对比,而且考虑潜在的利益对比,强调一国的竞争优势取决于一国的创新机制,取决于企业的后天努力和进取精神,从而能够解释一些新兴国家的崛起,并给后进国际争取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3.较充分地重视和探讨了需求与需求结构对一国竞争优势的作用及影响。

(5)SCP范式用于产业分析的具体步骤:
第一,把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三方面的数据放入范式进行分析
第二,假定当前或未来存在对产业的外部冲击时,可以对S、C、P三方面将来会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外部冲击对市场结构(S)的影响→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C)的影响→市场行为对市场绩效(P)的影响→市场绩效对市场行为及市场结构的反馈作用。

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与跨国资本流动
(1)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一个企业要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必须同时具有三个优势,即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

如果一家企业同时具有上述三个优势,那么它就可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三种优势的不同组合,还决定了对外直接投资的部门结构和国际生产类型。

一)所有权优势理论:所有权优势理论是发生国际投资的必要条件,指一国企业拥有或是能获得的国外企业所没有或无法获得的特点优势。

其中包括:
1)技术优势2)企业规模3)组织管理能力4)金融与货币优势。

二)内部化优势:内部化优势是为避免不完全市场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将其拥有的资产加以内部化而保持企业所拥有的优势。

其条件包括:从内部化的成本来看,它主要包括:1)通讯成本2)管理成本3)国际风险成本4)规模经济损失成本
三)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是指投资的国家或地区对投资者来说在投资环境方面所具有的优势。

它包括直接区位优势,即东道国的有利因素;和间接区位优势,即投资国的不利因素。

形成区位优势的三个条件:1)劳动力成本2)市场潜力3)贸易壁垒4)政府政策。

评价:1)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克服了以前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片面性,吸收了各派理论的精华,运用多种变量分析来解释跨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应具备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强调经济发展水平以一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能力和动因起决定作用,都是符合实际的。

因此,相对于其他传统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实用性2)该理论为跨国公司运作的全面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要求企业有全面的决策思路,指导企业用整体的观点去考虑与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相联系的各种因素,以及诸多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以便把握全局,降低决策失误。

(2)外资进入服务业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
(一)外资进入促进整个世界服务业水平的提高
(二)外资进入加速打破国内服务业垄断的格局
(三)引进外资可以加速服务业的技术进步
(四)外资进入加剧了东道国服务市场的竞争
(五)外资进入推动东道国产业间及内部的结构升级
第八章、国际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
(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又称智力成果权或智慧财产权,是人们对自己智力创造的成果所拥有的排他性所有权。

特点: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具有专有性和垄断性
2)知识产权具有空间上的地域性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上的有限性
(2)法律公约保护对象:
(3)贸易的内部化:是指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保持其在高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其知识产权贸易或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贸易具有强烈的内部化倾向,即通过在外国设立独资拥有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方式,确保贸易过程中其知识产权的安全。

(4)选择性投资:跨国公司在可能情况下,不将具有战略意义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列入技术许可证贸易的范围,而是尽可能利用这些技术,结成更高层次的战略联盟和合资合作关系或自己进行跨国投资以保持其在技术和产品上的领先地位。

(5)知识产权与国际服务贸易具有天然的紧密联系。

它们之间的关系表现在:
第一,知识产权贸易本身就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部分。

在服务贸易中,知识产权贸易占有重要地位。

知识产权在国际间流动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即间接方式和直接方式,大都属于服务贸易范畴。

第二,知识产权已经广泛渗透到服务业的各行各业。

如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渗透到出版发行业、新闻业、广播影视业、网络服务业、广告业、计算机软件业、信息及数据服务业等行业,形成了版权产业。

第三,知识产权与新兴服务业的关系更为密切。

第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提高一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服务业提供的主要是无形产品,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服务产品就可以以很低的成本快速内扩散,服务业势必难以得到合理的权益保
护和发展。

第九章、服务贸易的竞争策略
(1)竞争中立要求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即不论公有还是私营企业都应当享有一个相同的环境,确保它们可以公平定价,并减少低效率。

第十章、服务贸易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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