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报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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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报审要求
一、工程结算报审流程
二、工程结算资料报审要求
(一)工程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包括每一类资料,有多少份多少页,并编码,格式见附表一,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工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报审说明(注明报审总金额,需施工单位负责人(或由施工单位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出具委托书)、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二);
(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四)开工报告、招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 (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六)现场签证单(建设单位工程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
(八)竣工图(如没有竣工图可以提供施工图,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会审等图纸变更资料;
(九)工程结算书(含编制说明,以书面形式、电子文本一并报送) (十)工程量计算书及钢筋明细表;
(十一)甲供材明细表(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财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十二)甲审乙供材限价单(供应物流审计人员签字回复,建设单位工程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三)会议纪要等其他。
以上资料需提供两套,其中一套保证必须是原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按照“工程结算资料报审要求”将工程结算资料整理完整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门
建设单位工程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检查和核对,工程部门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报送公司审计部
审计部统一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核查后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三方对审计结果确认后,再出具审计报告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资料交接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委托单位:
委托方于年月日将下列资料交给受委托方:
序号资料名称页数序号资料名称页数
1 报审说明等9 现场签证
2 招投标文件10 工程量计算书
3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11 工程结算书
4 开工报告12 甲方供材明细表
5 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13 甲审乙供材限价单
6 竣工验收报告14 竣工图
7 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15 其他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6
委托方经办人:受托方经办人: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两套,其中一套保证必须是原件。
报审说明
《工程》于年月日签订合同,施工单位为,合同金额为,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合同范围内工程已全部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结算审计要求(若有甲方供材,则以建设单位财务部出具的明细为准)。竣工结算资料由建设单位核实后,报送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进行结算审计,报审金额为
元,今后不再报送此合同范围内相关造价资料,特此说明。
注:其他特殊情况可另行说明。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负责人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