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门的侨资房地产业对城市建筑景观的影响doc 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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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建筑论文:近代江门的侨资房地产业及其对城市建筑景观的

影响

[摘要]论文从区域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视角出发,通过对相关地方档案、方志等资料的整理分析,对近代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的阶段性特征、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的类别差异作了初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侨资房地产业的发展对江门城市建筑景观变迁的影响。得出结论: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有着鲜明的阶段特征。

[关键词]江门;华侨;侨资企业;房地产业;建筑景观;历史地理学

1919年之后的侨资房地产业不断发展,抗战前达到投资的黄金时期,并呈现出商业化的趋势,商住混合型的骑楼得到大规模建设,发展到纯商业性的酒楼及戏院的出现。抗战后的侨资房地产业虽没有此前繁荣,但带有恢复性建设的特点。伴随着侨资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中西文化在侨资这一媒介作用下共同被融入到房地产建设当中,使近代江门城市的建筑景观呈现出丰富特征。近代以来,东南沿海地区出现的侨资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城市发展方面起到了至关

重要的作用。不过,迄今为止,相关研究仍然较为薄弱,仅有少数著述或论文涉及到这个问题,如林金枝等编《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史资料选辑》丛书中有相关章节专门论述华侨投资国内房地产业的情况,①桢淳《福建华侨投资房地产业启示录》、李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华侨为何聚资于房地产》等论文对相关问题也有阐述。②鉴于近代以来东南沿海地区侨资房地产业的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异现象,对于相关地区城市发展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拟从区域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视角出发,通过对相关地方档案、方志等资料的整理分析,对晚清和民国时期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的阶段性特征及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的类别差异情况进行初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侨资房地产业发展对江门城市景观变迁所带来的影响。③一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的阶段性特征近代华侨在中国国内的投资始于19世纪60年代初,江门的侨资房地产业也兴起于此时,并且一直到新中国成立这一段时间内都有一定的发展。根据江门市房产公司1958年房改的统计,沙仔尾、仓后、堤东、北街等区共有房屋4300座,其中华侨房屋751幢,占17.42%。[1]上述房屋除了4幢建于解放后外,其余都是解放前所建。这仅是城中四区的情况,此外,在江门河的南岸以及江门周边郊区的房屋,很多也是由华侨在民国时期投资的。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清末民国时期(1862—1949年),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可以看出,除了1919年之前华侨在江门投资房地产业较少

外,其他各阶段的房地产投资所占各行业的比重都超过了40%,在所有行业中的比重是最高的。而在各阶段中,1919—1937年之间的房地产投资额是最高的,具有明显的阶段特征,这一点在表2中也有更清晰的反映。因此,有必要分时段对近代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业的情况作进一步的分析。二华侨投资江门房地产类型的多样性清末民国时期华侨投资江门市房地产业不仅投资数

额大,而且种类也较多。根据房地产的用66途大致可以分为自住型、商业型以及商住结合型三类。自住型以侨属聚居点为代表,商业型主要有酒店及戏院等,而商住结合型则以沿街骑楼式建筑(沿街商店)最为典型。

(一)自住型———侨属聚居点早在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新会大泽乡人吕永统与同乡海外华侨合资组成吕余庆堂,在东海里购置土地,规划建住宅,然后用抽签认购的办法卖给吕姓同乡和侨胞。该里的侨民多数旅居美国,少数旅居古巴、印尼和澳大利亚。其间,本地殷商黄世溥等人以黄启基堂名义在江门紫坭村前购置土地,从东到西共规划11条巷,每巷建住宅4座,每座占地150平方米,始名福田社(后称福田里)。黄启基堂出售该处宅地不分对象,侨属购买的最先是鹤山县旅美归侨李猷源,其后不少美、加、澳洲等地侨眷也在该处购地建房,建成侨属聚居点。随后,由归侨及本地商人组成的合成堂分别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和光绪三十年(1904年),在水南乡置地建龙环里和东升里,聚居该处的多为四邑旅美侨眷。宣统二年(1910年),

有归侨参加的协成堂在水南置地组建凤翔里,也是多为旅美侨眷在此聚居。[16]清末民初,新的归侨、侨眷聚居点相继出现。清宣统三年(1911年),旅美台山归侨李雄治、李猷亮等合资成立李均昌堂,在水南李家庄附近置地建光华里,先后建成34座侨房,都是祖籍四邑的李姓旅美华侨所有,又称新李家庄。同年,新会泷水旅居马来西亚华侨阮世焕和旅美华侨阮宠添倡议,由阮宠添之子阮涣如在香港召集阮氏族人集资,以阮亲睦堂名义在水南置地兴建阜元里。1914年,旅居新西兰的华侨集资组建集成置业公司,在石湾村附近置地建启明里,华侨黄黎阁首建4座3层楼房。随后,归侨相互介绍在该里购地建房,其中以新会崖西黄、李等姓归侨居多。其间,旅美和其他国家华侨相继在凤翔里购地建房,形成侨属聚居点光尧里。1916年,合成堂扩大股东和资本,成立广合成堂,又在水南置地建光德里。[17]

(二)商业型———酒店及戏院1.酒店(酒楼)民国初年华侨投资酒楼较少,然而在20世纪20至30年代,华侨对酒店尤其是大酒店的投资明显增加。1926年美洲华侨许济阜投资10万港元兴建蓬莱酒店,而在1927—1937年间兴建的几间大酒店,如蓬江、中华、环球等,股东大部分也是华侨。[23]实际上,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期间,江门的酒店远不止这几家。不论在抗日战争前还是光复后,本市常安路、堤西路等商业繁荣地区的高楼大厦,大多是经营旅店的,合计共约三十余商号。旅店业又分为大、中、小三类,大的称酒店,共有七间,其中又有附设餐厅部的。

[24]至抗战爆发前,江门已有高档旅店(即大酒店)四家(参表

5)。

(三)商住结合型———骑楼(沿街商店)伴随着江门市政建设的开展,道路两旁出现大量华侨投资建设或改建的沿街商店。在政府官方推动的城市、城镇市政改良运动中,侨汇资本的参与促进了“骑楼”街道的发展。[28]在20世纪20年代,江门市的商店,近半数由华侨投资兴建,长堤路、莲平路、兴宁路一带的骑楼式商店即是如此。[29]1925年江门改为省辖市后,城市建设有较快发展:沿河拆建河堤,修筑码头;市内拆建常安路、莲平路、仓后路、太平路等;商店有的改建成三层或四层楼房。[30]这些商店大都是以“骑楼”的形式出现的。①三、四层的楼房首层一般作为商店,二层以上则多为住宅。骑楼式建筑有其独特的优点,采用骑楼的建筑形式可减少行人对道路交通的干扰,出挑较小的柱廊建筑形式也方便商品的展示,堤中路、常安路正是遵循这一原则。从平面形制看,骑楼式建筑仍为中国传统民居“竹筒屋”的布局方式,进深大,面宽小,但内部布局已经大不一样,大部分完全改造为小型商业建筑,使传统建筑与商业有机融合,土地利用集约达到最大化。也就是说,虽然在建筑平面布局形式上保持了传统布局,但却增加了现代的功能,更注重商业气氛的营造,而不是原来的前店后宅。[31]不过,江门民国时期的骑楼也有其不足之处,由于进度较深,楼房建筑密度较大,加之楼房窄长,又与邻屋共墙,仅在临街有窗,通风透光条件极差,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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