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技术企业分立后需要重新认定吗-10年以上申报经验「智为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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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服务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分立后需要重新认定吗-10年以上申报经验苏州高新技术企业分立后需要重新认定吗-10年以上申报经验「智为铭略」智为铭略小编了解到,A企业在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一年后,企业分立。
那么该企业还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是如何规定的,企业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智为铭略小编给出以下答案:
一、相关政策
《工作指引》第四章监督管理中第十七条规:到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二、解决方案
1、若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未发生变化,企业应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情况表》-《企业基本情况表》-“技术领域”栏中按系统要求勾选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相同的技术领域,并按照《更名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提交复杂更名(重大事项变化)材料。
2、若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发生变化,企业应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情况表》相应栏目中按系统要求重新勾选技术领域,按照《更名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提交复杂更名(重大事项变化)材料;若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发生变化后,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支持范围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及时向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请自变化发生年份起取消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