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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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工作总结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土资源局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下,我县土地利用工作紧密围绕年度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双保”行动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和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制度,不断规范土地利用各项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2011年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回顾
2011年,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用地秩序,建设用地供需关系进一步突出,在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日益严格的形势下,全县土地利用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把握形势,服务大局,以“双保”行动为契机,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为县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服务和用地保障。
(一)服务经济,认真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2011年,全县共组织供应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宗,面积
亩。其中划拨用地宗,面积亩;出让供地宗,面积亩,收取出让金总额万元。出让供地中,经营性土地招
拍挂宗,面积亩,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万元。在搞好各项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中,坚持有保有压,重点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等有关规定,对所供土地严格把关,逐宗审核报批,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依规合法。
(二)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节约集约、优质高效”的原则,在保障和服务各类项目用地的工作中,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各类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更好的规范土地市场,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1、深化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是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一项坚持不懈的重点任务,虽然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不断地摸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经验和做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一是挖潜节能,拓宽存量建设用地空间。继续加大闲置、空闲土地处置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经营性用地开发及工业等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着重对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闲置、空闲等情况进行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存量土地盘活情况。2011年,全县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余亩;二是严把项目准入门槛。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提高项目用地标准,强化用地预审,严格投资强度,推广节约集约用地项目,鼓励在原有的用地上增资扩建;进一步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规模,鼓励和支持标准化
厂房建设;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加大实体项目供地,保证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好的产业项目用地。对“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类工业项目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安排用地。三是严禁经营性用地采取“以租代征”方式使用集体土地。严禁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非法采取“以租代征”方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指标。对工业用地、机关办公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在审批前,严格按照国家、省各类指标标准规定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土地投资强度等定额指标的用地项目,坚决核减用地面积。五是进一步规范土地节约集约考核体系。全县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了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制度。同时,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将土地节约集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一项重要内容严抓落实。以此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六是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开展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要求,强化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七是从严管理,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加强土地供应前置管理、依法处置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动态监测等重点工作。
2、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工作
按照对建设项目用地管严、管住、管好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管理。一是做好建设用地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备案工作要求,完成各类建设用地的数据的
录入、上报、审核备案工作。二是做好建设项目批后日常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市、县(区)、国土所三级监管网络,强化对已出让项目用地的动态监管。三是强化土地利用管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对经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是提高容积率和变更土地用途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开发企业增加容积率的及时追缴出让金。
(三)坚持和完善经营性、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省政府11号令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我县经营性、工业用地出让水平,有效加强土地市场建设。
一是加强供应计划管理。根据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手段,我县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适度控制总量的原则,制定了2011年土地供应计划报政府批准后实行。
二是坚持规范操作。一是做到所有经营性、工业用地全部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出让过程中,坚持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决策。并对挂牌上市的土地及时通过土地市场网站等媒体发布出让公告和出让
结果。二是严格执行出让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发布各项土地利用信息。对土地一级市场(包括公示、成交、公告、地价信息等信息),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在土地市场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确保出让行为的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依法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土地净地出让制度。四是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对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参加土地出让活动。五是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要求,落实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供应管理,科学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六是实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对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关于对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竣工验收的意见》精神,对所有新开工工业项目须在项目竣工验收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对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配合房管、规划等部门对商品房开发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用地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以保证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
三是扎实做好经营性、工业用地招拍挂土地供应工作。
2011年,全县经营性用地供应整体形势较好,成绩显著。全县共挂牌出让成交经营性用地宗,面积亩,成交总额
元。其中市区宗,面积亩,成交总额元。
在抓好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同时,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全县认真做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最低价标准。2011年,全县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成交共计宗,用地面积亩,出让金总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