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铁路行车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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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铁路行车事故案例
浙赣线老关站60次特快旅客列车脱轨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1年1月22日,60次旅客列车(编组18辆,总重933吨,换长39.6)由机务段DF42414号机车牵引,1时05分由株洲站开出,1时50分到达醴陵东站,1时55分开,计划老关站上行线道通过。进站信号机显示为绿灯,2时08分04秒,当列车进入老关站2号道岔后,机车及机后1~3位在距2号道岔右尖轨尖端5.07米处爬轨,进入下行线,机后3位在尖轨上爬行3.53米后前后台车脱轨,机后4位前台车进入下行线前后台车脱轨,机后5位前台车脱轨。机车停于K888+973处,列车脱轨后司机立即用无线电呼叫车站,告之列车脱轨情况,并呼叫续行的80次旅客列车,防止了事故的扩大。该事故中断上行线6小时02分。构成列车脱轨重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根据取证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老关站上行线2号道岔尖端杆左侧销式螺栓、第一连接杆左侧螺栓、第二连接杆右侧销子、第三连接杆左侧销子均被拆除,导致左尖轨处于游离状态,左尖轨与第一连接杆和尖端杆间夹有石块,迫使左尖轨移向左侧基本轨方向,造成列车轮对进人两尖轨侧,机车右动轮在距尖轨尖端5.07米处爬上尖轨,进人2/4号道岔渡线,并驶入下行线,机后3、4、5位脱轨。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人为破坏。
焦柳线2824次货物列车脱轨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 年8月12日时43分,2824次货物列车(编组49辆,总重1553吨,计长66.7)运行至焦柳线六孟—塘库K1449+778处时,列车机后第39位空棚车运行方向第一轮对发生脱轨,运行约4公里后该车辆的前制动软管被拉断,列车紧急制动停车,列车机后39~41位(空棚车)车辆脱轨于塘库四号隧道。中断正线行车8小时49分;车辆中破3辆;损坏钢筋混凝土轨枕1599根,木枕137根,防爬器26套,轨距拉杆110根。构成列车脱轨行车重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落轨点前第236~237根水泥轨枕间的道心石碴面上,有一车辆旁承的摆块,且在第238根轨枕上行方向侧面及第237根轨枕下行方向侧面各有一砸痕。
2.落轨点前第324根水泥轨枕上行右侧线路的石碴面上有一刮痕,同时在该刮痕后约2米处路基上有一
组散落的车辆枕簧(外圆簧)。
大超限4毫米。
根据事故现场实地勘察情况,局事故调查委员会认为:这起行车事故与复杂的轮轨关系有关。就线路现状及车辆运用状态看,难以断定系单因素而造成的列车脱轨,这起事故主要是由车辆、线路等因素叠加而产生的复合原因造成的。
三、事故责任
铁道部批复事故定局责任。
四、采取措施
1.必须加强对车辆的检车作业。经对事故车检查发现:列车机后第39位车辆1位台架下心盘螺栓一侧丢失2条、松2条(其中有1条无螺帽),另一侧4条全松;2位台架下心盘螺栓丢失1条、松7条。第40位车辆1位台架下必盘螺栓折断2条、松6条;2位台架下心盘螺栓折断互条、松7条。
2.必须加强线路的日常检查和养护维修,确保线路几何尺寸。
3.有关人员必须加强监督列车的运行状况。由于各种因素,第39位车辆的第一轮对脱轨后运行了近4公
里,而未能及时发现停车,以致事故车辆的前制动软管被拉断后而停在隧道,加大了救援难度。
4.加强对空车脱轨的攻关。
兰新线L360次旅客列车火灾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年8月29日17时02分,由乌鲁木齐开往的L360次旅客列车(车辆配属铁路局分局车辆段,列车段担当旅客列车乘务)行至兰新线分局管七里铺车站2道通过时,在3道等会的2731次货物列车司机及车站助理值班员发现L360客车中部的一辆车冒烟,立即用无线列调呼叫L360次司机停车,列车于17时分停于七里铺站东岔区。经确认系机后第8位YZ2231166起火,因当时刮西北风(4~5级),停车后延燃机后第7位YZ2232592,经救援于18时55分将火扑灭,19时40分区间开通,20时38分L360次客车恢复运行。事故中人员无伤亡;客车烧损报废2辆;中断正线行车2小时36分;延误本列车3小时34分。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1.有关单位防火意识不强,安全管理疏漏,逐级负责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在思想意识和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着重行车轻防火、重正编列车轻临时列车、重空调客车轻旧型客车的错误倾向。
2.全列工作人员为工程部门人员组成的临时乘务组,始发前未组织“三乘”人员进行防火检查;运行途中客运乘务人员擅离职守,值乘纪律松弛,照明灯白天长明;乘检简化作业,未认真巡检。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流于形式。车队安全管理不力,车队人员临时上车值乘,培训时间短,业务不熟,致使在非正常情况下处理应变能力不强。
三、事故责任
责任单位:车辆段负主要责任,列车段负重要责任。
四、采取措施
1.严格执行客车检修制度,加强电气绝缘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旧型客车的检修周期不得延长。
2.加强职工培训,严格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对“三乘”人员的考核。
3.严格“两纪一化”,落实防火制度。
4.尽快开发“电器运行黑匣子”,提高对客车电器火灾的防能力。
宝成线8次特快旅客列车火灾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年9月7日15时57分,分局宝成线8次旅客列车(编组 19辆,总重1051吨,计长 45. 4;马角坝
机务段SS3B191号机车牵引)运行至宝成线东坝线路所K396+ 500处,机后第一位邮政车UZ25B8051发生火灾。紧急停车后,将邮政车甩下,有关人员立即进行灭火,16时40分灭火完毕,17时05分8次列车开出。事故造成邮政车UZ25B8051中破;耽误8次本列1小时08分;直接经济损失15.12万元。构成旅客列车火灾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认真勘察和分析,并经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后认定,邮政车前仓前端左侧底部邮包装有一级易燃物品,造成邮包阴燃起火。
三,事故责任
责任单位:由于邮包的安全检查、装卸、押运均由市邮政局负责,因此事故责任单位为市邮政局。
四、采取措施
1.通报全局,要求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站车、货运、仓库等处所的防火工作,抓好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车辆部门加强对邮政车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对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要重点检查,确保出库质量。
3.客运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对旅客列车始发前的“三乘联合检查”;列车运行中,车辆检车人员加强对车辆技术状态运用情况检查,防止因邮政车超载、偏载发生弹簧、旁承压死;客运、公安值乘人员加强对邮政车监督、检查,防止邮政车私带闲杂人员、装运非物品。违章使用电气设备。
4.邮政部门认真查找在的承接、检索、装卸、押运等作业环节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出运输安全卡控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