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眼视光中心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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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开发市场,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合作推动合作项目,甲方引荐乙方和医院项目负责人直接洽谈,向乙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医院签订合作合同。
2、合同的内容由甲乙双方负责协商起草。
3、合作的工作范围包括及周边各级医院。
二、双方的义务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人脉关系,进行及周边各级医院眼视光中心的开发。
2、乙方须提供办理开拓市场业务所需的相关资料(MV、纸质宣传资料、与公司相关的宣传物品等),并承诺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3、甲方负责主导项目洽谈。在与医院的合作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好乙方与医院的关系。乙方与医院进行合同谈判期间,秉承谨慎和诚实义务。
5、乙方负责固定投入。固定投入所有权归属乙方(固定投入包括装修、设备设施、管理软件的配置)。
6、乙方提供视光中心整体系统及家庭版弱视训练系统,并进行开发和后期维护。
7、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团队的组建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
三、合作方式、报酬分配、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乙方与医院合作合同签署成功后,双方约定甲方占有项目50%份额,乙方占有项目50%份额。双方以上述占有项目的份额比例分配项目净利润。
2、甲乙双方成立项目组对项目进行管理。由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市场维护、整体经营管理及财务结算工作,承担因自身过失造成的经济责任损失。项目组由双方共同组建,负责人由乙方招聘并指定一人负责。
3、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具体项目一地一策,选择全权负责管理人。实行每月账目结清,项目应制定符合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财务由双方共同监管,乙方负责招聘会计,甲方负责招聘出纳,每月5日前按照比例分配上月净利润。
4、双方应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恪尽职守。若因违反各自职能导致项目或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每月例会由乙方提报经营事项及财务事项,甲乙双方审核确认;财务信息化管理,根据项目发展情况不断进行规范。
四、费用承担
1、前期市场开发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项目运营前所有费用(装修、设备、市场开发经费、人员培训费等)不计入运营成本中,不记入运营成本的资产归乙方所有。项目开展运营后所需人员经费、购进的镜架、镜片、其他衍生品所需费用及市场运营费用计入项目运营成本中。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项目宣告破产。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4)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且双方不同意延长期限的。
(5)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行为,则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2、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六、合同中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违约行为,则立即终止合同并向对方赔偿损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可计量的按计量后金额3倍进行赔偿,如不可计量的按50万元进行赔偿。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共同运营市场,如有一方因现不确定原因需退出医院项目运营,则由另一方无条件接手运营,退出方不得破坏市场,或者带走项目组属于对方的资产,否则视为违约。
3、地区视光中心眼镜加工中心设立在。加工设备(见附件)及库存镜片由乙方提供,加工费为10元/付计算。
4、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作账号: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