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聘用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业务的通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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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县人社局通知,近期将集中办理新聘用工作人员转正定级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其岗位工作满一年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即:①2015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至今尚未转正定级的人员;②2015年以前参加工作因各种原因至今仍未转正定级的人员;③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已经通过县市审查,证书尚在办理之中的人员。

二、具体程序

①本人写出书面转正申请;

②学校召开民主测评考核会议;

③对符合转正定级的人员由学校负责统一填写《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分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一份(审批表中的学校转正定级“鉴定意见”要认真填写、准确评价不得敷衍了事),并上报转正定级报告。

三、工作要求

新聘用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牵扯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安排专人进行清理摸底上报,

对相关政策把握不精准的要加强请示汇报,因人员范围摸底不准,造成工作人员未能按时转正定级的,责任自负;要安排专门会议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认真考评,对不服从管理,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上报转正定级。各校务必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符合转正定级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105室),上报时一并报送转正定级人员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分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灵台县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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