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控

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医疗机构安全防控工作,预防和避免伤医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正常就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加强警务室及人员配备,严格按照《陕西省医院警务室建设规定(试行)》的要求,为警务室配备必要的警用装备防护设施及办公设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医院内重要医疗场所人员通道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报警装置,实行24小时全方位、实时监控。高层窗户要加装防护设施,电梯间、配电室、楼顶要落实防范措施。要配齐安保人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有效应对、迅速隔离、立即报警、就地处置。进一步完善医警联动机制,及时迅速果断处置涉医突发事件以及暴力伤医案件,严密防范重大伤医案件和群体性涉医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对医疗纠纷登记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排查有潜在伤医倾向的重点人群,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实施联防联控,预防不良事件发生。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过激行为工作流程》

要求,建立完善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院前急救应急演练、伤医行为、高层人员坠楼等应急处置演练。针对演练过程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形成演练总结报告,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等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发生医疗纠纷后,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要求。尽早发现引发矛盾纠纷特别是危及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的苗头和隐患,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

四、提高医护人身安全防护意识。各医疗机构要对医务人员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发现并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具备一定正当防卫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医院要在科室设立安全预防员,每个科室在每一班也要明确人员担负安全预防员任务,随时掌握特殊病人或家属的不良情绪,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应对,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要在本系统、本单位内开展一次冬季医疗卫生

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逐项消除问题隐患。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前期排查基础上,要积极推动电气线路改造,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整治,重点整治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危化物品储存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加强电梯运行管理,保证电梯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执行到位。加大急救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力度,定期对使用的急救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