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务决算审核方案
第一部分总则
1.1 为规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明确审核工作要求,保证审核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1.2 本方案适用于指导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
1.3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务决算审核(以下简称决算审核)包括完工财务决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两部分,其中完工财务决算审核原则上以各设计单元工程为审核对象。
1.4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负责决算审核的各项组织工作,审核单位的选择、委托及审核报告的验收等工作由中线建管局负责。
1.5 各项目建管单位负责提交编制完成的财务决算报告及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协助配合审核工作,各项目建管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交决算审核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各项目建管单位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配合做好决算审核工作,提交审核所需的工程、财务、统计等资料。
1.6 决算审核目标。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及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发现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
建议和措施,为项目建管单位及时整改,并真实、完整、全面的反映
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投资完成情况提供保障。
1.7 决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审批情况;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三)合同实施情况;
(四)建设监理制情况;
(五)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情况;
(六)征地移民、文物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八)尾工投资及预留费用;
(九)交付使用资产
(十)历次审计、稽察及财政评审等整改落实情况;
(十一)竣(完)工财务决算报告;
(十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十三)其他审核事项。
1.8 决算审核期间。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完)工财务决算基准日止。
对基准日以后的事项要视工作需要予以延伸审核。
1.9 审核单位在决算审核中采取的程序、方法以及对质量的控制等应满足政府审计和财政部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要求。
第二部分审核依据
2.1 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2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4 经批准的项目管理预算
2.5 历年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2.6 历年下达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2.7 项目合同(协议)
2.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项目审批情况的审核
3.1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
3.2 建设用地、项目开工是否得到主管部门批准,批文是否齐全。
3.3 项目管理预算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第四部分工程招投标的审核
4.1 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的内部控制制度。
4.2 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1 是否制订了分标方案;分标方案是否合理;分标方案是否在招标前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批准。
4.2.2 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非公开招标项目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2.3 审核中标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盲目压价、恶性竞争情况。
4.2.4 招标程序中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是否合法、合规。
4.2.5 需要重新招标项目是否重新组织了招标。
4.2.6审核标底编制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必要时审核标底文件(如有)的合理性,标底的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
4.2.7 招标代理单位资质及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4.2.8 与招投标有关其他问题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部分合同实施情况的审核
5.1 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5.1.1 建管单位是否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了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
5.1.2 建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5.1.3 审核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有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分包是否合理并经审批,是否以分包人的名义进行转包。
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合同终止的审核。合同内容是否履行完毕,合同验收的手续是否完备;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情况;合同履行中产生的差异及原因分析;有无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1.4 在审核过程中,可对施工单位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延伸审核。
5.2 工程价款支付审核
5.2.1 工程价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约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5.2.2 是否按合同规定扣留了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5.2.3 与支付工程价款有关的其他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5.3 对工程造价的审核
5.3.1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是否与批复初步设计文件要求相符,投资总额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并对差异进行原因分析。
5.3.2 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单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3.3 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变更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整;变更的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材料价格等的确认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是否存在以变更名义变相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造成损失浪费或转移资金等情况;是否存在将变更审批权限化整为零的情况。
5.3.4 索赔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索赔原因及依据是否充分,索赔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5.3.5 价差的范围、计算、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3.6 预备费的动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
5.3.7 对施工、监理、建管单位三方的工程建设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印证,以检查工程量、单价及工程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3.8 审核勘测、设计、监理、科研、招标代理等其他合同的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第六部分建设监理制情况的审核
6.1 监理单位资质是否满足建设项目要求。
6.2 监理机构组成、现场监理人员资格及数量配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