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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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农太湖办[2011]03号
关于组织预申报太湖水环境治理(农业类)
第五期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通知
太湖流域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
根据省政府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部署,太湖水环境治理第五期省级专项资金拟于2011年上半年组织申报。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管理,提升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水平,经研究并征得省有关部门同意,我委决定开展第五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预申报工作,结合正在进行的省实施方案修编工作,建立项目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国家总体方案、省实施方案、小流域规划以及省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程项目和工作任务,第五期项目将在前四期的基础上,继续对纳入上述规划方案的重要水功能保护区的面源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予以支持。类别包括:畜禽场废弃物处理(发酵床圈舍新扩建、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规模畜禽场粪污“三分离一净化”处理设施)、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水葫芦控制性种养、环湖沿河生态农业圈带(循环、有机)农业示范工程、缓释肥科技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等工程类项目(面源污染监测体系项目同时启动,另行布置)。
二、项目申报要求。第五期项目申报指南、实施方案均进行了完善修改,并新增加了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申报汇总表(附件1-4)。本期项目申报主体分为地方政府及部门、农业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地方政府及部门包括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镇政府(镇农技中心)及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村社合一),要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能力;农业企业原则上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誉纪录,对改善自身生态环境有迫切愿望,熟悉所申报项目的建设要求,服从行业部门管理。列入省环保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村庄不得重复申报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见附件5)。新扩(改)建发酵床圈舍工程、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工程等三类项目,要求按类别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地方农林局集中打包申报,每类项目统一做1份可研报告,每类项目中各子项目需单独做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书。其它项目均要单独做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书。鼓励和优先支持氮磷流失生态拦截集中连片整治项目。
三、项目资金支持。继续对工作机制健全、能力水平突出、督查考核良好的县、市(区)予以重点支持,
对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经过治理后环境效益较为明显的项目重点资助。为减轻地方财政及企业配套资金压力,经与省有关部门协商,拟适当降低部分项目单位总投资额,省级资金补助标准维持不变。申报的项目必须建设内容明确,经费预算合理,并按照要求填写资金预算表(见附件3)。本期申报项目凡是申请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或购置的设施,原则上必须是2010年6月份以后竣工完成的项目(以合同、台帐及发票等日期为准)。
四、申报工作开展。预申报工作按照正式申报要求开展,目的是建成第五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请各省辖市农委抓紧组织所辖县(市、区)启动项目预申报工作(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部分县(市、区)住建局、水务(水利)局、环保局由农委负责通知),并在2月28日前,将预申报项目资金预算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我委。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和指导项目申报单位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涉农项目咨询公司提前编制可研报告、工程设计书(必须附有项目点位图、平面图和施工图等“三图”)和实施方案,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材料准备工作。我委将对项目预申报单位组织培训、预审,建立第五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作为项目正式申报和我委实质性审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吴 昊 025-********
马国胜 025-********
传 真:025-********
电子邮箱:86263951@
附件:1.江苏省太湖水环境治理(农业类)第五期省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江苏省太湖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文本(五期)
3. 第五期太湖流域面源污染治理申报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第五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5. 太湖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江苏省太湖水环境治理(农业类)
第五期省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江苏省太湖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太湖水环境治理国家总体方案、省实施方案及各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年度目标责任书签订,充分运用“以奖促治”手段,突出重点区域、实施重点项目,规范项目管理,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循环理念为核心,大力提高农业废弃物和农田养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农业功能由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并重转变,农村环境实现生活文明、生态宜居。
一、项目支持类型及要求
第五期太湖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在总结前四
期的工程实践和成效经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内容,细化投资预算标准,减轻配套资金压力,使省级专项资金充分体现出引导作用,提高使用效率。根据近年工作实践,下调部分类别项目总投资,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不变,补贴额度原则上为40%左右,其中控制性种养水葫芦项目为50%。项目建设期限均为1年(可跨年度,但不得迟于省级验收时间)。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工程。对规模畜禽场进行综合治理,减少畜禽粪便污染。重点支持发酵床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和规模畜禽场“三分离一净化”新模式,即“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固液分离、生态净化”处理系统。优先支持以奖代补项目和生态健康养殖创建基地。
1、新扩(改)建发酵床圈舍工程。项目申报单位为养殖场或养殖大户,必须自建自养。建设内容包括发酵床圈舍基础设施建设、菌种和垫料制作等。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猪圈200元/m2,禽场100元/ m2。优先支持建设面积较大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工程初步设计书及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统一打包申报并组织编制可研报告,每个子项目实施方案需明确提供点位图、平面图及施工图。
2、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已取得肥料登记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可有效集中收集周边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或分散畜禽养殖粪便生产商品有机肥,已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新(扩)建发酵大棚、生产车间,购置生产设备等,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年以上。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工程初步设计书及实施方案,并提供收集周边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的有效证明。按生产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划分,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100-150万元。
3、规模畜禽场粪污“三分离一净化”处理工程。申报主体原则上为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若还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具有动物防疫证明,资金管理方式可参照太湖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由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治污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并督促指导养殖场做好资金台帐明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雨污分离设施、污水收集池、发酵大棚(建议采用钢架结构),购置高效固液分离机,建设生态塘对收集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根据畜禽场规模及建设内容,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50-80万元。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工程设计书(要有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需明确提供点位图、平面图及施工图)、实施方案。
(二)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必须
重点围绕环湖(含太湖、阳澄湖、滆湖、长荡湖)一级保护区、省界考核断面及入湖、入河支浜等重要水功能区。重点支持入河支浜和规模较大的粮食、高效设施农业(园艺)园区生态化改造,对周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废(尾)水进行生态拦截,减少氮磷养分进入水体。
申报要求:该项目由地方政府或部门牵头组织打包申报,二级责任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镇农技中心、行政村村委会(村社合一)等。单个项目实施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原则上拦截粮食基地农田面积不少于500亩,园艺基地面积不少于300亩,均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农业园区,可由地方农业部门打包申报,连片实施。不得将道路建设和其他生产设施扩建等内容列入其中,凡将鱼塘、蓄水池等特殊用途的水体作为生态塘申报的,要提供退渔还湿工程设计图及相关水面征用证明。申报支浜治理的,该支浜必须以承接农田排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为主,水质为Ⅴ类标准以下(包括Ⅴ类),水生态环境恶化,已被乡镇以上地方政府(含乡镇)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可研报告由县(市、区)农林局统一组织编制,每个子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工程设计书及实施方案,工程设计书中需明确提供点位图、平面图及施工图。
建设内容:对平原水网地区,实施生态沟渠塘系统工程,通过生态化改造,吸收利用径流中的养分,促其循环再利用;对丘陵山地经济林果和茶叶生产基地,实施生态导流沟渠塘和生态护坡工程,沿等高线种植根系发达、耐旱耐寒的植物,形成植物阻截带,防止水土流失和养分流失;对入河支浜,构建合理的生态群落,增强氮磷拦截吸附能力。淤积较为严重的沟渠塘和支浜,应进行清淤和清除恶性杂草,并配置水生植物,种植垂柳,用多年生黑麦草等护坡,建拦截透水坝等。植物覆盖率占工程总面积的50%以上,其中耐寒植物占植物面积的75%以上(如黄菖蒲、灯芯草、兰花三七、吉祥草、聚草等)。不得种养水葫芦等生态风险植物。生态塘要有一定的截水容量,净化后的污水要尽可能回灌农田园地。
补助标准:该项目单位总投资由前期100元/m2调整为75元/m2(利用现有排水沟渠塘改造),其中省级资金补助30元/m2,每个子项目补助额度为30-60万元,省补资金用于清淤的比例不超过30%。
(三)生态农业圈循环、有机农业工程。
1、有机农业工程。推进环湖一级保护区及省界考核断面区的规模连片农业示范区有机农业示范工程建设。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农业企业。项目核心区建设面积达到500亩,辐射区建设面
积要达到2000亩左右(均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核心区按有机栽培方式生产,辐射区按绿色食品要求生产。建设内容包括(1)生态屏障:项目区四周及机耕路两侧建设生态防护林隔离带、生态沟渠塘改造;(2)基础设施:道路贯通,桥涵闸齐全,土地有机转换;(3)节水设施:喷灌、滴灌设施,丘陵茶果基地生态导流渠、蓄水池及提水泵站;(4)废弃物循环利用:废弃物收集池、堆沤池、秸秆还田设备等;(5)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太阳能杀虫灯、防虫网、诱虫黄板和其他化学氮肥、化学农药减施的各项替代性工程措施;(6)全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控制及检测设备。各申报项目可根据自身实际,全部或有选择性地实施上述(1)-(6)建设内容,其中第(2)项不得享受省级资金补助(可纳入项目总投资),全部由地方配套或企业自筹。
原则上同等条件下省级补助资金从高到低排序为水稻﹥设施蔬菜﹥经济林果﹥茶叶,支持额度水稻120-150万元,设施蔬菜100-120万元,经济林果80-100万元,茶叶60-80万元。在上述前提下,根据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标准和技术难度进行增减补助资金。需提供可研报告、工程设计书及实施方案,工程设计书中需明确提供点位图、平面图及施工图。该项目申报后,要按照我委编制的产地环境、土壤肥力和农产品质量监测方案,由我委统一组织监测,对该基地能否满足有机栽培方式生产和绿色食品生产进行环境质量评价。
2、循环农业工程。对流域内基地规模较大、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循环农业工程,由地方政府及部门代为经营管理的,土地已集中流转的农业园区也可通过实际经营管理部门直接申报。项目核心区建设面积达500亩以上,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建设内容可参照有机农业工程中(1)、(4)、(5)等3个方面要求(三者必须全部实施),但化学氮肥、化学农药减施率达50%以上,废弃物利用率达90%以上。鼓励规模畜禽场就地消纳粪污循环利用,自有配套农田(林果)200亩左右,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林禽、林畜等立体种养模式规模应大于200亩,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根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60-90万元。需提供可研报告、工程设计书及实施方案,工程设计书中需明确提供点位图、平面图及施工图。
(四)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工程。建设独立的处理设施,对无法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集中居住和规划保留自然村庄生活污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该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整体打包申报,并按我委要求提供各处理设施建
设内容和资金汇总明细。对已经纳入污水处理厂接管处理及已获得过太湖治理项目支持的村庄不得重复申报。列入省环保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村庄不在申报范围。可研报告由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编制,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供工程设计书(需明确提供点位图、平面图及施工图)和实施方案。优先支持以奖代补项目。
补助标准:按自然村庄规模及处理效果划分,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10-40万元,重点补助建设独立处理设施及化粪池连接处理设施的部分管网。省级补助不超过工程总投资的40%或不超过2000元/户(就低原则)。
(五)水葫芦种养、打捞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责任主体,实行开放性水面集中种养,种养区域为太湖梅梁湖、竺山湖、滆湖以及与上述水体相连的氿、荡等。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县(市、区)农林部门批准后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根据工作实际,第五期控制性种养水葫芦项目单位总投资调整为4000元/亩,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不变,仍为2000元/亩。省农委将严格按照《太湖流域控制性种养水葫芦技术规范》,在保种春繁及种养设施完成阶段、水葫芦大水面放养结束阶段和机械化打捞资源化利用等三个阶段,组织督查考核,按照“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以最终核定的实际种养面积、生物量和资源化利用量统筹计算作为拨付剩余资金的重要依据。在项目正式下达后只预拨省补资金的30%,在种养阶段通过省级考核合格后再拨付30%,剩余资金根据省级总体验收结果情况给予拨付。
(六)缓释肥科技攻关及产业化示范项目。另行要求。
二、注意事项
1、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名称及性质,且申报单位为第一责任主体,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项目申报管理。
2、凡是以县(市、区)打包申报的项目,在可研报告中要明确每个子项目的责任主体、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预算。
3、实施方案中,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必须由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4、前期太湖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三河三湖”专项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若无新建工程建设内容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省有关部门确定不支持的及申报材料缺项的项目不予审核。
5、已列入地方拆迁范围的企业和村庄不得申报。
6、本专项为农业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切实有效削减面源污染物排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不得转换成生产发展项目。
7、所申报项目必须为已开工、在建或已建项目,有较好实施基础,项目建设
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的项目优先支持。
8、申报的项目凡是涉及申请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或购置的设施,原则上必须为2010年6月份以后竣工完成的项目(以合同、台帐及发票等日期为准)。
三、材料装订
项目申报材料要汇总成册,原则上装订为一本,具体装订顺序如下:
1、太湖水环境治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程设计书(含“三图”)、实施方案(附件2)
4、地方发改委(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5、资金配套承诺文件
6、企业单位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2010年度年检报告
8、规定的各项目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流转合同、畜禽粪便收集协议(合同)等。
9、项目建设涉及的其他资料或证明
附件2:
项目类别:太湖水污染治理省级专项
江苏省太湖流域面源污染
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所在地区: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主管部门:
江 苏 省 农 业 委 员 会
二O一O年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1.项目名称 2.项目属性 □新建 □扩建 □改建 3.项目进度 □开工 □建设中 □完工 4.总 投 资 5.已投入资金 6.新申请资金 其中:申请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 2).省级财政 3).地市财政 4).县及县以下财政 5).自筹资金 7.实施单位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项目主要内容
1
·
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生产规模和财务等相关情况】 2
·
现有工作基础
【项目单位实施本项目已具备的工作基础和相关经验】
【项目实施具备的人才队伍、经费配套投入能力及服务管理能力】
3
·
建设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污染现状或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建设是否符合省里和地方产业和行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建成后对促进环境改善的积极作用】
4
·
项目前期准备情况
【可研报告及工程设计书编制情况】
【开工建设进度、已完成投资情况说明】
5
·
项目建设方案
【技术模式简介】
【设计依据】
【具体工艺流程、建设内容和污染物处理规模】
【需购置的设备(设施)型号、规格、数量及资金预算等情况】
备注:必须提供项目点位图、平面
图和施工图。 三、项目预期效果
6
·
效益分析
【环境效益分析,包括测算COD、总氮、氨氮和总磷等污染物减排量,对促进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和水质好转等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分析,包括示范带动作用、农业生产者节本增收等情况】
四、项目运行管理
7
·
有效运行管理方案
【项目管理机构建立、运行管理模式及成本分析】
【采取何种后续维护管理机制和方式】
五、工程建设进度表
时间安排 工程建设进度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六、承 诺 书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我单位申请太湖流域面源污染治理省级专项资金,特向贵部门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我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均真实、准确,无任何隐瞒和虚假。
二、该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项目若申报成功,保证严格按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省有关部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
四、保证服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和检查。
如有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并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实施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七、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盖章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该申报项目已经我局专人现场实际考察和材料核查,情况分别如下:
1、描述实地考察结果。
2、反应材料真实性与否。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是否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现场核查人签字:
材料核查人签字:
附件3:
第五期太湖流域面源污染治理申报项目资金预算表(一子项目一表)
市 别 县(市、区) 性 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项目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及地址 GPS定位点 序号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和用途 规格型号 规模数量 单 价(元) 小 计
(万 元) 资金来源(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省级 地方 自筹 …… 合计 100% 备注:1、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用途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规定的该类项目申
报要求进行细化填写,对于购置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参照执行。标准及型号为施工标准及购置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型号。
2、规模和数量必须填写明确(单位可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分为m、m2、m3和台、套、件等)。单价应根据申报指南或市场行情填写。
3、资金来源中,省级资金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总投资比例构成中,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附件4:
市 县(市、区)第五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拟申请补助(万元) …… 附件5:
太湖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名单
南京高淳:
固城镇:固城村、双岗村、义保村、漕塘集镇
东坝镇:东坝村、东风村、新中村、和睦涧、沛桥村、河南村、下坝村、下坝集镇、青山集镇
桠溪镇:镇南村、镇东村、胥河村、韩桥村、安乐村、观圩村、赵村、桠溪村、顾陇集镇、定埠集镇
无锡宜兴:
周铁镇:欧毛渎村、下邾村、徐渎村、洋溪村、中新村
新庄街道:茭渎村、核心村、洪巷村、曹家村
丁蜀镇:方钱村、大浦、浦南、汤庄村、渭读村、洋渚、双桥、定溪
无锡锡山:
东港镇:东湖村、港东村、里西村、港南村、勤新村、新巷村、东升村、山联村
锡北镇:八士村、泾西村、新坝村、泾新村、周家阁村
羊尖镇:严家桥村
云林镇:芙蓉村、双桥村
东北塘镇:农坝村
常州金坛:
金城镇:南戴村、城南村、黄庄村、岳阳村、方边村、涑渎村、新河村、韦家村、钱家村、湖溪村
尧塘镇:岸头村、林丰村、万新村、新春村、庆升村、泗庄村
常州武进:
雪堰镇:全镇范围,包括漕桥村、楼村村、新康村、漕桥集镇、潘家村、曹家村、城东村、潘家集镇、太滆村、南宅村、王允村、凤凰村、夏墅村、周桥村、雪西村、谢家村、阖闾城村、绣衣村、圣烈村、共建村、城西回民村。(雪东村、费巷村、龚巷村、夏庄村因往年中央农村资金支持,本年度不再支持)。
苏州吴中:
横泾镇:长远村、新齐村、新路村、上林村、上巷村
越溪镇:旺山村、吴山村、龙翔村
木渎镇:五峰村、天池村、善人桥、香溪村、西跨塘、天平村、尧峰村
胥口镇:马舍村、采香泾村、合丰村、箭泾村
穹窿山:穹窿村
临湖镇:湖桥村、石庄村、采莲村、界路村、浦庄村、前塘村、牛桥村
香山镇:香山村、墅里村、长沙村
光福镇:
冲山村
东山镇:渡桥村、渡口村、吴巷村、太湖村、潦里村、莫厘村、陆巷村、三山村、新潦村
金庭镇:石公村、衙甪里村、缥缈村、庭山村、蒋东村、东村、堂里村、林屋村
苏州吴江:
横扇镇:星字湾村、四都村、厍港村、诚心村、新湖村、菀南村、同芯村、圣牛村、姚家港村、叶家港村、双湾村、大家港村、北横村、沧州村、戗港村、王焰村、安湖村、菀平社区(撤销镇)
七都镇:丰民村、庙港社区、盛庄村、陆港村、爃烂村、望湖村、太浦闸村、双塔桥、开弦弓村、联强村、吴溇村、光荣村、东风村、开明村
镇江丹阳:
珥陵镇:丈山村(原云林集镇)、黄埝村、珥城村、祥里村、积庆村、扶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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