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问答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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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契税的计税依据1.买卖取得为成交价;2.赠与为税务核定价;3.交换取得为差额,低价值的一方纳税;

4.划拨补交的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分期付款的以合同总价计征;附属设施单独计价的,按当地规定税率征税;与房价统一计价的,适用房屋相同的税率;

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简述车船税的税收优惠1.减税规定:省级政府可对纳税困难的纳税人定期减征或免征;对个人自有自用的自行车,自行决定车船税的征税和减免。2.车船税免税规定:A.非机动车船;B.捕捞、养殖渔船;C.拖拉机;D.警用车船;E.军队、武警专用车船;F.驻华外交机构或人员的车船;G.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简述城市建设税的税收优惠1.海关对进口货物代征了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城建税。

2.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建税;但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城建税。

3.三峡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

论述税务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A.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B.查阅被代理人的涉税资料,查看业务现场,要求被代理人配合;C.向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务政策法规;

D.对税务机关提出批评建议,举报违法;

E.对税务机关决定不服,享有复议和诉讼权。

2.义务:A.办理业务时向税务人员出示执业证书,如实提供资料;B.制止被代理人的税务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C.保守秘密;D.建立税务档案制度。至少保存5年。

简述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1.依法代理原则;2.自愿有偿原则;3.保守秘密原则;4.独立公正原则;5.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简述税务代理的功能价值A.微观层面:①弥补纳税人税法专业知识的不足,减轻其负担,获得“节税”效益;②有助于税务机关做好税务执法工作,提供信息反馈,有助于提高执法实效。B.宏观层面:①促进双方有效交流,减少征税成本,增加税收收入;②代理人作为第三方对征纳双方起监督作用。

简述最新税制改革与税法制度的变化1.积极稳妥推进税费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型基金;

2.逐步完善现行税种,巩固1994年税制改革成果;

3.应对“入世”要求,削减关税,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

4.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5.推进地税改革,改革地税管理。

简述增值税的特点以及作用A.特点:1.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中性;2.税源广阔,具有普遍性;3.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4.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凭进货发票注明税额抵扣款,并在出口环节实行零税率。B.作用:1.税收具有中性,不会干扰资源;2.具有互相勾稽机制,有利于防止偷漏税;3.出口零税率,有利于出口贸易的开展;4.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实行凭票抵扣,有利于防止偷漏税。

我国增值税的立法原则(我国1994年增值税改革的基本原则)1.普遍征收原则;2.中性,简化原则;3.多层次、多次征原则。

出口货物退税管理原则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简述2003年出口退税改革内容——1.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退税率;2.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3.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退税的新机制;4.结合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推进外贸体制改革;

5.累计欠税由中央负担。

简述印花税的税目——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1.各种民事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执照;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

简述印花税的纳税人1.立合同人。指合同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代理人有代理义务,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法义务。2.立据人。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人。3.立账簿人。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人。4.领受人。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执照的人。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或领受,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人。

论述税款征收方式——税收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状况,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组织入库的具体方式。1.查账征收:纳税人自行计税,申报复核后,向金库缴税。适用财会制度健全,

能按期、正确核算的企业。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查实金额,核定税额,向其征收或由其自缴。适用财会制度不够健全,但能控制经营且未实行定期定额的小型集体和个体户。3.查验征收:分为就地查验征收和设立检查站查验征收。适用城乡集贸市场临时经营或缴纳集贸税收的纳税人。4.定期定额征收:适用经营稳定但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包括在集贸市场有执照的个体户)和集贸市场按月征税的其他经营者。5.代扣代缴:目的在于对零星分布、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适用个人所得税。可得代扣代缴税款2%的手续费。6.代收代缴:目的在于对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无法征收的领域实行源泉扣缴。如增值税委托加工产品。可得2%手续费。7.委托代征: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原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是强制的,委托代征是自愿的。)8.其他征收方式:核实征收、自报核缴。

简述税法的特征——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2.税法是以确认税收权力(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

3.税法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

4.税法是实体内容与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简述税法的调整对象——1.税收分配关系;2.税务管理关系;3.税款征收关系;4.税务检查关系;5.税务稽查关系。

简述税法的作用——1.对纳税人的保护和对征税人的约束作用;2.对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维护作用;3.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制裁作用;4.对税收职能实现的促进与保证作用。

简述税权的特征——1.专属性:主体方面的特征,专属于国家;2.法定性:由宪法和法律规定;3.公示性:具体内容变更时的特征,是依法纳税的内在属性;4.优益性:纳税发生争议,应先纳税或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再复议(复议是必经阶段),不服再起诉;5.不可处分性:不可自由转让,不可放弃税权,是区别于其他经济权利的的特征。

简述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建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2.责、权、利有机统一的原则;3.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原则;4.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

简述增值税专业发票的开具要求——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专业发票。

简述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2.房地产开发的成本、费用;

3.经税务机关确认的旧房和建筑物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

5.财务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简述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免税的情形——1.建造出售普通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20%;2.城市规划、国家建设依法征收、收回的房产;3.因规划、建设需要,纳税人自行转让的房产;4.个人互换自有居民房;5.因个人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转让原住房,住满5年免税。(满3年不满5年减半征收)

简述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形——1.隐匿、虚假房地产成交价格的;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的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论述税收保全——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担保,但纳税人不能提供的,经县级以上税务负责人批准,可采取以下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必须开付清单;纳税人已纳税款的,应在收款后24小时内解除保全;期限期满仍未纳税的,经县以上税务负责人批准,可划拨冻结存款或拍卖、变卖查封扣押财产,以所得抵缴税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价值与税款相当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3.不宜长期保存的扣押物可拍卖、变卖保全其价款。

简述消费税的特点及作用——A.特点:1.课税范围选择性;2.征税环节单一性;3.征收方式多样性;4.税率设计灵活差别性;5.税款征收重叠性;6.税负具有转嫁性。B.作用:1.调节作用;2.收入作用。

简述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即应税消费品的范围)——1.过度消费有害的;2.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3.高消耗或高档消费品;

4.不可再生的石油产品

5.具有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

简述关税特定减免税的范围——1.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的货物减免关税。2.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件、备件,免税。3.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产品而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同进口的技术和配件、备件,免税。为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先进技术而按合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税。4.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进口的设备,免税。5.符合规定的进口科研、教育用品,残疾人专用品,

免税。6.对边贸互市贸易和小额贸易免税。

论述税法法定原则——1.概念: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规定,税法构成要素也必须且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只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无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

2.内容:A.课税要素法定原则,是模拟刑法罪刑法定原则而形成的税法原则,是指课税要素的全部内容和课征以及程序必须有法律规定;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是指在法律和授权立法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中,对课税要素和征收程序等内容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不发生歧义;C.程序合法原则;也称依法稽征原则,是指征税机关以法定程序征税,纳税人依法定程序纳税和司法救济的权利。同时不允许达成变更征纳程序的协议;D.税收体制,税种,税收优惠法定等。

简述税法有权解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1.问题:行政解释垄断,立法、司法解释几乎空白2.解决:A.根据税收法定主义要求,税法解释主体权限法定,行政解释不得涉及税法的基本要素;B.根据税收公平主义要求,税法解释方法必须统一、科学,要使适用于某一群人的规则不因地区、行业的不同而不适用于相同情况的其他人;C.根据保护纳税人权利要求,必须打破行政解释垄断现状:行政机关既是征税主体又是规则制定者,角色冲突明显,无法兼顾征纳双方利益。

简述营业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较大程度缩小;2.简并和调整了税目税率,均衡税负;3.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可靠;4.改革了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简述完税凭证的概念及其使用要求——1.概念: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统一制定,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征收税款或纳税人向国家金库缴纳税款所使用的一种专用凭证。2.使用要求:A.必须专票专用,并应先领先用,顺序填开,不得跳号使用;B.复写式及涂炭式必须一次填写,不得分次填写,各栏目要填写齐全,不得漏填,涂改,挖补或字迹模糊;C.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证,必须全份注明“作废”字样,按照规定办理作废手续,不得自行销毁。

论述个人所得税的的征管模式和具体征管规定——A.征管模式:我国目前采取源泉扣缴,分期预付税款,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稽核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模式。B.具体征管规定:1.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2.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3.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4.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5.加快信息化建设;6.加强高收入者的管理;7.加强税源的源泉管理;8.加强全员员额管理。

简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4.劳动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9.财产租贡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1.年所得12万以上的;2.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在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述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完善——1.尊重人权,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税法理念:A.法律上确保征纳双方地位平等;B.高效优质服务,真正实现税收执法从监督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C.税收执法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2.制定税法通则:全面保障纳税人权利。

3.建立协调税收执法权与纳税人权利冲突的机制:A.明确税收执法权限;B.强化税收执法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的协助;C.完善税收执法的监督。

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体现税收公平原则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3.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4.贯彻区域发展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5.鼓励企业自主创新。6.通过特别纳税调整,体现实质课税原则。

简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抵免”制度的特点——

1.实际限额抵免:即必须是在境外已经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并且不得超过我国税法规定的限额;

2.分国不分项的抵免限额;

3.国与国之间的互相抵免。

简述应纳税额核定的使用情形——1.不设账簿的;2.应设而未设账簿的;3.虽设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的;4.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5.未按期纳税,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论述一般税务机关税务检查权的实现方式——1.检查纳税人的纳税资料;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或

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主体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主体提供相关资料;4.询问纳税主体纳税相关情况;5.到车站、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主体有关财产的有关单据等资料;6.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检查纳税主体的存款帐户;7.进入纳税主体电子记帐系统检查有关资料。简述关税的特点——1.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或国境的有形货物或物品:贸易性的商品和非贸易性的物品;

2.我国关税以关境为界,而不是以国境为标准;

3.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

4.计税依据是完税价格:

5.征税主体是海关;

6.关税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

7.关税法规相对独立自成体系。

税务稽查的具体程序——1.确定税务稽查对象和立案;2.实施税务稽查;3.税务稽查审理;4.执行税务稽查处理决定。

简述纳税担保的适用范围——1.纳税期限前,纳税人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税收;2.欠税纳税人或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3.纳税人同税务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复议;4.其他法定情形。

简述税务代理的特点——1.主体资格限定性:被代理人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代理人是税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2.法律约束性;3.税收法律责任的不可转嫁性;4.有偿服务性。

论述税务代理的范围——1.税务登记;2.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3.纳税申报;4.缴税或申请退税;5.制作涉税文书;6.审查纳税情况;7.建账建制,办理税务;8.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9.办理行政复议手续;10.其他业务。

简述财产税的特点——1.以财产为征税对象;2.是直接税;3.以占有、使用、收益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4.可以与消费税、所得税相配合,发挥多方面调节作用。

简述资源税税目及其特点——A.税目:原油、原煤、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B.特点:1.征税目的在于因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2.采用差别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征收3.征收范围较窄;4.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简述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1.纳税人消灭;2.纳税人被撤销;3.纳税人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4.境外企业在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和提供劳务。

论述税收优先权——税收优先权是一种一般优先权,即当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收债权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于其他债权受偿。我国税收优先权的基本内容:1.优于无担保债权;2.优于发生在后的担保债券;3.优于行政处罚和没收违法所得。

简述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基本原则是指在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1.税收法定原则;2.税收公平合理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

论述偷税的法律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人伪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是一种故意逃避纳税义务的恶劣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对偷税行为都规定了严厉的处罚:1.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属于一般性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一下罚款。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一下的罚金。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一下罚金。4.企事业单位犯偷税罪的,判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罚金,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2.税收法律关系是基于税法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关系;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权的税收机关;4.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向国家转移的无偿性。

简述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情况——1.纳税人自身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纳税人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发生变化;

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5.不可抗力。

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终止的情况——1.纳税人完全履行纳税义务;2.纳税义务因超过法定期限而消灭;3.纳税人具有免税条件;4.税法的废止;

5.纳税人的消灭。

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纳税人经营规模的大小以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具体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税额在1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税额在18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为小规模纳税人。3.财务制度健全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4.上诉划分标准中,最关键的是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简述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意义——两者在增值税法中的地位不同 1.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只能采取简易方法,不能采取抵扣法,无权只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但是,为了既有利于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又不影响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经营,对会计核算暂时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经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所在地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简述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特点——1.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计税,即按照销售额和6%的征收率(1998年7月1日起,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为4%)直接计算;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简述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组织: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论述我国纳税人权利——1.税收知情权;2.要求保密权;3.申请减税权;4.申请退税权;5.申诉申辩权;

6.请求回避权;

7.选择纳税申报方式权;

8.申请延期申报权;

9.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10.拒绝检查权;11.委托税务代理权;12.取得代扣、代缴手续费权;13.索取完税凭证权;14.索取收据或清单权;15.税收救济权;16.请求国家赔偿权17.控告、检举、举报权。

我国进出口物原产地认定标准——1.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2.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简述税收减免管理——1.包括法定减免、特案减免、临时减免。又可分为报批类减免、备案类减免。2.减免内容:A.鼓励产品更新、促进出口、鼓励开荒、鼓励农业生产;B.社会保障减免;C.自然灾害减免。

论述我国税收行政复议——1.税收行政复议又称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2.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A.全面审查原则。包括一是既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也对特定的税务抽象行为进行审查;二是既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对税务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查。B.一级复议原则。该原则是指税务征管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则不能再向任何税务机关申请复议,而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该原则强调了税务机关在履行复议职责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五个方面,坚持有错必纠,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D.不适用调解原则。该原则是指税收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税务争议、进行复议时,既不能居中进行调解,也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而必须对其所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合法的予以支持,违法的予以撤销,不当的予以变更。E.不停止执行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税收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进行审查期间,不停止税务机关作出的所被复议的、具体的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况列外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3.我国税收行政复议制度与普通行政复议制度的区别:A.税收行政复议以税务争议为对象;B.税收行政复议遵循“不告不理”原则;C.税收行政复议具有前置程序的特点;D.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制度。

税法整理和例题答案

增值税(含税价要还原) 一、税率 1.一般纳税人有三档(选择按简易办法征税的例外、销售使用过但没有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例外) ●16%: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电、 原煤、白糖在此档) ●10%:初级农产品、居民生活用品、新闻出版类产品、交通邮政建筑基础电 信服务、不动产租赁和销售、转让土地使用权 ●6%: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装卸、仓储、设计、 广告、鉴证咨询) 2.小规模纳税人有两档 ●5%:针对销售、出租不动产 ●3%(部分会减按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2%,专门销售旧货按2% 二、销项税额 1.只有“折扣销售”“销售折让”可以把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 2.只有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可以把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从销售额中扣除 3.“还本销售”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 4.包装物押金逾期征收增值税(黄酒、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特殊处理) 5.销售额核定:①按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产品或服务平均价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6.视同销售行为要计算销项 三.进项税额计算把握“可抵、不可抵、分期抵” 1.可抵 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③购入免税农产品:进项=买价*12%或10% 2.不可抵 ①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不可抵 ②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有多少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就有多少不可抵. ③购进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进项不可抵 ④非正常损失及相关的交通运输,建筑、设计等服务进项不可抵 ⑤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不可抵 ⑥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进项不可抵 3.不动产分期抵扣(2016年5月1月后第1年60%,第二年40%). ①取得不动产(购入、接受捐赠、接受投资) ②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不动产新建,或改扩建增加不动产原值的50%以上的

税法练习题

第一章 单选 1、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 A.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由法律事实来决定的,所以法律事实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 B.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原则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2、下列属于特定目的税的是(A) A.车辆购置税 B.房产税 C.印花税 D.关税 3、下列税种中,主要由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但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的税种的是(A)。 A.增值税 B.资资源税 C.消费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4、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是(B)。 A.耕地占用税 B.个人所得税 C.车辆购置税 D.土地增值税 5、下列属于国务院立法的是(C)。 A.《税收征收管理法》 B.《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C.《企业所得税法法实施条例》 D.《个人所得税法》 6、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 A.征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 B.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生产环节中应当缴纳的税款 C.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分为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两种 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征税项目,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7、下列税法适用原则中,打破税法效力等级限制的原则是(A)。 A.特别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B.法律优位原则 C.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8、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B)。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贝 力;选项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则的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 9、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并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是(B) A.增增值税 B.车辆购置税 C.资资源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5.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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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税法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本题共小题,每个空0.5分,共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在——上) 1、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3、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属于税收执法主体。 4、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向所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5、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6、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7、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8、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9、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10、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1、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12、根据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法,一般情况下20元

以下罚款可以当场收缴。 13、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4、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缴纳税款是抗税。 15、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16、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税务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7、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按活期存款的利率计算的。 18、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 19、每个公民自出生到死亡都享有权利的能力或资格,在法学上称为:权利能力。 20、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二、判断题(请判断下列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将结果填入答题卷的相应位置,正确的用“√”表示,错误的用“×”表示。本题型共分,每小题分) 1、行政处罚只要事抓准了,处理对了,程序上差一些没关系。(×)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

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四)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五)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大学税法期末考试试题A

大学税法期末考试试题A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用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以[ ]为基础确定的。 A到岸价格 B成交价格 C到岸价格加关税 D成交价格加进口增值税 2、融资租赁合同属于[ ] A购销合同 B财产租赁合同 C借款合同 D技术合同 3、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货物发出的当天 B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C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签订合同的当天 4、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 ] A当期购进数量 B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C当期出库数量 D当期已出售的应税消费品的耗用数量 5、下列消费品[ ]不征收消费税 A陶瓷 B鞭炮 C黄酒 D实木地板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用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税收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 A货币 B纳税主体 C实物 D行为 2、税收按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为[ ] A直接税 B中央税 C地方税 D中央、地方共享税 3、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企业下列[ ]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A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 B自产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C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委托加工货物对外投资 4、下列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耕地是[ ] A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 B菜地 C鱼塘 D苗圃 5、增值税条例规定,允许抵扣的货物的运费金额包括[ ] A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 B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建设基金 C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 D随同运费支付的保险费 6、营业税中适用5%税率的税目有[ ] A服务业 B金融保险业 C销售不动产 D交通运输业 7、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是[ ] A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 B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为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C建筑业的总承包人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 D旅游企业向游客收取的全部价款 8、下列产品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 A固体盐 B原油 C洗煤 D金属矿原矿 9、某矿山某月生产、销售原煤120万吨,应缴纳以下税种[ ] A营业税 B资源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增值税 10、与资源税纳税期限规定相同的税种有[ ] A印花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消费税 11、企业的下列哪些税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 ] A企业所得税 B营业税 C消费税 D教育费附加 E增值税 12、下列所得中,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是[ ] A年终奖金 B独生子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误餐费补助 13、下列项目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按800元实行定额扣除的有 [ ]

最新版税收计算公式汇总

税收计算公式汇总: 一、增值税 1.视同销售行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应征消费税组成价格应加计消费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因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 委托加工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加工费*税率 (1)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税)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 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3%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营业税: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税率 下附营业税税率表: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税目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3% 二、建筑业3% 三、金融保险业5% 四、邮电通信业3% 五、文化体育业3% 六、娱乐业5%-20%

营业税法讲解

第四章营业税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一、纳税义务人: 1.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共七大类劳务。 2.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 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2001年考题) 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答案】BCD 第二节税目、税率(掌握)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 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 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2003年)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 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 艺 5-20%

CPA税法汇总

CPA税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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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保税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环保税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题3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3、纳税人应当向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4、环境保护税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5、环境保护税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6、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7、自《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 8、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9、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10、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二、选择题(不定项选择。每题3分,共30分) 1、《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A.大气污染物 B.水污染物 C.固体废物 D.噪声 2、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计算方法正确的有() A、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B、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C、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D、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3、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二十日内 D、三十日内 4、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承担责任。 A、真实性 B、合法性 C、完整性 D、合理性 5、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纳税人 B、税务机关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71510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法整理新编图文稿

个人所得税法整理新编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四章营业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乙建筑公司为甲企业下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 乙公司将建设完成的一栋楼房交由甲企业使用, 乙公司与甲企业结算工程价款 , 则对乙公司应() A.免征营业税 B.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C.按建筑业税目和销售不动产税目分别征收营业税 D.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3.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 市 ), 一般应依法向( )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 A. 居住地 B. 注册地 c. 机构所在地 D. 劳务提供地 4. 某典当行某月取得死当物品销售收入12 万元,抵押贷款利息及保管费收入 25 万元。 该典当行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 ) 。 A. 1. 25 万元 B. 1. 95 万元 C.2 万元 D.2.96 万元 5. 国家在普通住宅的销售和租赁环节制定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下列不属于营业税现行优 惠政策的有 ( ) 。 A. 个人购买并居住过 1 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 免征营业税 B. 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 1 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 按价差征收营业税 c. 出租的居住房, 减半征收营业税 D. 出租的居住房, 租金按 3% 征收营业税 6. 下列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中, 说法正确的有 ( ) A.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般为每次 ( 日 ) 营业额 100 元 B.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一般为每月营业额 1000-2000 元 c. 起征点如果是 2000 元 , 纳税人营业额为 2500 元, 则只就500 元作为计税营业 额 D. 营业税起征点对营业税纳税人都适用 7. 某企业将 4 年前自建的一幢办公楼转让, 原值 500 万元, 已提折旧 200 万元 , 转 让价款 600 万元。此行为属于转让不动产, 营业税的正确处理是 ( ) 。 A. 不交营业税 B. 应纳营业税 5 万元 c. 应纳营业税 15 万元 D. 应纳营业税 25 万元 8.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 A. 将不动产交付对方使用的当天 B.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c. 签订不动产赠与文书的当天 D. 承受不动产人交纳契税的当天 9. 某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 ,2004年8月购入A债券购人价50 万元 , B 债券购入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税法练习题

?预提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预付所得税 ?预支所得税 ?某国有钢铁企业,每年亏损数额逾千万元 ?某国有汽车制造企业,每年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达百万元?某国有彩电制造企业,目前正受到彩电市场巨大冲击?某市一家较小规模的电信企业 ?自用不纳营业税 ?自用按建筑业纳营业税 ?出售按销售不动产纳营业税

?出售技建筑业纳营业税 ?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本位币 ?会计年度 ?会计核算对象和内容 ?税收 ?无担保债权 ?行政机关对纳税人的罚款 ?担保债权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的减税、免税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无须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因偷税未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请求市政工业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 ?请求市政府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 ?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市政府报告 ?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不予受理 ?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予以纠正和制止 ?向单位领导出具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A 20日 B 30日 C 3个月 D 15日

?A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B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C在10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D在10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退休工资 ?利息所得 ?出租房屋收入 ?中奖收入 12、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概念。下列关于税法的陈述,不 正确的为()。 A、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B、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可以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某些税法,获得授权的 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

各种税法计算方法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老总必看2017-04-18 基本框架 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0年整理)注会税法教材的主要变化.doc

前言 教材的主要变化 知己知彼地备考——知彼 知己知彼地备考——知己 建议与忠告 Ⅰ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教材变化——表面看 1.教材变厚(增加了81页) 从XXXX年版的599页扩张到680页 38字×40行改为38字×38行 2.框架未变 各章顺序未变 教材变化——内容看 1.更新有限、新旧混杂 没有收录小税种减税降费的政策 部分章节(如资源税)新旧混杂 大纲明确截止XXXX年12月31日出台的政策2.优惠更细碎、计算加难度 增值税需要计算的知识点增加 3.程序增考点、实体删重复 教材的具体变化 第一章税法总论

在国家征税的目的上增加现实意义性表述。无实质性变化 第二章增值税法 1.增加运输工具舱位承包、舱位互换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2.增加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的买入价和征税项目规则 3.增加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的境内分包方收入来源的判定 4.增加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规定 5.更新了增值税的税率 6.增加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的后续处理规则,调整了有关公式 7.增加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进项税处理规定 8.增加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9.增加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0.增加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管理规定 11.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专用缴款书的抵税规则 12.增加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 13.调整了出口退税率及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 14.增加和调整了税收优惠政策 15.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政策 第三章消费税法 新增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符合条件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政策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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