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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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按照“恢复灌溉面积”理解,即恢复和少量新增 灌溉面积之和不低于依据该项目标计算的新增灌溉面积, 这样理解比较符合大多数重点县的实际情况。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二)节பைடு நூலகம்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重提高15%,或达 到50%以上,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提高5%,或达到 23%。
“比重提高15%”不是指15个百分点,而是15%(如果 现状比重为40%,要求提高到46%,即6个百分点);
该项指标限定于重点县中的“纯井灌区”和“高效农 业区”,不是指全县;
“高效农业区”并无严格定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自行确定,需要就提,不需要则可不提。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四)井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不低于0.75,渠灌区 灌溉水利用系数(大中型灌区斗口以下、小型灌区渠 首以下):缺水地区平均不低于0.65,丰水地区平均 不低于0.55。
五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行“四制”,规 范工程建设管理。
六是规范前期工作。加强建设方案技术审查,对 各县方案由两部组织合规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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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 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提出的重点县建 设主要目标是:
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分阶段开展小型农 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使每一个重点县经过若干 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 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 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 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 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
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资金整合、资金使用 和监管,以及管护机制等进行考核。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确定,考 核结果与以后年度重点县数量和资金规模直接挂钩。 对考核不及格的重点县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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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四)重点县监管的主要措施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配 合,加强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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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三)重点县管理的基本方式 中央对省:采取“名额分配到省、资金切块
到省、责任落实到省” 的办法进行管理, 两部不直接安排具体项目。 省对县:大力推广竞争立项方式遴选重点县。 部分省按因素法选择重点县。 县对项目:大力推行“七步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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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四)重点县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是规范选择程序。积极推行竞争立项方式遴选重点县。 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重点县建设的组织管理、建
另外全国目前约有1/3的省市自治区节水灌溉面比重 超过50%,有条件的重点县可以采用绝对指标作为建设 目标;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高的县超过70%,低的县不 足1%,相差很大。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需求不大的地 区,可套用“提高5%”的要求。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三)纯井灌区的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工程面积占该 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高效农业区的 喷灌、微灌工程面积占该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达 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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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6、 1-5万亩中型灌区配套改造 华北、西北、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沿海地区的省份
,每省自行选择一个重点县,开展1-5万亩灌区配 套改造试点。选择1处水源工程已除险加固改造完 毕、渠系工程布局完整、管理基础好、地方积极 性高、通过3年建设完成工程整体配套改造任务, 同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完成灌溉用水水 价和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将灌区打造成工程 高标准、管理高效率的示范灌区。
区省份,重点结合渠系工程配套改造,大力开展 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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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5、农村河塘清淤整治 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
湖北、湖南、广东等10个省继续开展农村河塘清 淤整治工作。 河道整治要以改善水环境、恢复和强化河道输水 灌溉、行洪排涝能力为目标,实现沟通周边主要 水系;塘坝整治应大幅度提高安全性,增加蓄水 能力。
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与管理
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建设原则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 尊重民意、民办公助。 整合资源、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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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1、西南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西南五省(
安排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大力开展高效节水灌溉 工程建设,适当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提高 灌溉水利用效率,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开采量逐 步改善地下水生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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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3、西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新疆以中央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规
划为依据; 甘肃以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
为依据; 陕西、青海、宁夏以2013-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总体实施方
案为依据; 集中连片,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促进农业种植结
构调整,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节约农业用水,改善生 态环境。严格限制发展新的灌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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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4、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沿海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 长江中下游平原、淮河以及珠江流域等水稻主产
区、市)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为依据,重点 支持干旱片区以小微型水源为重点的“五小水利 ”工程建设。西藏依据《西藏自治区“五小水利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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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2、华北地下水超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优先集中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一)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10-15%,或达 到60%以上。
“比重提高10-15%”不是指提高10-15个百分点,而是 相对现状比重提高10-15%(如果现状所占比重为44%, 要求提高到48-51%,即4个百分点以上);
由于水资源条件限制,新增灌溉面积的地区差异很大, 有的地区尚有一定潜力,有的地区不仅不可能增加灌溉 面积反而应适当调减灌溉面积,目标可能难以实现。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二)节பைடு நூலகம்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重提高15%,或达 到50%以上,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提高5%,或达到 23%。
“比重提高15%”不是指15个百分点,而是15%(如果 现状比重为40%,要求提高到46%,即6个百分点);
该项指标限定于重点县中的“纯井灌区”和“高效农 业区”,不是指全县;
“高效农业区”并无严格定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自行确定,需要就提,不需要则可不提。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四)井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不低于0.75,渠灌区 灌溉水利用系数(大中型灌区斗口以下、小型灌区渠 首以下):缺水地区平均不低于0.65,丰水地区平均 不低于0.55。
五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行“四制”,规 范工程建设管理。
六是规范前期工作。加强建设方案技术审查,对 各县方案由两部组织合规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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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 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提出的重点县建 设主要目标是:
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分阶段开展小型农 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使每一个重点县经过若干 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 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 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 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 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
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资金整合、资金使用 和监管,以及管护机制等进行考核。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确定,考 核结果与以后年度重点县数量和资金规模直接挂钩。 对考核不及格的重点县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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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四)重点县监管的主要措施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配 合,加强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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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三)重点县管理的基本方式 中央对省:采取“名额分配到省、资金切块
到省、责任落实到省” 的办法进行管理, 两部不直接安排具体项目。 省对县:大力推广竞争立项方式遴选重点县。 部分省按因素法选择重点县。 县对项目:大力推行“七步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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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四)重点县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是规范选择程序。积极推行竞争立项方式遴选重点县。 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重点县建设的组织管理、建
另外全国目前约有1/3的省市自治区节水灌溉面比重 超过50%,有条件的重点县可以采用绝对指标作为建设 目标;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高的县超过70%,低的县不 足1%,相差很大。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需求不大的地 区,可套用“提高5%”的要求。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三)纯井灌区的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工程面积占该 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高效农业区的 喷灌、微灌工程面积占该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达 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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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6、 1-5万亩中型灌区配套改造 华北、西北、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沿海地区的省份
,每省自行选择一个重点县,开展1-5万亩灌区配 套改造试点。选择1处水源工程已除险加固改造完 毕、渠系工程布局完整、管理基础好、地方积极 性高、通过3年建设完成工程整体配套改造任务, 同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完成灌溉用水水 价和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将灌区打造成工程 高标准、管理高效率的示范灌区。
区省份,重点结合渠系工程配套改造,大力开展 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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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5、农村河塘清淤整治 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
湖北、湖南、广东等10个省继续开展农村河塘清 淤整治工作。 河道整治要以改善水环境、恢复和强化河道输水 灌溉、行洪排涝能力为目标,实现沟通周边主要 水系;塘坝整治应大幅度提高安全性,增加蓄水 能力。
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与管理
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建设原则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 尊重民意、民办公助。 整合资源、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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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1、西南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西南五省(
安排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大力开展高效节水灌溉 工程建设,适当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提高 灌溉水利用效率,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开采量逐 步改善地下水生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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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3、西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新疆以中央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规
划为依据; 甘肃以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
为依据; 陕西、青海、宁夏以2013-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总体实施方
案为依据; 集中连片,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促进农业种植结
构调整,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节约农业用水,改善生 态环境。严格限制发展新的灌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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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4、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沿海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 长江中下游平原、淮河以及珠江流域等水稻主产
区、市)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为依据,重点 支持干旱片区以小微型水源为重点的“五小水利 ”工程建设。西藏依据《西藏自治区“五小水利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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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县建设的基本思路
(二)2013年主要任务 2、华北地下水超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优先集中
二、重点县建设目标解读
(一)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10-15%,或达 到60%以上。
“比重提高10-15%”不是指提高10-15个百分点,而是 相对现状比重提高10-15%(如果现状所占比重为44%, 要求提高到48-51%,即4个百分点以上);
由于水资源条件限制,新增灌溉面积的地区差异很大, 有的地区尚有一定潜力,有的地区不仅不可能增加灌溉 面积反而应适当调减灌溉面积,目标可能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