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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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为督促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合规制度,建立并完善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和健康运行,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及《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指根据股指期货的产品特征和风险特性,区别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安排。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以下统称各派出机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联合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本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金所、中期协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监控中心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验证。

第五条中金所应当从投资者的经济实力、股指期货产品认知能力、投资经历等方面,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合规制度,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期货公司应当根据中金所制定的标准和指引,制定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实施方案,建立并有效执行客户开发管理制度和开户审核工作制度,完善业务流程与内部分工,加强责任追究。

期货公司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报中金所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深化客户服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货风险,全面客观介绍股指期货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产品特征,测试投资者的股指期货基础知识,认真审核投资者开户申请材料,审慎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为不符合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研究员刘宾决策机制操作流程研究部电话:(0755)83212741邮箱:liubin@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期货管理办公室合规管理经理第五条 期货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

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

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

股票指数和股指期货

股票指数和股指期货


R=α+βRm
• 1.当β系数大于1时,说明股票的波动或风险程度高于以指 数衡量的整个市场;
• 2.而当β系数小于1时,说明股票的波动或风险程度低于以 指数衡量的整个市场
• (二)股票组合的β系数
• 假定一个组合P由n个股票组成,第i个股票的资金比例 为XI(X1+X2+…+XN=1);βi为第i个股票的β系数。
• 则 有 β=X1β1+X2β2+…+XNβN。
• 注意,β系数是根据历史资料统计而得到的,在应用中, 通常就用历史的β系数来代表未来的β系数
• (三)股票组合的β系数
• 三、股指期货卖出套期保值

进行卖出套期保值的情形主要是:投资者持有股票组
合,担心股市大盘下跌而影响股票组合的收益。
• 【例9‐1】国内某证券投资基金在某年9月2日时,其收益 率已达到26%,鉴于后市不太明朗,下跌的可能性很大, 为了保持这一业绩到12月,决定利用沪深300股指期货实 行保值。假定其股票组合的现值为2.24亿元,并且其股票 组合与沪深300指数的β系数为0.9。假定9月2日时的现货 指数为5400点,而12月到期的期货合约为5650点。该基金 首先要计算卖出多少期货合约才能使2.24亿元的股票组合 得到有效保护。 应该卖出的期货合约数
民币50万元; •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开户测试不低于80分; • (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
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 成交记录
• 2.对于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除具有以上三点要求外, 还应该具备:
•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亿元

金融期货的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的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的交易制度引言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利率期货等。

交易制度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金融期货的交易活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主要探讨金融期货的交易制度,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所、交易品种、交易手续费等方面的内容。

一、交易时间金融期货的交易时间是指交易活动发生的时间段。

根据不同的金融期货品种和交易所的规定,交易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金融期货的交易时间分为交易日和非交易日两类。

1. 交易日交易日是指金融期货市场正常进行交易的日期。

在交易日,交易所会设定特定的交易时间段,一般包括早盘、午盘和夜盘三个时段。

早盘和午盘之间会有一个交易暂停时段,而夜盘一般会在晚上进行。

具体的交易时间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2. 非交易日非交易日是指金融期货市场的休市日期,一般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在非交易日,金融期货市场暂停交易活动,交易所不开放交易。

二、交易所金融期货的交易所是交易活动的场所和组织者,负责金融期货市场的运行和监管。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多个金融期货交易所。

世界上一些知名的金融期货交易所包括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香港交易所(HKEX)等。

1.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898年,是世界上最大的期货交易场所之一。

它提供了多种金融期货合约,包括股指期货、利率期货、外汇期货等。

CME拥有先进的交易平台和强大的市场监管能力,吸引了全球范围内的交易者。

2. 香港交易所(HKEX)香港交易所是亚洲最大的综合性交易所之一,成立于2000年。

它提供了股票、期权和期货交易等多种金融产品。

HKEX在金融期货领域也有着重要地位,例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就是在HKEX上进行交易的。

三、交易品种金融期货的交易品种是指在金融期货市场可以进行交易的金融工具。

不同的交易所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品种。

一般来说,金融期货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相关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证券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范围:(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证券投资行为;(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证券投资。

第五条公司从事的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详解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详解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详解期货交易规则详解1.交易的标的物: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某种商品或资产,如股票、债券、外汇、石油、黄金等。

在选择期货品种时,投资者应该考虑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期货品种。

2.合约的签订:期货交易需要买卖双方签订合约。

合约中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易商品的数量、价格、交割日期、交割方式等。

在签订合约时,投资者应该认真阅读合约条款,谨慎签订合约。

3.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即买卖双方在交易时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保证合约的履行。

保证金可以以现金、实物或者仓单等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视交易所规定而定。

4.价格波动限制:期货市场对于价格波动有一定的限制,以防止价格波动过大导致市场风险过高。

一般来说,交易所会制定涨跌停板制度,限制期货价格的最大波动幅度。

5.交割日期:期货合约规定了交割日期,即买卖双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进行交割。

在临近交割日期时,投资者应该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做好平仓或交割准备。

6.交易量和持仓量:期货市场的交易量和持仓量也是投资者应该关注的重要指标。

通过观察这两个指标的变化,投资者可以了解市场的走势和期货市场的风险情况。

7.下单方式:期货交易的下单方式有市价单、限价单和止损单等。

市价单是按照市场当前价格进行下单;限价单是按照指定的价格或比当前市场价格更好的价格进行下单;止损单是按照指定的价格或比当前市场价格更差的价格进行下单。

下单时,投资者应该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下单方式。

8.平仓和交割:期货交易可以进行平仓和交割两种操作平。

仓是指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与原有合约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合约,进行对冲;交割则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实物交收或资金结算。

期货交易注意事项一、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期货市场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国内和国际的经济政策、政治事件、自然灾害等。

因此,投资者应该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和操作方法。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与制度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与制度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与制度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交易规则与制度直接影响着市场的运行和参与者的行为。

本文将从交易规则和制度两个方面详细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内容。

一、交易规则1. 交易时间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通常分为日盘和夜盘两个交易时段。

日盘交易时间一般为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3:30至15:00;夜盘交易时间则在日盘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根据不同期货品种而定。

2. 交易品种期货市场上可以交易的品种繁多,如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外汇期货等。

每个品种都有相应的交易合约,交易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品种进行交易。

3. 交易合约期货交易以合约为基本单位,每个合约具有明确的标的物、合约单位、交割月份等要素。

交易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投资计划选择适合的合约进行交易。

4. 开仓与平仓期货交易分为开仓和平仓两种操作。

开仓指投资者在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合约,建立一项新的头寸;平仓则是在已有头寸的基础上进行相反操作,以平衡风险或实现利润。

5. 交易费用期货交易涉及交易手续费和保证金,交易手续费即交易商收取的交易费用,保证金是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提供的资金保证。

交易者需要了解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交易制度1. 交易场所期货市场交易通常在专门的交易所进行,国内常见的期货交易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等。

交易所作为交易平台,负责监管市场秩序、交易撮合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2. 交易监管期货市场具有严格的监管制度,监管机构负责对市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是期货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

3. 交易清算期货交易的清算由交易所的结算组织负责,清算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和交易者的权益。

清算过程中包括头寸计算、保证金监管、结算费用等环节。

4. 交割制度期货交易合约的最终目的是交割,即交付标的资产或现金。

交割制度规定了交割的时间、方式、交割地点等具体细则,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履行。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限制制度?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限制制度?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包括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

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能够锁定会员和投资者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

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股指期货交易还新引入了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是为了让投资者在价格波动剧烈时,有一段时间的冷静期,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在熔断期间也便于中金所采取一定措施控制市场风险。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熔断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与股指期货套利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与股指期货套利

前言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那么同意推出股指期货;2月20日,证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那么,至此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制度已全部发布;2月22日9时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始正式受理客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申请。

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各项筹办工作紧锣密鼓并相继完成,正式推出之日将至。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是中国金融市场上的一次重大创新,填补了我国金融期货的空白,它将改变当前市场单一的博弈模式,结束中国股票市场持久以来没有做空机制的现状,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效率与市场透明度,积极鞭策产物创新、策略创新,必将对中国股市、期市的和谐健康开展作出重大奉献。

股指期货的呈现亦将使得机构投资者的交易策略更富多元化。

操纵股指期货的多项特征与优势,可以轻松实现套利、套期保值以及资产配置等组合策略,有效改善投资组合的效率。

为帮忙机构投资者更全面明晰地了解股指期货、了解股指期货推出后的新市场、新策略,我们以下就股指期货的根底常识、以及操纵股指期货进行套利、套期保值、资产配置等可选交易策略作一一介绍。

根底篇股指期货根底常识一、股指期货概况期货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

股指期货为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尺度化期货合约。

买卖双方报出的价格是一按期限后的股票指数价格程度,合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进行交割。

1、股指期货的特征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出产物,即它的价格衍生于股票这样一种根底资产。

股指期货在全球范围内的成功得益于股票市场的高波动性。

传统的股票市场中,由于成本压力增加、市场收益程度下降,对风险进行办理显得尤为重要,投资者急需更多可供选择的投资策略,而孕育而生的股指期货就是这样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策略东西。

〔1〕风险转移和收益增加股指期货的主要优势在于它可以实现风险转移。

市场中的投资者对风险有不同偏好。

风险厌恶型的投资者可能不但愿持有的投资组合发生吃亏,而风险爱好型的投资者却愿意主动承当更大的风险,而且通过准确预测市场的走势,来博取盈利的时机。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一、证券指数期货交易规则
1.交易宗旨:满足中国股市期货市场投资者的风险防控与投资组合优化需求,改善股市投资者的投资状况,促进股市的正常稳定发展。

2.交易对象:仅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预先开放交易的期货证券指数(包括指数期货与股指期货)。

3.交易日:期货证券指数交易规定采用股指期货交易日历规定。

4.交易账户:投资者交易时须开设有期货账户。

5.交易价格:报价交易价格依据报价时的行情报价,价格单位采用元/克,最小变动价位采用元/克。

6.交易结算:现货期结算,投资者在每笔成交时须当即支付保证金,并在交易结算日当日支付款项。

7.风险监测制度:期货市场风险监测制度的设立,对交易活动的实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市场声誉予以针对性的控制和监控。

8.违规处罚:对交易机构与投资者的违规行为,将依照期货交易监管法令等规定进行处罚。

二、期货证券指数交易结束对投资者的风险保护及优化投资结果
1.风险控制:投资者可通过期货指数价格异动,充分把握市场基本面变动,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控策略,大大降低其所承受的投资风险;
2.双重回报机制:交易品种多样,投资者可以根据投资组合自身特点及需求调整交易组合,使资本双重回报;
3.价格及技术分析:期货指数价格可依据个股结构和历史变动进行技术分析,进行多空投资决策,使结果更优;
4.协调资金:市场价格变动明显,投资者有权采取协调资金的投资组合,把握投资结果
利多优势。

通过以上了解,期货证券指数交易还是具有较高的风险防护性,且投资者拥有优化投资组合的机会,从而获得理想的投资结果。

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制度

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制度

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制度1. 引言股指期货是指以股指作为标的物进行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由于股指期货具有高杠杆、高风险的特点,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风险识别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

交易所和券商应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机制,通过分析市场环境、监测交易数据等手段,识别与股指期货交易相关的各类风险。

2.1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股指期货市场具有较高的波动性,价格随时可能发生剧烈变动,投资者可能面临巨大的损失。

为规避市场风险,交易所应加强风险监管,实施风险控制措施,例如设置涨停板、跌停板等。

2.2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无法按时履约造成的风险。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交易对手通常是券商或其他交易参与者。

为降低信用风险,券商应加强对交易对手的信用评估,建立信用额度管理制度。

交易所应设立风险准备金机制,以应对交易对手不能履约的情况。

2.3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投资者自身操作失误或系统错误引起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指期货交易的规则和风险,通过合理的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方法来降低操作风险。

券商应提供安全稳定的交易系统,防范系统风险。

3.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核心。

交易所和券商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采取多种手段来控制风险。

3.1 制度建设交易所和券商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合规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指标制度等。

这些制度应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规定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流程。

3.2 限制交易行为为降低风险,交易所和券商可以限制交易者的交易行为。

例如,设定交易限额,限制单笔委托数量、成交价格的波动幅度等。

这些限制可以有效控制市场流动性风险和交易者的操作风险。

3.3 风险监控交易所和券商应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风险监控系统可以通过监测交易数据、接收风险警示信息等方式,快速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

股票期货交易基础知识

股票期货交易基础知识

特殊法人投资者
特殊法人投资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须经监管机构或者主管机关批准才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他法人)可以为其分户管理的资产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开户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参照一般法人投资者所提供的资料; 特殊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还应当提供相关监管机构、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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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交割制度
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投资者持仓限额为100手。
当某一月份合约市场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单边)时,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不得超过总量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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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仓限额制度
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额80%以上(含本数)时,投资者应主动通过结算或交易会员于下一交易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持仓情况。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3、股指期货交易指令
什么是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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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损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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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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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指期货风险控制
资金管理得好,即使只有40%的看对概率,也能够获取不错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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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不好,即使有60%以上的看对概率,最终也将导致亏损。
跨市场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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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同时反方向买卖现货和期货合约,并在某个时间同时平仓了结的交易方式。
期现套利
股指期货套利
投资者持有融券(即卖空股票)或者计划在未来某一时间买入股票,因担心股价上涨而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以抵消因股价上涨造成的买入成本的增加。
投资者打算长期持有股票或者在未来融资(买空股票),由于担心股市短期调整而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以对冲股市下跌的风险。

股指期货汇编管理制度

股指期货汇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指期货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股指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股指期货市场参与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与市场交易。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股指期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第五条股指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一)期货公司:从事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的机构。

(二)投资者: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机构和个人。

第六条期货公司从事股指期货经纪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具有符合期货交易规定的交易、结算、交割设施。

(四)具备从事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七条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

第九条期货公司应当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十条期货公司不得为投资者提供虚假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因经营不善、违规经营等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退出股指期货市场。

第三章风险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一)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市场交易量充足,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

(二)资金量风险管理:确保投资者保证金充足,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

(三)操作风险管理:加强系统控制,防止因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损失。

(四)法律风险管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五)市场风险管理: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和应对。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设立风险控制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

股指期货交易制度与交易规则

股指期货交易制度与交易规则

汇聚财智共享成长股指期货基础知识1中金所市场架构、客户管理和交易管理2股指期货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中金所目标市场架构会员结构图一、客户管理(一)开户客户开户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服务系统进行。

分为单个开户与批量开户。

一些特殊机构客户(QFII、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保险等)需要到交易所办理开户手续。

(二)交易编码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

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

如客户交易编码为001200000001,则会员号为0012,客户号为00000001,交易编码待交易所审批通过即可交易。

一、客户管理(续)(二)交易编码(续)客户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但在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客户号。

其交易编码中会员号不同,客户号相同。

客户资料的变更: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不能变更;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变更。

交易编码的注销:①备案资料不真实;②被认定为市场禁入;③未按交易所要求提供客户备案资料;④会员申请注销;⑤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易管理1交易合约2交易指令3撮合原则4套期保值管理(一)交易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沪深300指数。

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每一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

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合约交易的最小变动价位是0.2点指数点,交易报价指数点须为0.2点的整数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6、9、12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为法定假日或者因不可抗力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一)交易合约(续)✓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一、引言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通过对股票市场指数进行投资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回报。

为了规范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的相关细则。

二、交易标的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是特定的股票指数,例如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等。

投资者在交易时需明确选择交易标的,并了解该指数的相关信息和市场走势。

三、市场规则1. 交易时间: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时间分为开盘前、交易时段和盘后交易三个阶段。

开盘前是集中申报时间,交易时段是正式交易时间,盘后交易是临时延长交易时间。

2. 交易限制:为防止市场异常波动,设定了交易限制。

当指数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将触发熔断机制,停止交易一段时间。

3. 交易费用:股指期货合约交易需要支付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过户费等。

投资者应在交易前了解相关费用标准。

四、交易方式1. 交易方式:股指期货合约交易可以选择场内交易或者场外交易。

场内交易是通过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场外交易是双方达成协议并进行交易。

2. 交易合约:交易合约是指股指期货合约的具体内容,包括标的指数、交割月份、最小交易单位等。

3. 交易指令类型:交易指令类型包括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和条件指令。

投资者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交易指令类型。

五、风险管理1. 杠杆效应:股指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效应,投资者只需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即可控制大额交易。

但是,杠杆效应也意味着风险的放大,投资者需谨慎操作。

2. 维持保证金与平仓线:维持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在持仓过程中需要维持的最低资金比例,平仓线是指资金账户达到该线时,将强制平仓。

3. 止盈止损: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制定合理的止盈止损策略。

及时止损可以避免亏损进一步扩大,提高投资效率。

六、交割与结算1. 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两种。

现金交割是根据合约到期时的指数进行现金结算,实物交割是指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标的进行实物交付。

《股指期货基础教程》PPT课件

《股指期货基础教程》PPT课件
股指期货的熔断点为前一 日结算价的±6%,熔断时 间为5分钟
股指期货的交易制度
➢保证金制度 ➢ 每日结算制度 ➢ 强制平仓制度 ➢ 现金交割制度 ➢ 持仓限额制度 ➢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 涨跌停板制度 ➢ 熔断制度 ➢ 保证金存管制度
保证金存管制度
保证金监控中心
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
股指期货的交易制度
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沪深300指数 最后两小时所有指数点算术平均
价.
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以开仓价 和交割结算价的差额,计算交割损益.
股指期货的交易制度
➢保证金制度 ➢ 每日结算制度 ➢ 强制平仓制度 ➢ 现金交割制度 ➢ 持仓限额制度 ➢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 涨跌停板制度 ➢ 熔断制度 ➢ 保证金存管制度
股指期货交易流程
开 户 下 单 结 算 交 割
开户流程
下单
指令类型
限价指令
取消指令
涨停价 收盘价 结算价
收盘价
+10%
跌停价
结算价
-10%
股指期货的交易制度
➢保证金制度 ➢ 每日结算制度 ➢ 强制平仓制度 ➢ 现金交割制度 ➢ 持仓限额制度 ➢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 涨跌停板制度 ➢ 熔断制度 ➢ 保证金存管制度
熔断制度
熔断:价格到达熔断点并 持续一分钟后,熔断机制 启动,成交价格被限制在 熔断点之内.当熔断时间 结束后,价格波动范围扩 大到涨跌停板
1、通过卖出套期保值来锁定股票动 态收益.
2、通过买入套期保值锁定股票建仓 成本.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股指期货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
例一: 大的机构投资者一般在股票上投入很大比例的资 金,买入了几只甚至几十只股票进行投资组合.在有 股指期货的情况下,一旦判断大势不妙,而手中的股 票因仓位较重,难以在短期内以满意的价格卖出,为 了回避股票资产组合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机构投 资者可以通过卖出一定数量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锁 定现货股票组合投资资产当前已经获得的收益,也 就是进行所谓的卖出套期保值.

我国股指期货的制度设计与风险管理

我国股指期货的制度设计与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的设计中, 中金所进行了“ 熔断制度” 结算会 与“ 员联合担保机制” 等创新。中国的“ 熔断制度” 同美国的制度不同, 是 “ 熔而不断” 。当价格触及到“ 熔断板” (即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之 后的连续十分钟内, 该合约买卖申报价格不得超过“ 熔断价格”但还 , 可以继续撮合成交。这种制度的好处在于, 当现货市场涨了或跌了一 定幅度后,如涨跌在6%的时候市场多空双方出现了一定的分歧, “ 熔 断制度” 则提供了流动性, 可以让多空双方能在一段交易时间内有机 会做出选择: 盈利方可以获利了结; 而亏损方, 也可以有时间平仓出
中股票指数期货投资的亏损最大 。
段等特点。具体表现在:
首先, 合约标的选择较为合理。 征求意见稿》 中金所锁定了 在《 中, 合约标的为沪深300 指数。该指数发布以来, 与上证综指的相关性在 97%以上, 具有较好的市场代表性且不容易受到市场的短期影响。例 如, 中行上市当天上涨了22.7% , 但沪深 300 指数却小跌了 18 点, 并 无过度震荡, 因而该指数是较适合作为股指期货标的。而且作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共同推出指数, 具备公正公平的基 础, 其计算公式简洁明了, 可以保证指数的透明度。因此, 这一股指比 新加坡交易所所采用的新华富时A50 指数, 更加具有代表性且不易被
我国的股指斯货面世日 益临近, 从前不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 布的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 交易细则、 结算细则以及风险控制管理 办法四项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来看, 我国股指期货在制度设计上突出
了标的指数抗操纵能力强 、 合约面值设计适 中以及创新的风险控制手
是否合理,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管理者对市场的认识与经验。如果政 策不合理、 政策变动过频或者政策发布缺乏透明度等, 都可能在不同 程度上对期货市场的相关主体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 造成不可预期 的损失, 进而引发风险。 还有一种是市场效率的风险。 低效的市场往往 伴随着过度投机、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问题。 由于股票指数期货的杠 杆效应, 股票指数的轻微变动就会导致期货帐户资金的巨幅波动。在 期货投机中, 往往一家机构出现危机, 则很容易引致多米诺骨牌效应, 诱发严重的金融危机。有资料表明, 1987 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 在 全球各大机构投资者在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中亏损达 164 亿美元。 其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和制度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和制度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和制度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投资增值等重要角色。

为了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交易,期货市场设立了一系列交易规则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和制度,并分析其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作用。

一、期货市场交易规则1. 交易所组织机构和管理期货市场的交易由交易所负责组织和管理。

交易所是一个承载着公平、公正、高效交易的平台,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直接影响着期货市场的运行。

交易所以自律和规范为原则,建立了完善的交易规则,包括会员资格、交易申报、开仓平仓、交割等方面的规定。

2. 市场准入和合规要求期货市场对交易者的准入和合规性要求非常严格。

交易者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成为交易所的会员,比如注册资金、风险管理能力等。

同时,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按照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各项交易规则,禁止操纵市场、虚假申报等不正当行为。

3. 报价和成交规则期货市场的报价和成交规则是确保市场价格合理、公平的重要规定。

交易者在报价时需要遵循市场价格规则,保证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成交规则则确保交易的公平,通常采用时间优先原则,先报价的交易者有优先成交的权利。

4. 交割和结算规则交割和结算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环节,其规则包括交割品质量标准、交割时间和方式、结算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交割和结算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期货合约能够顺利交割,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风险。

二、期货市场交易制度1. 交易所监管机构交易所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管机构对交易所会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监管机构的设立和有效运作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2.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期货市场具有高度的透明度,信息披露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

交易所要求会员及时向市场披露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合约价格、成交量、持仓量等。

同时,交易所自身也要定期公布市场运行情况,以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参与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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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依赖于完善的制度保障。

股指期货作为期货市场中最年轻、最复杂的品种,其交易制度表现出特有的金融属性。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市场的最显著特点,保证金比例影响着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和交易的活跃程度。

保证金制度是保障市场安全的基础之一。

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金,证明买方或卖方的诚意,有助于防止违约并确保合约的完整性。

每一个客户都必须向期货公司缴存一定数量的交易保证金,期货公司把客户的保证金存入专门的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分开。

然后,由期货公司统一将保证金存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

不同期货合约要求的保证金不尽相同,但通常只占合约价值很小的比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

通常,出于控制风险的需要,期货公司会在此基础上再加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杠杆作用的基础,也因此与股票区别,使得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各合约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同样原则对投资者及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按照同样原则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期货结算业务的核心内容。

当期货价格随着时间变化时,利润和损失依次累计,在任何一个时点每个期货保证金账户都有一笔净利润或净损失,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浮动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及时的结算,对交易者而言提高了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对市场而言有助于避免资金信用风险。

三、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

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1、熔断制度:熔断制度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

设置熔断制度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做出过度反应,
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便于交易所在熔断期间采取一定措施控制市场风险。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的,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是指只有熔断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熔断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熔断价格的情形。

(1)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5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5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2)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熔断机制终止,恢复交易后,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3)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执行。

(4)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5)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2、涨跌停板制度: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四、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为了使合约期到期日的实物交割数量不至于过大,引发大面积交割违约风险,一般情况下,距离合约的交割期越近,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越小。

持仓限额分以下几种:
1、根据保证金的数量规定持仓限量。

限仓制度最原始的含义,就是根据会员承担风险的能力规定会员的交易规模。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所通常会根据会员和客户投入的保证金的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给出持仓限量,此限量即为该会员在交易中持仓的最高水平。

2、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

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会员,我国期货交易所一般规定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此种合约持仓总量(单边计算)的15%,否则交易所将对会员的超量持仓部分进行强制平仓。

此外,期货交易所还按合约离交割月份的远近,对会员规定了持仓限额,距离交割期越近的合约,会员的持仓限量越小。

3、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

为了防止大户过量持仓,操纵市场,交易所对会员单位所代理的客户实行编码管理,每个客户只能使用一个交易编码,交易所对每个客户编码下的持仓总量也有限制。

在执行限仓制度的过程中,对于某一会员或客户在多个席位上同时有持仓的,其持仓量必须合并计算。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1)对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600手;
(2)对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每一客户号持仓限额为600手;
(3)某一合约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五、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市场行为的制度。

期货交易所建立持仓限额制度后,会员或客户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申报的内容包括客户的开户情况、交易情况、资金来源。

交易动机等等,便于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

六、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或者出现其它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时,交易所或期货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可以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

强行平仓是事后风险处理的一种手段,是一种强制性风险控制措施。

交易所通过对会员、投资者持仓实行强行平仓,来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强行平仓制度的核心是履约保证金与可用保证金之比,也就是投资者维持其持仓头寸所需要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定要小于其账户的可用保证金。

七、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或跌停)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交易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同一客户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八、到期现金交割制度
与商品期货合约到期后,买卖双方进行实物所有权转移的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割制度。

亦即,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进行现金差价结算,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

其中,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现货最后2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

到期现金交割的规定是期、现货价格回归的内因,是股票指数期货与证券市场有机结合的纽带,是期货市场实现规避风险功能的基石。

九、双向交易制度
股指期货的交易是建立在对股价指数远期价格的预判基础上的。

时间变量随着到期交割制度的引入,未来价格变化的不确定性使交易方向有了多种选择,这成为做空机制实施的前提。

双向交易使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在到期前,可自由选择是接受交割履约责任,或对冲平仓了结头寸。

这种对冲机制的引入,使资产高效配置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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