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规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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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规程
为建设一支适应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一)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人员。
(二)直属附属医院医师、护理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评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二)学历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2、按照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通过教育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其中:
①学校申请者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所在学院;
②直属附属医院申请者的认定机构为临床医学部和护
理学院;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除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申请者,可不受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普通话水平的限制,直接提出高校教师资格申请。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可不受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的限制,直接提出高校教师资格申请。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一)学校每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时间安排,统一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申请。申请人须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送学校人事处审核。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寸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由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本年度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或由教学主管部门提供的近2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书(含1年实习期);
9、非学校编制申请者须提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教师资格认定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的规定,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由认定机构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等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在提出教师资格审查意见时,人数须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若干评议小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的规定,对需面试、试讲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送学校人事处。
(三)凡被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为不合格者,人事处不认定其教师资格。
(四)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向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1、品行不端,不能为人师表者;
2、上一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不合格者);
3、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者;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5、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者。
内蒙古医科大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为做好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测试者的范围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各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4、身体检查合格;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2、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3、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总体要求
1、对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正确的认识;
2、掌握和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
3、能够正确执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案编写规范,教授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注重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4、能够正确运用直观教具及投影、幻灯、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
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5、能够正确使用实验仪器组织实验活动(申请专业课教师资格者还须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实践项目具有实际操作能力);
6、具有一定的学科教学研究或教育科学研究能力。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项目及分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分值为40分,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态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试讲(说课)分值为60分。试讲主要从教学目的、教材处理、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测评;说课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等三个方面进行测评。面试、试讲、说课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