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小区业主饲养宠物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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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小区业主饲养宠物的温馨提示尊敬的各位业主朋友:

小区业主饲养的宠物不少,目前已经出现宠物扰邻的情况:狗叫声影响他人休息,无人看管的犬只恫吓他人,随地排泄而没有清理,污染环境等等。给其他业主的居住与生活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以上问题已经成为小区业主投诉的热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情况,物业服务部温馨提醒各位业主朋友注意:

◆在饲养宠物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建议尽量不要在小区散养宠物。

◆宠物要定期接受免疫注射及领取《免疫证》和免疫牌,避免传染各种疾病。

◆带宠物到户外活动时,不要带到人多的公众场所,宠物要带上口罩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防止宠物惊吓、伤害到他人。宠物排泄的粪便应及时清理,避免影响小区的公共环境卫生。

美好宁静的居住环境有赖于各位业主朋友的共同努力!

物业服务部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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