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的四个着力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化国企改革的四个着力点
北京市第2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王瑶
目前,深化国企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1、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要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不仅仅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引导国有企业更加注重资本使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应该讲,国资委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无论是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经济效益,还是影响力、控制力,都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成绩巨大,令人瞩目。但也存在着诸如一些企业内在发展能力提升还不够快,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效益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一些企业过分追求规模扩张,低效资本占用过多,资本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如何引导国有企业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既保持必要的发展速度又注重资本回报和发展质量,是一种挑战。国有企业应围绕提高资本使用效率,牢固树立资本成本意识,不仅要重视生产经营成本,更要考虑资本成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成本核算,提升盈利能力,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解决“净资产收益率”这一前提性指标问题。
2、调整考核指标,增加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是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环节。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要达到5%,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达到10%,对研发投入大、成效显著、成果转化率高的企业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这既是激励,更是要求。而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如果在考核指标方面加以调整,适度引导其增加研发投入,对国有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将大有裨益。国有企业是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力量,在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有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转制企业中开展分红权激励,符合“做优做强做大”的实际需求,对于促进国有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体制,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提升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3、深化改革,加强集团管控。国资委成立以来,明确提出“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管控思维。在这个基本管控思维的指导下,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46家集团公司做到了主业清晰、资产清晰,主营业务取得长足发展,资源收益得到显著提高。但是,集团管控模式是否到此为止,值得研究和商榷。在深化改革、加强集团管控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一是是否可以进一步压
缩管理层级、做实集团公司。国资委明确提出要把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考虑到部分企业集团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集中度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其管控成本和管控效率,实际上部分企业集团是可以调整到二级以内甚至直接事业部制或分公司制的,这样做好处显而易见。二是要不断加强和改善集团管控,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建议进一步强化外部董、监事配备,约束内部人控制,减少内部人既决策又执行的情况,使决策、执行、监督、考核等更加客观,评价更加公正,激励更加有效。三是要不断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改善资产运行质量,同时加大对低效资产的处置力度,对长期投资没有收益并且没有实际控制力的参股企业要尽快退出。
4、注意两个结合,完善政策配套。一是将政府主导与充分尊重企业发展规律有机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改革重组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政府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只有将政府主导作用与企业主体地位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坚持改革原则与创造性地灵活运用政策有机结合。国企改革工作的原则性、政策性很强,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企业的情况又千差万别,遗留问题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坚持原则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灵活处置。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中,有关政策,尤其是计划经济遗留下
来的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方面,由于国家宏观土地政策的约束以及房地产领域的敏感性、复杂性,相关改革政策还不能涵盖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所有问题,经常有影响改革进程的情况发生。因此,国企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