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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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星辉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油墨、涂料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涂料、油墨洗罐废液。其中涂料、油墨洗罐废液用密闭容器存放,留作下批同色的涂料生产时回用,不外排;由于生产管理到位,生产环境良好,车间基本不进行清洗,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废水调节池,然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pH值、COD、BOD、SS、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南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园区)企业废水排放废水排放要求的通知》(雄环[2017]14号文)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中的较严者。
(2)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本项目生产原料为有机溶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VOCs和颗粒物。大部分设备采用密闭操作,但是完全做到密闭操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在配料、检验和包装过程中,由于不可能实现完全密封,有机废气将挥发散失到空气中。建设单位在生产车间设置集气罩(集气罩集气效率在80%左右),收集的气体经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剩余20%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工艺废气中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VOCs和甲苯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II时段相应的标准限值;无组织粉尘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7)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VOCs和甲苯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总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风机、研磨机、高速分散机等。项目加强厂区两侧道路绿化,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置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过滤残渣和废滤网,收集后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和容器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生活和办公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2施工简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部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
度和资金也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施工期为简单的设备安装,无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设施,得到有效的处理。
(2)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设备装卸在现有厂房内进行,能有效阻挡粉尘外散,对于装卸过程散落在路面上的粉尘及时清扫,扬尘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施工噪声源强降低;规范施工秩序,文明施工作业,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路线和工作时间。以上措施使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定期由专车送往工业垃圾场处理,废弃的建筑材料无焚烧;生活垃圾经专门收集后,定期送至指定
的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统一处置。
1.3验收过程简况
本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建成,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南雄市星辉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决定2018年4月启动验收工作,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监测单位于2018年4月派出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的监测规范对验收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编写《南雄市星辉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油墨、涂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监测人员于2018年4月23、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建设单位根据验收监测及环保检查结果,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组织了自主验收评审会议,会议中提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总体落实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从监测结果可知,污染物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总体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项目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并且完善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等。
(2)监测计划
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并且按照计划委托了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可达标。
2.2其它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