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工作情况简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沈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将于2015年10月30日赴东北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计划为280人,如有变化,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一、招聘计划与对象

计划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院校招聘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所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

6.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7.2016年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8.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小学

岗位须取得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取得

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高中、中职岗位须取得高中或中职

教师资格证);

9.2016年9月1日前,签约到区县(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毕业生,到签约单位所属区县(市)教育局报到,并参加由区县(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签约到市直属单位和市直属学校的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毕业办报到,并参加由市教育局毕业办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聘用合同书。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10.满足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沈阳市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招聘办法

在同学投递简历后,按比例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试讲等环节,招聘优秀教师。

四、应聘须知

1.应聘者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

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2.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只能申报一个。

3.投递简历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的同学,必须自行下载打印《面试考核表》(在网络专题下载)一式七份(复印有效),用0.5mm黑色中性笔自行填写好应聘同学需填写部分,同时自行下载打印《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在网络专题下载)并由院系加盖公章,在面试时递交评委。

4.经面试后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规等知识(考生须准备0.5mm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经笔试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试讲范围为:学科组若跨学段(初中、高中、中职全部包含或含三个学段中的两个)试讲范围为沈阳市现行高二教材,只有高中学段的试讲范围为沈阳市现行高二教材,只有初中学段的,试讲范围为沈阳市现行初二教材,小学组试讲范围为沈阳现行五年级教材。试讲范围将于10月30日(周五)11:00在东师网络专题中公布。

5.根据笔试和试讲成绩加权后,即: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总成绩,以学科为单位,按照用人计划的120%比例(逢小数进一)确定拟签约学生范围。

6.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

7.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8.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9.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附表:沈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日程安排表

备注:以上日程安排、场地安排如有变化,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