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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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

(2013-2020)

科目: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姓名:

学号:

班级:2010级艺术设计(城市环境)指导老师:

二0一三年四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昆明市盘龙区的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界定的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建成区面积为45.79平方千米,山区面积约292平方千米。,规划人为809881人,规划近期至2013年,远期至2020年,以达到城市最大绿化容量为止。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

为有利园林绿地的保护和建设,国家和省、市政府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从指标要求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是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系统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城市赖以依托的现有山体、水体、地形、地貌等自然资源,尽可能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本市的地域、人文资源优势,培育阳泉市区的城市特色。

类城市绿化空间,构成开放型的城市绿地系统,合理确定各项绿地指标,努力为盘龙区市民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户外活动环境。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使之对于整个城市规划、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第五条规划原则

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为市民构筑适宜创业发展和安居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型城市。

遵循环境保护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保护古树名木与名胜古迹等历史遗产和景观资源,强绿化建设管理和投入,保障城市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平衡发展。

因地制宜:要结合城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合理引导城市功能空间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城市绿地布局要作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地面绿化与空间绿化相结合”,在重点发展各类公共绿地的基础上,加强居住小区与道路绿化,城市组团隔离绿地和近郊生态景观绿地的建设,构筑多层次、多功能、多类型的生态绿地系统。

整体协调: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兼顾城市发展过程中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的整体效益,尽可能公平地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代际人群间的发展需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着重研究近中期规划,寻求切实可行的绿地建设与绿线管理模式。

第六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2013年~2020年。

第二章绿地系统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七条规划目标

绿地与居民日常生活绿地系统相结合,综合利用植物品种的多种特性,形成不同形式的绿化空间,使居民能近距离、方便有效地使用、享受城镇绿化空间。

立城镇外环生态林带,使其与城镇内部绿地相互沟通融合,形成完整的多用途的城镇绿地系统。

强调人与自然的交流与共生,注重于传递地域文化特色和时代精神。使绿地系统规划与城镇结构形态有机结合,优化绿地布局结构,丰富城镇景观效果。

合理布局各类城镇绿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和绿树成林、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适于市民居住的绿色人居环境。

第八条规划指标

近期绿地指标(2013年~2020年)

盘龙区绿地率≥40.09%,绿化覆盖率≥44.0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m2,开发区主干道绿地率≥30%;城市次干道绿地率≥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45%、改建旧区绿地率≥40%,单位附属绿地率≥35%。

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第九条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规划以盘龙区丰富的山林、河流、等自然基础元素,构建“山水园林城市”的框架。促成城市整体生态环境与人工环境的良性互动。加强螳螂川两岸资源环境工程建设,减少两岸的环境污染,推动连杆的生态景观建设。

第十一条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绿地系统构想以山体为骨架,以河流道路为网络,以专群绿化为依托,以公园、街头绿地为点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第四章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第九条规划结构

根据盘龙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绿地结构与布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环城绿地系统对城区绿地系统形成空间围合,是城市环境的绿化基础,与区域绿地系统相连。城区绿地系统通过河流等绿地与环城绿地系统形成联系,相互贯通与延伸,形成统一的整体。

第十条规划布局

“两心一带”的绿地空间布局框架,构筑盘龙区的绿地系统。从增加绿色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

第十一条加强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在各居住区和工业区之间,城市边缘的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将城市郊区的绿色空间引入城市内部空间。同时结合自然生态保护区,山体绿化,形成生态型城市的大骨架。

沿各级城市道路、高压走廊与河道两侧开辟一定宽度的绿带,构成市区的网状绿地系统骨架。在旧城区内积极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争取使公共绿地在市区内达到均匀分布。要充分发挥群众“见缝插绿”,搞好单位附属绿地的美化。

第五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第十二条公共绿地

规划原则:

(1)在普遍绿化基础上重点建设公共绿地;

(2)公园类型尽量全面,布置新型、具有时代特色;

(3)公共绿地与城市景观结合;

(4)突出沿街公共绿地(带状花园绿地)的景观特色;

公园绿地的规划

金汁河带状公园:利用其已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采用自然与规则相结合多种组景和造景的设计手法,丰富其园林植物种类,布置相应的设施,即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创建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体系,使其具有系统性、技术性、阶段性、持续性、安全性等特征。体现城镇特色,四季有景,让游人有步移景异、赏心悦目、自然流畅的舒心体验。

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规划要求在居住区集中地段,既要做到相对对立,有要与其他绿地衔接自然,并与周围建筑风格统一、协调,本次规划街头绿地总面积约为 39.82ha 。

城市绿化广场: 城市绿化广场是以绿化为主体,提供居民游憩、休闲活动的场所。 规划绿化广场面积为4.74ha 。

第十三条 生产绿地

1、 规划原则

因地制宜、实地适树的原则:采用培育乡土苗木与引进优良品种相结合进行规划。

2、规划内容与指标

大量培育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如油松、云杉、侧柏、桂花,广玉兰。

第十四条 防护绿地

1、规划原则 :

保护生态环境和美化城市面貌相结合的规划原则。

2、规划内容与指标

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设置防护绿地,这样既形成了良好的城市绿地景观,也起到了生态防护的作用,建立了很好的城市绿地系统。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建设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得少于50m ;城镇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的下风向,应建设300~800m 宽的卫生防护林带。在城镇建成区外围防护林带控制在50m 以上。防护绿地绿地率≥90%。 第十五条 附属绿地

1、居住绿地

规划原则:①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②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③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它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④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的绿地,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它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⑤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8m、面积≥400m2。

规划内容:居住区绿地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绿地,它覆盖面广,分布均匀,对“面”上的绿化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这种优势,从多方面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使更多的绿色空间渗透于城镇中。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为居民提供适宜于居住的生态环境;其次是强调小区绿地的功能性,在充分满足使用需求的基础上给居民以美的享受;再次是小区绿地要突出它的“可达性”,即方便居民随时去使用它。

规划指标: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要求≥45%,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要求≥30%;居住区内公

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0.5m 2/人,小区(含组团)≥1m 2

/

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1.5m 2

/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另外根据现有规定,参照国内外城市先进的居住区绿地率指标,规划建议:多层(4~6层)为30%以上,高层(8层以上)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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