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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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一般程序

一、中期票据简介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负责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二、中期票据特点及功能

1、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2、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3、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4、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5、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6、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7、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三、适用对象及信息披露要求

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四、中期票据的优势

1、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2、一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发行方式较为灵活;

3、通过直接融资的价格发现机制,能够彰显发行企业自身良好的信用能力。

五、一般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确定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

2、主承销商向企业提交发行材料准备清单;

3、主承销商组织各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尽职调查、组织注册材料的编写工作;

4、企业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

5、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包括中期票据发行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发行计划、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套注册文件;

6、经交易商协会核查通过,企业获得注册,并择机在银行间债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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