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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选课注意事项

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课程的选课工作将在本学期第11-16教学周内进行,为确保选课顺利完成,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本学期选课登录方式:

1、登录网址:

红河学院教学工作网: 点击:“选课系统”

或红河学院主页: 点击:“网上选课”

2、选课地点:

凡是可接入Internet并能上网的电脑均可选课。校内选课的地点:文鼎楼机房(4楼、5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任美福楼机房(4楼)。

二、正方选课系统的选课界面分为“通识选修课”和“学生选课”两个页面。

1、在“学生选课”页面中,学生可选通识必修课、学科平台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基础课;

2、在“通识选修课”页面中,学生可选通识选修课。因课程选课规则特殊,大学体育(俱乐部)必修课程、留学生通识必修课程放入“通识选修课”页面中选课。

三、“通识选修课”页面中的课程归属说明。

1、按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页面中的课程分为: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经济、管理与现代生活、语言与基本技能、教育与教师技能、学习与素质提高;

2、各年级学生须按教学指导书通识课修读要求,达到各通识模块最低学分要求后,才能申请毕业,选课时原模块与新模块的对映关系见《通识选修课对照表》。例如,2008、2009级本科学生可选“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模块的课程作为原“人文学科B类选修”模块的课程。请2008、2009级本科学生参照《通识选修课对照表》完成通识选修课的选课;

通识选修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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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识选修课”页面中的留学生通识必修课程、留学生选修、公共体育必修课程因选课规则特殊,修读要求见后面相关内容。

四、大学体育(俱乐部)课程的选课说明。

1、大学体育课程为全校非体育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学生须至少修读4学分才能申请毕业;

2、我校大学体育课按“俱乐部”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因选课规则特殊,体育“俱乐部”课程放入“通识选修课”页面中选课(课程归属为“公共体育必修”),但该类课程的性质仍为必修课,所选课程学分计入通识必修学分中。

五、留学生选课说明。

1、2008级官方语言非英语的国家的留学生必须修读8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2008级留学生课程为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II,为留学生单独开班。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的留学生可免修大学英语课程。2009级以后的留学生可以免修“大学英语”课程,但商学院与外国语学院留学生除外;

2、留学生可免修社会科学类必修课程、语言与基本技能类选修课程、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2008级以后留学生必须修读留学生通识必修课程、大学计算机课程、大学体育课程和相应的选修课程,体育专业留学生可以免修大学体育课程;

3、2008级留学生通识课程总学分不能低于56学分;2009级留学生通识课程修读学分为38—46学分,其中商学院与外国语学院留学生通识课程总学分为46学分,其他专业留学生通识课程为38学分;2010级留学生通识课程修读学分为42—50学分,其中商学院与外国语学院留学生通识课程总学分为50学分,其他专业留学生通识课程为42学分;2011级留学生修读要求与2010级学生相同;

4、“通识选修课”页面中的留学生通识必修课程、留学生选修课程为留学生课程,对中国学生不作要求;

5、其它课程的修读要求,原则上与中国学生相同。

六、关于通识必修课《形势与政策》的选课说明

《形势与政策》开课方式:《形势与政策》属通识必修课,针对大一、大二的学生开课,在1-4学期进行教学。学生通过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者,每学期记0.5学分,4学期(两个学年)共计2学分。《形势与政策》课每学期只能选其中一次,不能两次都选,若两次都选的视为故意占用资源,成绩将不予登录。(如:本学期开设形势与政策2和形势与政策4,只能选其中之一。)若大三、大四的学生尚未修读完毕,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修读,但每学期同样只能修读一次。

七、跨专业选课说明。

1、通常情况下,学生跨专业所选课程的学分将被记为"兴趣学分","兴趣学分"不作为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

2、如果学生要通过跨专业选课完成辅修、替代课程等,须经过教务处的审批、备案,否则教务处不予认可。

八、注册与选课要求。

未注册的学生不能进入选课系统参加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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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课结果核对要求。

因每阶段选课结束后,教务处都要确认无效班、处理选课数据、公布无效班名单,各位同学在每个阶段都应关注教学工作网的动态信息,并进入选课系统确认自己所选课程。

十、预定教材要求。

各门课程选课时,学生均需确认是否预定教材,教务处只替经过确认的学生预定(按定价的八五折价格)教材,下学期教务处不再开展学生补订教材工作;

十一、上课时间冲突的选课处理。

1、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课时间冲突选课的学生,须在第二阶段选课期间填写《红河学院学生时段冲突课程选课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参加

第三阶段选课;在选入课程后,开学第一周学生须拿该表找任课教师签名,如任课教师同意,学生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修读;如任课教师不同意,凭任课教师签署意见的该表,到教务处删除被任课教师拒绝选入的课程。

2、根据《红河学院学生选课、听课、成绩登录补充规定》(红院教字[2009]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每学期因上课时间冲突,需进行冲突选课的学生,冲突选课的

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一门。”不按规定进行冲突选课的学生,教学务将取消其冲突选课资格,并删除其所选的全部冲突课程。

十二、关于《汽车驾驶》课程修读说明

1、《汽车驾驶》是为全校学生开设的一门通识选修课程,属语言与基本技能类,为2学分课程。

2、学习方式:进入选课系统选课后,须在本学期内到学校明德楼工会办公室302确认,交完国家规定的培训费后,进行分班滚动学习,考试合格后,凭驾驶证认定学分。

3、学分办理方法:有两种方式供你选择:(1)、进入选课系统的学生,学习结束取得驾驶证并交清相应学分学费后,登记学分;(2)、也可不进入选课系统,直接到学校工会办公室报名进行驾驶培训,但不记学分。

4、对本课程有疑问的同学,到学校明德楼工会办公室302咨询,电话3694848(刘老师)。

十三、关于学分学费的说明

1、从2009级开始,实行按学分收费,学校每学期根据学生所选学分计算并收取相应的学费,2009级以前学生的收费办法不变。

2、当各位同学完成选课后,可以在选课系统中,对本人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进行查询。如下图,在“信息查询”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学费查询”,然后再选择“学

年”、“学期”就可查询指定学期的学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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