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
工作总结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郑安委[2012]11号)有关要求,我局立即召开安全整治专项会议研究部署,组建以郭光明副局长为组长的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发《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牟建字[2012]56号),并决定立即开展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报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进行专项安全整治活动。现将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筑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到2012年6月10日;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到2012年6月22日。
二、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多发、共性安全隐患及采取的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历时12天,按照本次活动的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做了认真、全面的检查整治。距排查统计,本次涉及整治活动的项目共43个,其中因夏收夏种工人农忙停工项目20个。在检查整治过程中,各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大多数能够按照活动整治活动的文件要求,设立专门安全自查机构和人员,积极主动配合,自动自发行动,把安全隐患按规范要求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在检查整治活动中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多发的、共性的安全隐
患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未分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配备或配备人员数量不足法定人数;(2)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工人工作安全交底及后续安全技能培训未实施;(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建立,相关救援设备、物品未配备;(4)楼梯侧边、楼层临边等临边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等部位未作固定封闭;(5)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不及时,日常使用、维护、维修记录不完整,临时用电系统未按照“三级漏电,两级保护的总体要求设置”。
领导小组针对本次检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安全隐患的多少、隐患的严重程度共下发《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通报》40份,要求工程建设参建各方针对通报中提到的问题,涉及到的隐患部位立即局部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复工,确保工人安全生产;对其中安全隐患较大,问题较复杂的3个工程项目,要求其立即全面停工整改,直至完全消除安全隐患,经监理单位及领导小组共同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三、对本次整治活动的总结及分析
经过开展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们认为安全生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和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安全生产问题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尽管安全生产动态变化,难于管理,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将在本次整治活动的基础上针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
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有办法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解决好,处理好,努力给建筑工人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