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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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我公司各类印章,是各个部门进行业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各部门要严格使用。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废止与启用
1、印章的刻制先有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依
照国家相关规定)印章的内容、规格、图样,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部门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
2、各部门要更换印章时,要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更换印章的理由,
并附上原印章印样,送交办公室审查,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制定部门办理印章刻制手续。
3、印章刻制好后,由办公室留存印模,并印发启用印章通知(注明启
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发文之日起新印章开始启用,旧印章同时废止,并由办公室当即收回。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私刻公司印章,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私刻人员全部承担。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先审批,后盖章原则)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
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负责人私章由法人或部门负责人本人签
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
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
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
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负
责人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
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
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
有效证件材料,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10、月末印章管理员应汇总本月用印登记,进行复查审核,确认无误
后,交于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法人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法人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9、开具介绍信等等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
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财务会计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总经理签发批准的文件、材料;
3、与本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类等等;
5、有违本办法或仍需核实或内容不实的。
第六条: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
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
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
告,配合查处。
第七条:印章的停用
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2、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八条:印章管理员职责
1、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
2、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内容与落款。在使用印章时,经办人须在“用印登记表”上签字;
3、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交接单》,登记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4、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
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5、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6、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7、印章专管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离职交接单》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银行印鉴章管理
1、保管要求:
(1、)两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2、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办公室各出一个人;
3、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并进行登记;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4、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核,交公司办公室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十条:违纪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有不符之处,皆按法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