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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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普底乡中心小学“敬老月”
活
动
方
案
2011年9月20日
百里杜鹃普底中小学
“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0月5日是贵州省第二十四个老人节,根据《百里杜鹃教育局开展“敬老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贵百教通【2011】115号文件)要求,结全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宗旨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全体师生员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敬老月”活动主题:“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活动时间: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普底中心小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各村校各中队应高度重视这次活动,立足实际,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组织本校、本班初选活动。于10月10日前把先拔的优秀作品报学校办公室。
(二)“敬老助老.从我做起”征文活动由各村校、普小各中队各选送2篇优秀作品(征文同时报电子版稿件)。
(三)征文形式多样,体裁不限。提倡写短文,原则上作品每篇不超过2000字。参赛作品要结合主题,严禁抄袭他人文章,严禁从网上下载,统一A4纸打印(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并在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学校、班级、联系电话和指导教师)。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征文评审标准:一要文章结构合理,条理清晰;二要文字优美,有文采;三要事件真实,能反映青少年学生思想实际,能反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四要情节感人,思想健康,主题鲜明,有启发性,能给人积极向上的动力。
(五)奖项设置。(教育局规定)本次活动根据级别与参赛人数设置奖项。获得教育局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荣获指导奖。获奖作品择优报送地区参赛。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