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桩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板桩协议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钢板桩)委托工程协议书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平等互利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雨水排水口改造工程进行打、拔钢板桩、支护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南沙龙穴岛物流园区雨水排水口改造支护工程中进行钢
板桩打、拔工程。本项工程采用勾机振锤打、拔拉森钢板桩,工程量如下:
6米桩,工程量约为延米;
9米桩,工程量约为460延米;
12米桩,工程量约为延米。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与施工用水电。
2、平整、加固施工范围的场地,提供堆放材料的场地。
3、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手机号码:),负责协调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并代表甲方与乙方确认实际工作量。如有人员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
方。
4、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及生活水电。
5、提供勾机配合做支撑。
三、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听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挥。
3、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手机号码:),负责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和现场施工安排。如有人员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4、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5、乙方按照甲方测量的标线进行施工,如发现有地下管线、管道或其他
异常情况等应及时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待处理后才继续施工,在标
线范围内造成地下管线、管道损坏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对于不利安全施工或遇岩层,强风化工等地质而无法施工的,乙方有
权拒绝施工,由甲方自行组织其他施工形式,其他施工形式不属本工
程承包范围。
7、如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在钢板桩施工期间出现损坏,乙方对此不负任
何责任。
8、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费用、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本项工程采用包工包料进行承包。
6米钢板桩工程费用按单边人民币500元/延米计算(不含支护);
9米钢板桩工程费用按单边人民币700元/延米计算(不含支护);
12米钢板桩工程费用按单边人民币元/延米计算(不含支护);
每单边加一层简易支护(不含围檩、用圆管)另加人民币50元/延
米。每单边加一层正式支护(包含围檩、对顶)另加人民币100元/延
米。结算总额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不包含税价)。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总价的作为进场费。
3、甲方每月2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进度款;钢板桩
全部工程完成后60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每逾
期一天将按所欠工程款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协议约定工程未能完成,乙方将另外收取人民币万
元作为退场费用。
5、钢板桩及支护材料免费使用期为10天。超期后按人民币300元/月/吨
的标准按日计算租金。钢板桩使用期间,如因甲方原因损坏或截留,
甲方按人民币7500元/吨计算补偿乙方。(Ⅲ号钢板桩单位重量:吨/
米、Ⅳ号钢板桩单位重量:吨/米)
6、截留乙方其他支护钢材,甲方按人民币4500元/吨计算补偿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约。如乙方不
经甲方同意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
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及设备的
进、退场费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任何一方不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的,
对方有权要求中途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由于甲方原因而导致工程延误
的,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的天气因素造成的损失及施工工期延误,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七、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
约所在地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
效,至本项工程完成及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