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吨水泥厂生产运行百分制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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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百分制考核初步方案(试行)

一、原料车间

(一)石灰石破碎系统

1.考核指标:

(1)石灰石破碎机台时产量:≥320t/h

(2)破碎电耗:<2.2kwh/t

2.考核要求:

石灰石破碎系统总考核分为20分,占原料车间百分制考核总分的20%,其中台时产量总考核分共15分,每降低5吨,扣除原料车间百分制考核分1 分,每增加5吨,增加考核分1 分,台时产量低于280t/h,该项考核分为零分;石灰石破碎电耗总考核分5分,每升高0.1kwh/t,扣百分制考核1 分;每降低0.1KWH/t增加1 分,破碎电耗达2.5kwh/t以上,该项考核分为零分。

台时产量情况由每月上旬前统计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二)原料磨系统

1.考核指标:

(1)磨机平均台时产量:≥220t/h

(2)粉磨系统电耗:<18kwh/t

(3)生料质量:细度,0.080mm筛余月合格率≧95%,水分月合格率≧95%。2.考核要求:

台时产量考核分共30分,台时产量每降低2t/h,扣除1 分,每增加2t/h,增加1 分,台时产量全月平均低于190t/h,该项考核分为零分。

原料磨实际台时产量以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定期实物标定数,结合计量累

计数以及熟料实际销售使用量、库存情况,由考核小组审定。

原料粉磨电耗考核分共30分,每升高0.5kwh/t生料,扣除百分制考核分4分,每降低0.5kwh/t生料,增加考核分4分,粉磨系统电耗>22kwh/该项考核分为零分。

每月上旬统计出考核数据,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各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入考评打分工作。

(三)原料车间避峰考核

1.考核指标:

谷电利用率100%(检修、计划停机、外部限电等其它原因造成破碎机及生料磨不能运行除外);

平电利用率:>90%;

峰电利用率:<40%(均化库料位低于10米峰电运行时间除外)。

2.考核要求:

该项考核分共20分。按电业局规定的谷电、平台及峰电区间考核。

谷电利用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 分.

平电利用率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增加2个百分点,加1 分.

峰电利用率每增加2个百分点,扣1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加1 分.

生产中要求检修、计划停机尽可能安排在峰电时间内进行。每日避峰由生产值班领导或生产调度安排,中控操作员必须严格按指令开停主机设备,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需要调整避峰时间安排,需报请公司生产副总,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开停主机。

该项考核分由每月上旬根据统计数据,由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烧成车间

(一)回转窑系统

1.考核指标:

(1)月熟料平均台时产量:≥112t/h;

(2)回转窑月有效运转率:≥95t/h;

(3)熟料f-CaO月合格率:≥85%,立升重月合格率≧75%。

(4)熟料烧成标煤耗:<115kg-col/t-ck.

3.考核要求:

回转窑系统总考核分共80分,其中:

(1)全月平均台时产量考核分共20分, 熟料月有效运行时间内平均台时产量每降低1t/h,扣除2 分,每增加1t/h ,加2 分。

(2)回转窑全月有效运转率考核分共2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2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 分。

(3)熟料f-CaO月合格率考核分共2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 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 分.游离钙具体考核指标由化验室根据工艺配方及工

艺煅烧要求制定具体适宜的考核范围,考核完成情况根据中控室操作

考核结果统计出。

(4)熟料标煤耗月考核分共20分,每增加1kg/t- ck,扣除2 分,每降低1kg/t- ck加2 分。熟料标煤耗超过120kg/t-ck,该项考核分为零分。(二)煤粉制备系统

1.考核指标:

(1)煤磨平均台时产量:≥24t/h;

(2)煤粉质量:细度月合格率:>90%,水份月合格率:>80%;

(3)避峰时间:全月避峰电时间>60h。

3.考核要求:

煤粉制备系统总考核分共20分,其中,

台时产量考核分10分,每降低1t/h,扣除2 分,每增加1t/h,加2 分。

煤粉水份细度合格率考核分共5分,水份细度合格率平均值每降低2

百分点,扣除1 分,每增加2个百分点加1 分。

避峰停煤磨时间每月考核分共5分,每增加20小时,加1 分,每降低

20小时扣1 .

(三)制成车间:

1.考核指标:

(1)A、B列水泥磨平均台时产量

PO.32.5台时产量:≥100t/h

PO.42.5台时产量:≥85t/h

(增加水泥品种后根据混合材掺入情况及时制定台时产指标,磨机台时产在使用分散剂、助磨剂后,应予以适当增大台时产考核指标)。

(2)水泥粉磨电耗:

PO.32.5粉磨电耗:≤32kwh/t;

PO.42.5粉磨电耗:≤36kwh/t;综合电耗≤35KWH/t.

(3)出磨水泥质量:水泥比表面积或细度合格率≧90%;

(4)避峰时间:

谷电利用率:100%(检修、停电、计划停机或其它原因不能利用除外);

平电利用率:>80%

峰电利用率:<20%

(5)混合材掺加量:

P.O32.5:混合材总掺量:≥%

P.O42.5:混合材总掺量:≥%

2.考核要求:

(1)水泥磨台时产量(总考核分30分):

P.O32.5、P.O42.5台时产量各占15分,每增加2t/h,加1 分,每降2t/h,扣1 分,P.O32.5台时产低于85t/h,P.O42.5台时产低于75t/h,各扣除该项考核分的50%。

(2)水泥粉磨电耗(总考核分20分):每增加1 kwh/t,扣除2 分,每降低1kwh/t,加2 分,综合电耗大于40KWH/t,该项考核分为零分。

粉磨电耗计量及计算办法同原料磨。

(3)水泥质量(总考核分15分):合格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每增加1百分点加1分。

(4)避峰效果:

总考核分15分,其中谷电、平电、峰电利用率各占5分。

谷电利用率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 分,扣完为止。

平电利用率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除0.5 分,扣完为止。

峰电利用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除1 分,扣完为止;每降低1个百分点加1分,避峰时间确定及考核要求同原料磨。

(5)混合材掺加量(总考核分20分):,各种水泥,混合材掺加量每增加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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