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 干式铁心并联电抗器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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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卖方应填写的主要部件来源、规范一览表
附表1:10kV铁心并联电抗器供货表
附表2:投标差异表(格式)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10kV铁心并联电抗器,它提出了该电抗器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设备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技术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3.技术要求
3.1标准
3.1.1参照有关标准和准则拟定技术条件的合同设备,包括我方由其它厂家采购的设备和配件,都符合该标准和准则的最新版本或其修订本,包括投标时起生效的任何更正或增补,经特殊说明者除外。
3.1.2除另有说明外,合同设备遵照适用的最新版国标或IEC标准及公制国际单位制(SI)。并符合国内高于IEC标准的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8)GB/T 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9)GB/T 5582《高电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10)IEC60726《干式电力变压器》
(11)DL/T 462—199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3.1.4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丝、管螺纹、螺栓头及螺帽等均应遵照ISO标准及SI国际单位制。
3.1.3参考的标准如下:
(1)GB 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2)GB 10229《电抗器》
(3)GB 1094《电力变压器》
(4)GB/T 16927《高电压试验技术》
(5)GB 6450《干式电力变压器》
(6)GB/T 5273《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7)GB/T 1094.10《电力变压器声级测室》
3.2 使用环境条件
3.2.1安装地点:户内
3.2.2海拔高度:≤1000m
3.2.3环境温度:-25℃~+45℃
3.2.4户内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95%,月平均值≤90%
3.2.5地震烈度:8度
3.3技术要求
3.3.1产品名称:10kV三相干式铁芯并联电抗器
3.3.2额定容量:kvar
3.3.3系统额定电压:10kV
3.3.4最高工作电压:ຫໍສະໝຸດ Baidu1.5kV
3.3.5长期运行电压:11/√3kV
3.3.6额定频率: 50Hz
3.3.7额定电流:A
3.3.8额定电感:mH 偏差-5%~+5%
三相电抗偏差不大于2%
3.3.9绝缘水平: BIL全波75kV,AC 35kV 1分钟
3.3.10感应耐压: 11.5kV 30s 200Hz
3.3.18铁芯:扇形铁饼、真空浇注
3.3.19采取防止自身振动的措施,振幅不大于50μm
3.3.20爬电距离:不小于300mm
3.3.21设备机械强度:支持绝缘子的机械强度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3.22电抗器在基本不进行维护的情况下使用寿命保证30年。
3.3.23与干式铁芯电抗器配套使用的支持绝缘子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法兰为非磁性材料。
招标编号:xxxxxxx-xx-xx
江苏省电力公司工程
10kV铁芯并联电抗器
招 标 文 件
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江苏省电力公司
200x年x月
1.总则
2.工作范围
2.1供货范围
2.2服务范围
2.3技术文件
3.技术要求
3.1标准
3.2使用环境条件
3.3技术要求
4.质量保证
5.试验
6.包装、运输和储存
7.制造厂应提供的数据及资料
3.3.24尺寸要求:电抗器的出线端子间,出线端及支持绝缘子带电部分对地间的净距应不小于400mm。
3.3.25电抗器的试验项目、方法、内容和要求按照干式电抗器标准执行。
4.质量保证
4.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4.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7卖方在应标技术规范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规范的技术差异。如果卖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规范的条文存在差异,买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8卖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规范并按本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3.3.11额定电流下的损耗:不大于kW (75ºC以下)
3.3.12局放水平:按10kV 电压等级做线圈局部放电试验≤5pC
3.3.13干式铁芯电抗器绝缘耐热等级:F级
3.3.14干式铁芯电抗器温升限值:≤100K
3.3.15噪音水平:电抗器边缘2m处不大于dB。
3.3.16三相联结:Y
3.3.17绝缘介质:干式铁芯电抗器绕组绝缘应选用性能优良,寿命长的树脂浸渍,并具有耐腐蚀,抗紫外线和增水性。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表1:10kV铁心并联电抗器供货表
附表2:投标差异表(格式)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10kV铁心并联电抗器,它提出了该电抗器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设备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技术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3.技术要求
3.1标准
3.1.1参照有关标准和准则拟定技术条件的合同设备,包括我方由其它厂家采购的设备和配件,都符合该标准和准则的最新版本或其修订本,包括投标时起生效的任何更正或增补,经特殊说明者除外。
3.1.2除另有说明外,合同设备遵照适用的最新版国标或IEC标准及公制国际单位制(SI)。并符合国内高于IEC标准的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8)GB/T 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9)GB/T 5582《高电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10)IEC60726《干式电力变压器》
(11)DL/T 462—199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3.1.4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丝、管螺纹、螺栓头及螺帽等均应遵照ISO标准及SI国际单位制。
3.1.3参考的标准如下:
(1)GB 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2)GB 10229《电抗器》
(3)GB 1094《电力变压器》
(4)GB/T 16927《高电压试验技术》
(5)GB 6450《干式电力变压器》
(6)GB/T 5273《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7)GB/T 1094.10《电力变压器声级测室》
3.2 使用环境条件
3.2.1安装地点:户内
3.2.2海拔高度:≤1000m
3.2.3环境温度:-25℃~+45℃
3.2.4户内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95%,月平均值≤90%
3.2.5地震烈度:8度
3.3技术要求
3.3.1产品名称:10kV三相干式铁芯并联电抗器
3.3.2额定容量:kvar
3.3.3系统额定电压:10kV
3.3.4最高工作电压:ຫໍສະໝຸດ Baidu1.5kV
3.3.5长期运行电压:11/√3kV
3.3.6额定频率: 50Hz
3.3.7额定电流:A
3.3.8额定电感:mH 偏差-5%~+5%
三相电抗偏差不大于2%
3.3.9绝缘水平: BIL全波75kV,AC 35kV 1分钟
3.3.10感应耐压: 11.5kV 30s 200Hz
3.3.18铁芯:扇形铁饼、真空浇注
3.3.19采取防止自身振动的措施,振幅不大于50μm
3.3.20爬电距离:不小于300mm
3.3.21设备机械强度:支持绝缘子的机械强度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3.22电抗器在基本不进行维护的情况下使用寿命保证30年。
3.3.23与干式铁芯电抗器配套使用的支持绝缘子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法兰为非磁性材料。
招标编号:xxxxxxx-xx-xx
江苏省电力公司工程
10kV铁芯并联电抗器
招 标 文 件
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江苏省电力公司
200x年x月
1.总则
2.工作范围
2.1供货范围
2.2服务范围
2.3技术文件
3.技术要求
3.1标准
3.2使用环境条件
3.3技术要求
4.质量保证
5.试验
6.包装、运输和储存
7.制造厂应提供的数据及资料
3.3.24尺寸要求:电抗器的出线端子间,出线端及支持绝缘子带电部分对地间的净距应不小于400mm。
3.3.25电抗器的试验项目、方法、内容和要求按照干式电抗器标准执行。
4.质量保证
4.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4.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7卖方在应标技术规范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规范的技术差异。如果卖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规范的条文存在差异,买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8卖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规范并按本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3.3.11额定电流下的损耗:不大于kW (75ºC以下)
3.3.12局放水平:按10kV 电压等级做线圈局部放电试验≤5pC
3.3.13干式铁芯电抗器绝缘耐热等级:F级
3.3.14干式铁芯电抗器温升限值:≤100K
3.3.15噪音水平:电抗器边缘2m处不大于dB。
3.3.16三相联结:Y
3.3.17绝缘介质:干式铁芯电抗器绕组绝缘应选用性能优良,寿命长的树脂浸渍,并具有耐腐蚀,抗紫外线和增水性。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