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清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事故类型包括:
1.火灾事故。
2.道路交通(农机)安全事故。
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急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适用的事故范围包括一次性死亡10人(含以上)或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且事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各类紧急事件,需要市政府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1.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由市政府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事故应急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相关的事故应急协管部门、应急保障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2)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若干专业处置组:综合协调组、专业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调查评估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具体承担相应的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3)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职责分工与事故具体情况向现场派出有关专业处置组与
人员。现场指挥部主要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和有关应急救援部门领导组成。需要时,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
(二)应急工作职责。
1.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决定启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要求启动省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指导各县级及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全市重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建议;负责聘请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技术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参与现场救援;实施属地管理,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灾害的扩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写出紧急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4.专业处置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办和市安监局负责,承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专业抢救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和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3)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后勤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6)调查评估组:由市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
(7)专家技术组: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8)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5.相关部门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处置的应急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并组织协调道路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市安监局: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市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扑救应急方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在单位技术人员和专业队伍协同下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对伤员的搜救。
(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
(5)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方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