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5大商业模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 年《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将我国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作出如下五大分类:
1、官方网站模式
互联网保险的官网模式是指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交易平台中,大中型保险企业、保险中介企业等为了更好地展现自身品牌、服务客户和销售产品所建立的自主经营的互联网站。建立官方网站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资金充足,产品线丰富且运营和服务体系完善。
官方网站模式运营特点:销售成本低廉,手续简单,流程极快,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获得价格优势。网站的客户不受线下销售渠道限制,可以有效拓宽投保群体,发挥大样本配臵中和风险的作用。销售手续简单,线上出售的产品高度标准化,但赔付和评估依然在线下,而且投保人在赔付过程中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保证了保险公司在快速扩张销售的同时控制赔付风险。因为线上销售并不要求获得投保人详细信息,因此建立官方网站要求保险公司具备成熟的线上销售线下理赔模式系统和科学的保险产品设计,以及完善的内部风控以此来避免缺乏投保人评估步骤带来的风险。
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指独立于商品或服务交易双方,使用互联网服务平台,依照一定的规范,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或网站。通常来说,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相对独立、网络化程度较高和流程专业等特点。
从金融监管角度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存在着诸多漏洞,电子商务平
台保险资质的缺失是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
3、网络兼业代理模式
保监会下发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只有获得经纪牌照或全国性保险代理牌照的中介机构才可以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大量垂直类的专业网站由于不具备上述监管要求,便以技术服务形式使用兼业代理的资质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业务。
网络兼业代理模式,以其门槛低、程序简单、对经营主体规模要求不高等特点而受到普遍欢迎,逐渐成为目前互联网保险公司中介行业最主要的业务模式之一。
从金融监管角度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存在着诸多漏洞,电子商务平台保险资质的缺失,理赔方式的非标准化和风险管控的难度是该模式发展的三个主要瓶颈。
4、专业中介代理模式
保监会在2012年2月正式公布第一批包括中民保险网等19 家企业在内的获得网上保险销售资格的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中介网销的大门就此打开,此后保险中介业务规模得到高速发展。
专业的中介代理除了对资本金、网络系统安全性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外,还须申请网销保险执照,较网络兼业代理模式更加安全可靠。专业中介代理网站做大做强之后能吸引庞大客流和现金流,利用保险风险数据、算法模型以及基于大数据的分析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产品和价格优势,并进一步获得与合作保险公司深入
合作的机会(包括压低成本,截留保费现金和导流收益)。
上千种保险的线上销售和线上理赔需要专业的互联网保险代理有科学的保险产品选择,以及完善的内部风控以此来避免缺乏复杂的风险评估步骤带来的风险。如何进一步跨足较为评估工作更为复杂的传统险、健康险、分红险、家财险、责任险的销售,如何在利用国内电商的发达在保险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保持长期稳定的大客流是专业中介代理模式面临的主要挑战。保险业界业也期待看到专业中介代理模式下能否出现保险界的携程。
5、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经营业务主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别,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可以将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大致分三种:产寿结合的综合性金融互联网平台、专注财险或寿险的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纯互联网的“众安”模式。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优势体现在:
1.在数据的收集、归拢、分析有先天优势,使得个性化的保险服务成为可能;
2.可利用大数据手段分析消费者行为,挖掘新的需求,开发新的保险产品;
3.引入信用评价机制作为承保标准的参照之一,有效解决道德风险问题。
来源:国信证券研究报告-互联网保险重在场景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