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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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刘烨
摘要: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ofiling)技术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已在国外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对此技术的研究目前还刚刚处在起步阶段。

本文从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理论依据及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一些浅显的思考,目的让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刑事案件应用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Criminal Profiling)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技术,虽然发展的时间不长,但逐渐成为美、英等发达国家刑事侦查的重要辅助手段,在刑事侦察和司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信许多看过电影《沉默的羔羊》的人,对于片中女主角运用心理分析方法将隐藏的变态杀手从茫茫人海中找出的情节并不陌生。

这就是在西方被广泛采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

美、英等西方国家使用这种分析方法已比较普遍,在美国犯罪心理画像的结论已于1989年开始在系列杀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为证据,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1979年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先后设立了行为科学组和调查支援科,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画像。

我国对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目前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许多有经验的刑侦人员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其实是自觉或不自觉运用了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
“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有多种称谓,如犯罪画像或心理画像(Criminal or psychology profiling)、犯罪人画像(Offender profiling)、犯罪人格评估(Criminal personality assessment)以及犯罪现场画像(Crime scene profiling)等。

”[1]我国关注、研究犯罪心理画像的学者根据不同的英文名称及对英文名称所指代的意义的理解,将这项心理技术翻译为犯罪心理画像。

他们认为犯罪展现了犯罪人的行为,通过研究犯罪行为可以推测犯罪人的性状。

而这一推理过程是建立在心理分析的基础上,为了凸现心理分析在这一推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称为犯罪心理画像。

那么,什么是犯罪心理画像呢?“犯罪心理画像主要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即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进行心理分析,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分析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进而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特征的一种刑侦技术手段。

”[2]犯罪心理画像,是对犯罪现场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认识上由实到虚的转化,使对犯罪现场的认识达到一个更新的高度。

采用心理分析法破案其实也不是近年来的新发现,历代机敏的破案人员早就自觉不自觉地采用了心理分析方法破案。

上个世纪50年代,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在他的一系列以侦探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侦探小说中,塑造了一位善于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破案如神的大侦探形象。

在我国古代或近代所流传下来的大量涉及清官断案的笔记和小说中也可以找到涉及心理分析方法断案的的内容。

但是,作为一门正式意义的刑事司法技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研究历史可以追塑到19世纪晚期,发生在1886年Jack the Ripper案件,负责玛丽·凯丽(肢解者杀害的最后一个受害者)尸解工作的外科医生托马斯·邦德,成功地预测了犯罪人的特征,成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研究的起点。

二战期间,美国战略研究机构邀请精神病学家对希特勒进行心理画像,精神病学家预言希特勒失败后有可能自杀,这个预言成为现实。

使犯罪心理画像名声大噪,引起公众惊异。

“警察部门重视的最主要事件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的纽约。

当时,纽约警察局困于一直未能抓获多年来一直在纽约城的一些公共场所乱放自制炸弹的凶犯,对此案一筹莫展的纽约市警察局抱着一线希望去拜访心理分析专家詹姆士·A·布鲁克林博士。

布鲁克林博士根据案件发生的情况及凶犯写给报社的匿名信,对凶犯进行了心理分析,分析出凶犯的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的程度、居住的地区、家庭环境、婚姻状况、性格特点、工作经历、身患的疾病、体型、外表等,甚至被抓到时所穿的衣服的式样都做了详细的推断,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的惊奇和疑惑。

但出乎意料的是,纽约警察局根据布鲁克林博士的指点,很快就抓到凶犯,而且这个凶犯各方面的情况与布鲁克林博士的描述丝毫不差,惟妙惟肖,吻合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3]在此案中,博学多才的布鲁克林博士对作案人的心理画像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使犯罪心理画像越来越受到各国警方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并在侦查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犯罪心理画像的理论依据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不是犯罪心理学家的主观臆断,而是有科学依据的。

美国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托尔曼提出了三大变量系统,即犯罪环境、犯罪心理、犯罪行为,它们之间既有因果关系又彼此交互作用。

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个体内的不良心理品德发生变化,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出现犯罪行为的因果链构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理论体系,构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础内容或对象。

心理画像技术正是依据了犯罪心理学的这一基本理论,而且将其进行了新的拓展,在三大变量互动的理论上,对逆向运动,逆向联系有了发展。

从思维过程上,从犯罪行为特征分析犯罪心理特征,从犯罪心理特征分析犯罪人生活环境,进而达到从犯罪行为认定犯罪人的研究思路。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具体操作过程是这样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犯罪心理→犯罪环境→犯罪人。

心理画像技术依据的是犯罪行为与犯罪心理一致性、互动性原理,从犯罪人的行为
特征分析犯罪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特征,从而描绘犯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技能以及生活习惯、行为特征等的。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是犯罪分子在长期的社会实践、犯罪经历中逐渐形成的,与其职业、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生活环境等关系密切,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成为一种行为定势。

当其实施犯罪时,其已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就会通过物质的、客观的东西表现出来,留下心理痕迹。

因此,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加以联想分析,进而推知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刻画出犯罪心理特征。

心理画像技术的这一思维过程是符合犯罪的心理学原理,并且符合犯罪人的犯罪过程的,是科学、客观的。

三、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单纯依赖心理分析是不能破案的,但作为侦查的辅助手段的犯罪心理画像在在揭示犯罪分子智力水平、职业特征、某些技能及气质、性格等个性特征方面,帮助警方确定侦查的方向,缩小嫌疑人群等方面常有极为成功的表现。

(一)确定侦查的方向,缩小侦查的范围
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尽力收集证据,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将犯罪人绳之以法,这是每个侦查人员梦寐以求的愿望。

但是这一愿望经常变成奢望,其原因在于有些犯罪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的意识和反侦查的能力,作案后会将有关的物证清理干净,致使侦查人员难以收集到有价值的物证。

有时即使可以收集到相关的物证,根据这些物证查证犯罪人也是大海捞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为了避免这种问题,侦查人员开始注重透过现场遗留物进行心理分析,以确定侦查的方向,缩小排查的范围,提高侦查效率。

“如某杀人抢劫案,现场位于一家小饭店,现场勘查时只见店堂正中的方桌上放着一瓶酒、一杯茶、两碗剩饭、四碟剩菜,四碟剩菜分别是菜梗肉片、家常豆腐、炒鱼、炒青蛙,可以确定是作案人夜间就餐所留。

除了在茶杯、饭碗上提取到手印外,其它似乎没有发现可以指明侦查方向的线索。

在案情分析会上一位侦查员分析此案系外地人所为,理由是:当地人喜欢辣,尤其是炒青蛙,家常豆腐必定要放辣,但现场四碟菜中没有一碟有辣椒,而小饭馆的厨房分明备着辣椒,这样的吃法有违当地人的口味。

可见案犯不是本地人,系外地人。

这位侦查员的分析得到了大多数同志的赞许,基本确定了作案人员系外地人员,使侦查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

破案后证实,案犯确系外地人,没有吃辣的习惯。

在此案中,那四碟没有辣味的菜既是物质痕迹,同时又是心理痕迹,根据这四碟菜经过侦查人员的心理分析,得出犯罪人不喜吃辣这一生活习惯特征的心理画像,并肯定了此案系外来人员所为的侦查线索。

”[4]
(二)分析犯罪人的个性特征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是犯罪分子在长期的社会实践、犯罪经历中逐渐形成的,与其职业、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生活环境等关系密切,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成为一种行为定势。

当其实施犯罪时,其已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就会通过物质的、客观的东西表现出来,留下心理痕迹。

因此,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加以联想分析,进而推知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刻画出犯罪心理特征,勾画出犯罪人。

1.分析犯罪人气质特征
气质是表现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和稳定性方面的特征,表明了个体活动的动力特征。

气质类型不同,人的活动方式不同。

研究表明,气质常常影响到犯罪类型,使犯罪类型打上气质特征的印记。

研究表明:胆汁质的犯罪人易产生暴力犯罪如抢劫、伤害、杀人等;多血质的犯罪人易选择盗窃、诈骗等;粘液质的犯罪人多选择贪污、走私等犯罪方式。

不同气质的人在具体犯罪过程中有不同的特点。

如胆汁质犯罪人犯罪的时比较冲动,预谋性较差,但行动迅速;粘液质犯罪人不易激动,情绪稳定,犯罪时计划周密,预谋性强。

[5]
2.分析犯罪人的性格特征
犯罪人的性格表明了犯罪人的做事的态度和行为习惯方式。

反映在犯罪行为中,不同的犯罪人因性格不同,一般会有不同的表现,体现在犯罪现场遗留物中。

有的人生性多疑,在犯罪中往往犹豫不决、行为不果断,现场痕迹拖泥带水。

而有的人非常小心谨慎,犯罪现场处理的精细、干净,但是有的犯罪分子现场却处理得马虎、粗心,且破绽百出。

通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特点,我们可以对其性格特点进行分析。

“如在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中,主犯彭秒计及其犯罪团伙在每次作案后,上至老人,下至婴儿,一概杀死。

这一方面反映出他们的凶残的本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其实施犯罪时较为小心谨慎,不留活口,害怕被追捕的性格。

当审讯时问他们为什么连几个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他竟然回答说假如不杀死婴儿,如果他们啼哭起来便会招来邻居,就会不利于他们逃脱。

”[6] 3.分析犯罪人能力及技能特征
能力是保证某种活动顺利完成的的个性心理特征。

不同类型的犯罪,需要不同的犯罪能力,同一种犯罪不同犯罪人能力的差异也会使犯罪现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能力是通过长期的实践练习而逐步提高的,对犯罪人作案能力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其心理水平、犯罪经历等。

如撬盗保险柜现场,可根据现场工具痕迹遗留的部位、大小、方向、破坏程度及效果来分析犯罪人的作案能力。

杀人碎尸案,尸体解剖的准确部位,刀口之整齐就能说明犯罪人具有一定的生理解剖学的知识和熟练的动作技能。

“有这样两起盗窃财会室案,一起是将出纳员办公桌的三个抽屉同时撬开,为找保险柜的钥匙。

乍看起来,来者似乎不知钥匙在哪个抽屉,看似像不知情况的外来人员盗窃;另一起则是只撬开出纳桌子装要钥匙的抽屉,看似像知情的内盗。

但是,从室内的足迹来看,前者是进门后直奔出纳的员的
桌子;后者则在室内有来回的足迹。

心理分析的结果,显然,前者故意撬开所有的抽屉是故意掩盖自己的知情;而后者虽然寻找准确,却曾在室内徘徊过,说明他并不知情,他之所以撬抽屉非常准确,是因为他是一个惯犯,他凭作案经验在每个抽屉下用手指垫过,从而判断出钥匙在哪个抽屉里。

”[7]
4.分析犯罪人的年龄特征
年龄是个体生理、心理成熟的标志之一,与个体的行为有着密切的依存关系,犯罪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当然与犯罪人的年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研究表明不同年龄的人在犯罪类型、犯罪表现方式等方面都有着不同。

通过犯罪现场遗留物,侦查人员也可对犯罪人的年龄进行初步分析。

如2005年2月江苏省东台市后港化学试剂厂厂长蒋某夫妇被害案,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对犯罪人的年龄进行了分析。

分析结果认为作案人年龄不大,急需用钱。

理由:作案时间选择在大年初五至初六夜,这一期间一般人都应在家过年。

从正常的犯罪心理分析,作案人应选择在春节前作案,而在节后用钱量、途径相对较少,获取大量钱财的机会减少。

只有经济拮据、思维比较简单、节后急需用钱的人才可能选择如此时机实施抢劫。

后证实完全正确。

“2000年3月,某厅级单位大院内办公楼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发生盗窃案。

经过现场勘察发现,作案人是在夜间爬办公楼的落水管从窗户侵入,将办公室内三张办公台的抽屉撬开,翻找财物后原路逃走。

经事主检查发现被盗人民币13000元、电脑游戏光碟两套、香港明星画册一本。

而该大院内有两栋办公楼,其他是职工宿舍楼,整个大院只有一个大门出入,保安较严密,夜间未发现有陌生人出入。

办案人员通过现场勘察分析:从被盗的物品上反映出的心理痕迹来看,通常是学生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才会对游戏光碟和明星画册有心理需要。

从现场环境来看,大院内人员作案可能性极大。

因此,办案人员重点调查了住在大院内的中学生,经过工作发现果然是两名中学生作案。

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是出于和同学之间在高消费上的攀比,所以要搞点钱花花。

”[8]
(三)分析犯罪人职业特点、习惯爱好
我们知道,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会形成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不易改变的“习惯思维定势”。

这种“习惯思维定势”在大脑皮层建立的巩固、暂时性联系系统又会指导人们的行为动作,从而形成“动力定型”。

“动力定型”则反映出个体的动作习惯特征,包括职业习惯、习惯作案手法等等。

侦查人员可可通过对犯罪分子“习惯思维定势”指导下的“动力定型”的分析,来推断犯罪分子的习惯、职业特点、是否是累犯、惯犯等犯罪信息。

“如牡丹江张四维系列杀人案,其中一起是入室杀死柴河林地区民警赵伟石和他的女儿的案件。

经现场勘查发现,案犯杀人后从室内出来,其袜子底部粘有血迹,犯罪分子不慎穿错了被害人放在家门口的警用皮鞋,将血迹留在了鞋帮内侧。

在现场分析时,虽有侦查人员提出案犯是否是警察的推测,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
力,凶手又作案数起后,此案才告破获。

而案犯张四维正是一直在参加该案侦破的一名警察。

”[9]一个人穿的鞋,在其头脑中是有特定印象的,一般不会发生穿错的情况。

除非是犯罪分子故意或两双鞋的外观特征十分相似,犯罪分子按照已形成的“习惯思维定势”,不经意暴露了自己的职业。

(四)分析犯罪人心理健康状态
犯罪分子的心理健康状态往往能够反映在现场中,有些犯罪现场还会留下反映犯罪人某种变态的心理状态,包括精神病犯罪、变态人格犯罪等,现场明显缺乏条理性,作案手法大多简单粗暴,有的手段残忍、怪诞等。

一些滥杀无辜的案件,如一些典型的爆炸案件,可以说是严重的反社会型变态心理状态。

在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中,彭妙计及其反社会团伙滥杀无辜,杀死近百人,可谓是残忍至极,充分暴露了彭妙计及其反社会的变态心理状态。

彭妙计幼年丧父,其母亲带其改嫁他乡。

“彭起初的名字为庙寄,意思是寄养在庙里,直到上学时老师感觉其名字难听,才改为妙计。

后又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过早的辍学。

他从小就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养成了他从小就仇视社会的不良心态,且伴随着他长大成人而愈演愈烈,继而转化为疯狂的杀人抢劫,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10]彭妙计的这种极度的反社会的不健康心理状态在其所犯下的很多案件中都有所体现,表现在犯罪现场中就形成了心理痕迹,与其心理状态互为反映。

此案能够成功侦破,心理痕迹、心理画像侦破技术起了很大作用。

心理痕迹受人的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所制约,再狡猾的犯罪分子也抹不去自己的心理痕迹,只要我们正确运用心理痕迹理论与现场物质痕迹进行联系分析,就能传神地勾勒出罪犯的心理画像,突破传统侦查手段的瓶颈,提高打击犯罪的质效。

四、对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几点思考
自从西方一些警察机构,宣称他们已掌握了卓有成效心理分析方法后,这种揭露犯罪的“新式武器”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注意、殷切的希望和浓厚的兴趣。

不少侦探电影、电视和小说为了吸引观众和读者,极力渲染心理画像的神奇效果,神化采用心理分析方法破案的侦查人员,而西方从事心理分析侦查工作的专家则对他们的工作讳莫如深。

这一切都使心理分析侦查法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认为心理画像无所不能。

其实犯罪心理画像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犯罪心理画像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神奇。

(一)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并不适用所有案件
犯罪心理画像并不适用所有案件类型,国外犯罪心理画像的研究案例大部分是谋杀和强奸案件,近来也涉及抢劫、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尤其是在涉及变态犯罪和某些离奇的、不符合常规的、不可思议的犯罪案件中,犯罪心理画像往往能表现出其优势。

对于那些无特异之处的寻常案件,心理画像并不具有优越性。

笔者认为应坚持适度把握的原则,不能一概而论。

(二)犯罪心理画像不等同于刑事侦察
犯罪心理画像作为一种侦察方法,并不能与侦察等同,也不是侦察工作的全部,它的运用是在细致准确的现场勘察的基础上进行,不能代替脚踏实地的调查取证和具体的侦察措施与手段的使用。

像作家柯南道尔后期笔下的福尔摩斯,坐在他华尔街的公寓里足不出户仅靠推理就可以破案的情况在实际侦查工作中应予以否定。

(三)对犯罪心理画像的准确性认识
任何一门技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都是其应用的合理条件,然而对于犯罪心理画像来说,我们现在还缺乏一个测评其准确性的客观标准,其准确性也就无法评价,甚至有时在犯罪人的认定已经非常明确的情况下,对当初犯罪心理画像结论的准确性评价仍然存在大量的主观因素。

福尔摩斯的神探形象以小说的形式流传至今并家喻户晓,而现实中哪怕是最为成功的犯罪心理画像也无法做出小说中如此简单明了的绝对判断。

20世纪那起著名的纽约系列爆炸案件中布鲁塞尔博士对犯罪所做的描述的条件和过程是否如同之后媒体宣传的那样简明和精准,我们不得而知,因为那些对犯罪心理画像了解甚少的人们往往有夸大其词的倾向,以迎合对神气般的指挥与成功的心理渴求。

而恰恰是这种社会效应的烘托,使得即便是某些专业的刑侦人员也有可能一时头脑发热而对犯罪心理画像的准确性方面做出极端的评判。

(四)对从事犯罪心理画像人员的要求。

犯罪心理画像对画像主体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因为心理画像的过程是诸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需要画像者掌握诸如心理学、生理学、侦查学、物证技术、法医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知识,并具有较长时间的侦查实践经验。

国外专家Turco指出,画像者最起码具备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首先,掌握犯罪现场遗留的全部信息;其次,了解罪犯的反常行为与言论;再次,具有积极的思维,了解个体的特点;最后,拥有罪犯人数的统计资料。

总之,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司法实践中日益受到重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

今天,科技的进步,观念的改变,使得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面对狡猾的犯罪人,我们也要学习和掌握新的应对方法,犯罪心理画像作为一门全新的侦察工作的辅助手段,有必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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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袁博.浅谈刑事犯罪现场的心理痕迹[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2002,(1):49.
The Review of the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Profiling in Criminal Cases
LIU Ye
Abstract: Although the criminal profiling technology have not developed so long, it’s already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foreign criminal investigations and the judicial practice. But in our country,research on this technology is still in the initial period. This article explores aspects from the meaning, theoretical basis and psychological portrait of criminal profiling, and raises some of my own simple thoughts on the basis, aim to let criminal profiling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Key Words: Crime; profiling; criminal cases;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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