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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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
管理办法
修订记录
(集团)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入职、上岗培训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了解企业情况及岗位情况,掌握岗位工作基本技能,并快速地胜任新的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幸福基业(集团)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原则
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管理分类
1. 新员工入职培训分为:管理员工入职培训与基层员工入模培训。
2. 管理员工入职培训针对集团新入职管理员工(专员级及以上员工);
3. 基层员工入模培训针对集团新入职基层员工。
第五条培训目的
1. 帮助新员工了解企业、认识企业和融入企业;
2. 帮助基层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具备基本岗位能力。
第六条职责分工
1. 管理员工入职培训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
2. 基层员工入模培训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协调品质、工程等部门组织召开。
第三章管理员工入职培训
第七条培训内容
1. 线上学习内容:《幸福启程》、《薪酬福利》、《员工关系》、《个人绩效》、《华夏幸福行政管理体系》。
2. 线下学习内容:高管面对面、企业精神拓展、标杆项目参观等。
第八条培训形式、组织部门及时限要求
1. 线上学习——此部分采用线上课程(学习幸福e学院平台)的形式,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以RTX账号开通之日起算)由各分公司培训负责人督导完成(总部由培训管理部督导完成)。
2. 线下学习——此部分采用线下组织培训的形式,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管理部统一组织开展,外地分公司(除京南、京东、廊坊、霸州、香河、怀来、北京、保定以外区域)经理级(不含)以下员工可由分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第九条培训要求
1. 员工入职两周内(以RTX账号开通之日起算)完成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考试,由各分公司培训负责人(总部由培训管理部)组织;并于每月10号、25号提交考试结果。
2. 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培训后,发布培训结果,依据培训通过人员名单维护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成绩,成绩作为转正依据。
第四章基层员工入模培训
第十条培训层次
1.基层员工入模培训分为三个阶段: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实训认证。
1.1 入职培训针对所有基层入职员工;
1.2 岗前培训针对工程、客服、安全、环境四个专业的基层入职员工;
1.3 实训认证针对客服、安全、环境三个专业的基层入职员工,工程专业的岗前训练参照实训认证执行。
2. 原则上三个阶段的培训是按顺序依次进行,参加完上一阶段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培训。有特殊情况的分公司需制订实施方案并报备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十一条入职培训
1. 培训内容:以企业文化、薪酬福利、晋升培训、规章制度为主。总部人力中心对内容进行维护更新,各分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培训内容进行丰富、延伸。
2. 培训实施:原则上各分公司每月5号、15号、25号组织基层新员工入职培训,有特殊情况的分公司需制订实施方案并报备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完毕进行考试,可补考一次,两次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岗前培训
1. 培训内容:工程、客服、安全、环境四个专业的基层岗位基础知识。
2. 培训实施:在分公司入职培训及考试后分专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完毕进行考试,可补考一次,两次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三条实训认证
(一)内容要求
1.实训内容:客服、安全、环境三个专业的基层岗位基本工作技能。
2. 组织实施:集团各项目基层新员工在完成入职及岗前课程学习并考试通过后,须在具有实训资质的项目经过实训且考核认证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否则不得独立上岗。
3. 实训资质管理:分公司品质部按上季度排名确定本季度实训资质,并将《实
训基地资质认定表》(附件1)报备分公司人力,上报集团品质管理中心。
4. 新员工实训分配原则
4.1项目具备实训资质的新员工由所属主管负责安排教练,否则由分公司对应的品质专业主管负责安排给其他具备资质的项目带教实训。
4.2 带教教练必须完成相关认证培训并通过考核。
5. 实训时间要求:客服、安全、环境方向不短于5天,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延长。
(二)检查机制
1. 分公司复查
1.1 每月末分公司品质部与人力资源部对新上岗员工进行抽查,分公司人力负责记录,并将《实训认证检查记录表》(附件2)存档。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新员工可给予一次限期改进机会,同时对其项目经理、主管进行追责。
1.2 新员工因不合格而进行限期改进的,在下月分公司的检查中全部进行单独考核,合格则继续留用;不合格则淘汰,并对项目经理、主管进行追责。
1.3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末对本分公司基层员工上岗情况进行汇总,并将《XX 分公司X月实训认证汇总表》(附件3)上报集团人力中心。
2.集团抽查
2.1 每季度末集团品质中心运行部与人力中心培训管理部对各分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2.2若发现不合格者,淘汰当事人并对分公司人力、品质主管、项目经理与主管进行追责。
3. 处罚标准
对不合格情况,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分为罚款、扣绩效、降职三种方式。
第五章培训评估与资料管理
第十四条培训评估
各层级员工入职培训评估参照《(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资料管理
资料归档分为纸制归档与电子归档,参照《(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