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主义:对一种政治思想传统的界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和主义:对一种政治思想传统的界定
【原文出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原刊地名】福州
【原刊期号】20087
【原刊页号】45~50
【分 类 号】D0
【分 类 名】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812
【英文标题】Republicanism: A Legacy of Political Thoughts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民与共和:当代西方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项目编号:06CZZ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 者】刘训练
【作者简介】刘训练,天津师范大学。(天津 300387)
【内容提要】文章探讨了界定各种政治思想传统和政治思潮的方法论问题,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对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共和主义做出一个初步的厘定,概述其核心观念、基本论题及其内在逻辑。
【摘 要 题】政治话语
【关 键 词】共和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政治思想传统/理想类型
【责任编辑】张义祯
【参考文献】
[1] D·J·Manning. Liberalism[M]. London: Dent & Sore LTD., 1976.
[2] E·K·Bramsted and K·J·Melhuish(eds.). Western Liberalism: A History in Documents from Lock to Croce[M]. Longman, 1978.
[3] 格雷.自由主义[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4] 霍尔姆斯.反自由主义剖析[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5] 凯克斯.反对自由主义[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6] 塞西尔.保守主义[M].商务印书馆,1986.
[7] 尼斯比特.保守主义[M].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2.
[8] Russell Kirk. The Conservative Mind[M]. Sixth revised edition, Ltd. South Bend.
[9] 刘军宁.保守主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10] 凯克斯.为保守主义辩护[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11] 阿伯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12] Samuel Huntington. Conservatism as an Ideology[J].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957(51).
[13] Albert O. Hirschman. The Rhetoric of Reaction: Perversity, Futility, Jeopardy[M].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14] 曼海姆.保守主义[M].译林出版社,2002.
[15] Skinner. 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6] 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7] Sandel. Democracy's Discontent[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18] McCormick. Machiavelli Against Republicanism[J]. Political Theory, Vol. 31, 2003.
[19] Sellers. The Scared Fire of Freedom[M].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8.
[20] 王天成.论共和国[A].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C].三联书店,2003.
[21]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三联书店,2003.
[22] Brugger. Republican Theory in Political Thought[M]. Macmillan Press, 1999.
[23] Sellers. Republican Legal Theory[M]. Palgrave Macmillan, 2003

.
[24] Nippel. Ancient and Modern Republicanism[A]. The Invention of the Modern Republic[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25] 萧高彦.立法家、政治空间与民族文化——卢梭的政治创造论[J].政治科学论丛,2001(14).
[26] Buttle. Republican Constitutionalism[J].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2001(3).
[27] 斯金纳.共和主义的政治自由理想[A].公民共和主义[C].东方出版社,2006.
[28] Shelley Burtt. The Good Citizen's Psyche: On the Psychology of Civic Virtue[J]. polity, 1990(23).
[29] 赫尔德.民主的模式[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30]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88(2008)07-0045-06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共和主义在西方政治理论界逐渐受到关注:一方面对西方历史上共和主义传统的挖掘促成了当代的共和主义复兴;另一方面,新共和主义的兴起推动了人们对古典共和主义的关注。然而,同历史上其他的重大政治思想传统和流派一样,“共和主义”并不是一个自明的概念,对于它的内涵目前还缺乏明晰的界定。不但视角不同的研究者在使用不同的定义,从而得出相去甚远的结论;就是在当代新共和主义的倡导者那里,也因为所秉持的立场不同而立论各异。
鉴于共和主义的界定对当代新共和主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考虑到对古典共和主义的研究如今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对共和主义的内涵做一个约定性的定义显然非常必要。本文拟在探讨界定各种“主义”之方法论的基础上,从基本论题与核心观念这个方面对共和主义做一个初步的厘定。本文是从政治思想传统来定义共和主义的,所以这里所说的共和主义都是指“古典共和主义”,它宽泛地指称20世纪之前的共和主义,区别于当代的“新共和主义”。
如何界定“主义”:方法论的探讨
尽管共和、共和主义是西方历史上比较古老的话题,但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这些政治思想传统和思潮相比,共和主义进入学术视野的时间仍然相对较晚。因此,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研究范本和先例来探讨界定共和主义乃至一般“主义”的方法显然是有帮助的。
在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浩繁研究文献中,定义问题都是一个聚讼纷纭但又绕不开的问题。最常见的方法是列举其核心的或基本的价值、原则和特征,而分歧就在于这些价值、原则和特征有哪些。比如,关于自由主义,曼宁强调了三个基本原则:平衡原则、自发原则和统一性原则;布拉姆斯德等人归纳出如下要素: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权)、政府保护财产权的义务、有限的宪政政

府和对社会进步的信念;格雷概括为四个基本特征:个人主义、平等主义、普遍主义和改良主义;霍尔姆斯指出了四个核心规范:个人的安全、公正、个人自由和民主;凯克斯确定为这样几个基本价值:多元主义、自由、权利、平等和分配正义。[1](P13-30)[2](P36)[3](P2)[4](P4-5)[5] 至于保守主义,情况要复杂一些,因为保守主义的首要特征就是拒斥“理论”和抽象的原则。但一些研究者和保守主义思想家仍然禁不住诱惑,试图列出保守主义持久而稳定的信念和价值。在这些清单中,条目更为繁复:塞西尔、尼斯比特、柯克和中国学者刘军宁提出了6条,但只有部分重合;只有凯克斯简洁明快地总结为4条,即怀疑主义、多元主义、传统主义和悲观主义。[6](P30)[7][8](P7-8)[9](P23-29)[10](P1) 另外,这些价值、原则更多是在传统、财产、国家、道德之类的论题中得到具体的阐述,而不是简单的列举。
对于这种定义政治思想传统和政治意识形态的方式,有学者提出了一些批评。比如,关于自由主义,阿伯拉斯特在其《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中指出,“任何一本从一般意义上讨论自由主义的书都会是一本探究自由主义定义或概念的书”。他检讨了在此之前定义各种“主义”的最常见的方式,即将其视为“一系列松散地联结在一起或由一个主导性的道德和政治价值组成的集合体”。在他看来,这种以抽象价值界定政治学说的研究路径存在两个主要的缺陷:一是没有将价值与支持这些价值的世界观联系起来,忽略了其背后蕴涵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尤其是关于人与社会的理论),同时也没有区分这些价值之间的相对重要性;二是它无法为正在讨论的学说设定历史界限,导致时空错乱,比如将社会主义的传统追溯到摩西、把自由主义追溯到苏格拉底或伯里克利,等等。
为了弥补这两个缺陷,阿伯拉斯特给自己的研究设定了两个任务:一是揭示并描述那些支持和阐释自由主义政治价值的人与社会的理论;二是将自由主义的特征看成是理念和意识形态的运动,将其置于适当的历史背景之下,追溯其演进,指出整个传统的变迁和连续性。[11](P12-16) 他的方案成为以后整体研究自由主义的程式,即一方面分析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与基本价值,另一方面追溯自由主义的历史演进与流变。
在1957年的一篇著名文章中,亨廷顿区分了理解保守主义方式的三种定义:贵族理论、自主定义和情境定义。所谓“贵族理论”将保守主义定义为单一的、特定的历史运动的意识形态,即封建土地贵族对法国大革命的反动;所谓“自主定义”认为保守主义是一个自主的(aut

onomous)、普遍的观念体系,由正义、秩序、平衡、中庸这样一些价值来定义;所谓“情境定义”认为保守主义重复出现于这样一种历史情境(historical situation),即确立已久的体制受到根本性的挑战,那些支持该体制的人就会运用保守主义来捍卫它。因此,保守主义是可以用来辩护任何既定社会秩序、反对任何根本变革的思想体系。
对于这三种定义,亨廷顿表示更赞成情境论,因为在他看来,贵族论太过狭隘,而自主论太多宽泛;与其他意识形态不同,保守主义缺乏实质性的理想和具体的政治组织形式,它仅仅与特定的情境联系在一起,它唯一的真正敌人是激进主义。在此基础上,他选取西方历史上的四次重大变革,亦即既定制度和秩序受到根本挑战的四次“情境”,依次考察了保守主义的四次浪潮。当然,亨廷顿并没有认为情境定义可以扩展至其他意识形态(激进主义除外);相反,他认为其他的意识形态都是概念性的。[12](P454-473)
亨廷顿的情境定义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保守主义,无疑非常具有启发意义。但这一点应该不妨碍我们同时认可自主论的保守主义定义(也就是列举核心要素、价值和观念的定义法)的合理性。就像他自己所承认的。自主论只反映了保守主义的一般共识、静态的和有限的本质。吊诡的是,正是这些一般性的归纳反而成了保守主义的“教义问答集”,一部保守主义的思想史就是对这些观念的一再重复。[12](P4469) 如此看来,“情景论”与宽泛化的“自主论”的结合也许更能揭示保守主义的历史与本质。[13]
以上关于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定义的讨论表明,综合的方法是更好的定义方式。用曼海姆的话来说,既要把“主义”作为“相对自足而且完全表现出来了的总体”,“通过考察其最终形式,找到它内在的一致性”;又要“强调它的历史成长并在其发展中跟踪这个动态总体”,将其“每一种不同类型和变体都放到它们自己在成长进程中所独有的历史和社会学位置上去,试图再现成长进程本身的层次和结构。”[14](P75) 不过,这些宏观的方法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和争议,尤其是在基本价值、原则方面,特别需要我们注意这样一些问题:首先,就像阿伯拉斯特提醒的,我们不能仅仅通过罗列这些价值、原则来界定各种“主义”,更重要的是必须通过一定逻辑或理论脉络将它们组织起来。其次,“自主论”定义中归纳出来的价值、原则、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韦伯所谓的“理想类型”或者维特根斯坦所谓的“家族相似”,而不是绝对的界定,并不普遍地适用于每一种情形。
相比之下,“共和”是西

方政治史和观念史中渊源更为复杂、含义更为混乱的概念。在现代政治语汇和日常用语中,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作为共和主义词根的“共和”的最常见的含义无非一是指非君主制的政体,二是由此进而引申为代议制民主。因此,在流俗的观念中,共和主义就是为共和国或者说共和政体提供论证或辩护的一种政治派别或思想学说,其对立面是君主制和各种形式的保王主义。但是,作为一种政治思想传统和政治哲学的共和主义显然要复杂得多,它与是否赞成君主制无关,就像孟德斯鸠所说,存在着“隐藏在君主制之下的共和国”。“共和”这个概念的历史考辨向我们揭示,非君主制和代议制民主只是近代才出现的用法,附着于这个概念的内涵远为丰富。
共和主义:基本理念与内在逻辑
在共和主义的核心原则、基本理念及其组合方式、人物谱系等问题上,思想史家以及新共和主义者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并且各有侧重和选择。不过,学界公认,作为西方最古老的政治思想传统,共和主义起源于古代希腊与罗马。从以后的发展来看,共和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古典资源中某些议题在新情境中的不断重申和推演。因此,从历史脉络中探求这些议题的社会与政治背景、阐述不同思想家的贡献,无疑可以丰富和深化我们对共和主义传统的认识。不过,限于篇幅,本文只就其基本论题及其展开对共和主义做出一种界定。
从起源上看,共和主义与试图解释王制结束之后罗马迅速崛起的原因的努力联系在一起,并且从一开始就出现了两种并非对立但也不完全一致的进路:混合政体进路与公民美德进路,它们共同构成了古典共和主义的核心原则。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古典共和主义还分享着一些具有“家族相似”的价值观念和政治主张,这些基本要素包含着内在的逻辑。
首先,共和主义者依据自治(self-government)来理解政治自由,所谓自治包括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前者指的是摆脱外部的统治和干涉,保持政治共同体的独立;后者指的是免于内部的专制和暴政,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民对共同体的自我治理。因此,共和主义的自由首先是一种国家的自由,公民个人的自由只有置于国家的自由之下才是有保障的;也就是说,公民只有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才能维护其个人的消极自由。[15]
不过,在如何看待公民的政治参与及其理据上,共和主义内部是存在分歧的。有些共和主义者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前提出发,认为人性包含了某些道德目的,而且这些目的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或者说政治性的。“人在本质上是政治的人,即是一个

要通过参与自治的共和国的活动来极大完善自我道德的公民。”[16](P102) 因此,当代有些学者相信,积极自由(政治参与的自由)是共和主义自由的本质,并且这种自由本身就是一种实质性的价值(甚至是最高的价值),在整个共和主义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17] 但并不是所有的古典共和主义思想家都阐述过这个前提或者以此展开论证。所以,当代一些学者和新共和主义者悬置或否弃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前提,认为共和主义的自由毋宁是超越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范式之外的“第三种自由”,即所谓“免于支配或依附的自由”(freedom as non-domination or non-dependence)。参与性自治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共和主义的主要目标,它只具有工具性的价值。[15] 当然,不管是积极自由还是免于支配的第三种自由,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念都不同于纯粹的消极自由观念(免于他人干涉的自由),不会否认任何形式的强制,更不会将政治参与视为一种负担。
不管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自由、政治参与的自由,还是个人的消极自由,还是为了实现共和主义的其他目标,共和主义的政治都离不开政治制度的保障和公民美德的培养。关于政治制度的独特构想和对公民美德、共同善的诉求构成了古典共和主义的另外两个基本特征。
共和主义的理想政治制度是混合政体或平衡政体(mixed or balanced constitution)。[18](P638) 美国学者塞勒斯的一段话极好地概括了“共和政府”的理想,值得我们大段引用:“西塞罗以降的共和政府的核心含义是,立法必须是为了res publica,或者说人民的共同利益;要求人民主权是因为人民或者populus本身就构成了公共福利最好的法官,相反,不受约束的行政长官和派别只会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法治约束人民和行政长官偏向他们的私利;长久任职的、选举的元老院或者说立法机关中的上院,可以调节大众情感的反复无常;民众的议会可以控制元老院,反之亦然。所以,混合的共和政府结构可以平衡行政长官以对抗元老院和人民(或者他们的代表),从而维护整体的自由。一旦任何一个派别,包括人民中的大多数,垄断了权力,自由就会丧失,共同利益就会被遗忘,共和国也就不复存在。”[19]
可见,混合政体的目标是在各种社会力量、政治派别和政府各个机构之间保持一种平衡和相互制约,以维护整体的利益。这里有必要对混合政体涉及的几个要素略做说明:
(1)混合与分权。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广义的混合政体事实上包括经历了从混合均衡到分权均衡的演变,亦即其基础由阶级划分转向以政府职能划分。[20] 但这两种原则在混合

政体中往往糅合在一起,很难截然区分。
(2)君主制。与现代狭义政体意义上的“共和制”不同,共和主义虽然反对暴政和专制,但并不一定反对君主制本身;相反,早期的共和主义思想家毋宁强调在混合政府中保留君主制的成分,而近代的共和主义思想家除了少数激进的共和派之外一般都接受立宪君主。
(3)元老院/参议院。元老院是共和政府中最具有贵族或精英色彩的因素,但它始终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共和主义十分重视普通民众,但是它在由什么人执掌政权这方面仍然保留了传统的贵族倾向。”[16](P105)
(4)人民主权。人民主权无疑是一个现代概念,就像哈贝马斯所说,“人民主权的概念来自共和主义对近代早期的主权概念的袭取和评价。”[21](P373) 但是,如果我们在宽泛的意义上理解人民主权(也就是不限于把它理解为人民直接掌握绝对的权力)的话,那么,把共和主义对人民参与政治作用的肯定概括为“人民主权”也未尝不可。[22](P7)[23](P10-11)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少数以雅典为原型的思想家之外,共和主义的思想家一般并不主张直接民主,而认为人民应当服从德才兼备之士的领导和法律的约束;尤其是到了近代以后,他们更倾向于通过下院这样的代议机构来实现民众的审议和参与。另外,这里的“人民”准确地说应该是“公民”,而不是所有人,甚至也不是多数人。
(5)立法者。在某些共和主义思想家(比如马基雅维里、哈林顿、卢梭)那里,立法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虽然在立法者与人民主权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但对于政治秩序的形成或者共和国的创立以及其他一些特定时刻来说,立法者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4][25]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法治是共和主义在政治制度上的另外一个特征,它与混合政府所包含的分权制衡因素一起构成了宪政的重要内容。因此,有些学者也把宪政视为共和主义的一个要素或贡献。[26]
对公民美德(civic virtue,公民德行)的诉求是共和主义显著地区别于其他政治思想流派的特征之一,也是共和主义在现代引起争议和分歧的一个特征。共和主义的理论家们普遍认为,即使是最明智的宪政安排也不足以防范来自共和国内部的和外部的威胁。除了良好的政制之外,共和国还需要仰仗良好的习俗和德行,即公民美德。
所谓公民美德是指公民通过审议、行动来增进共同善(common good)的意愿和能力,亦即将公共利益置于私人利益之上的品质和德行。然而,公民美德并不是天然的品质,大多数人总是首先考虑私利而非公益;用共和主义的传统语

言来说就是,人民天然地倾向腐化(corruption,腐败、败坏)而非德行。所谓“腐化”是指这样一种自然倾向“一旦共同体的要求与我们自己的眼前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往往取后者而弃前者。”[27](P73) 可见,共和主义者所理解的“腐败”并不同于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腐败,即与公共职务联系在一起的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而是——更为宽泛地——指一切公民(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自私倾向。
公民美德意味着对公共利益的信奉与承诺、对“腐化”的克服以及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对公共义务(军事的、政治的)的投入。这种观念背后必然包含着这样的信念:要想激发公民的公共精神,维护共和主义的目标,就必须通过法律、习俗、公共服务(比如公民武装)、各种形式的公民教育途径(比如公民宗教、公共节庆)等方式来引导人民放弃其“天然的”腐化倾向,培养公民对政治共同体的认同(爱国主义),从而塑造公民的德行。[28]
共和主义的上述论题又都与积极的公民身份(active citizenship)紧密地关联在一起。所谓积极的公民身份是指公民作为平等者参与公共事务、参与对共同善的追求,它体现了积极自由与公民美德这两个典型的共和主义特征。因此,有学者指出,共和主义较完整的表达应该是“公民共和主义”(civic republicanism)。
除此之外,共和主义还涉及一些关于共和国和公民身份物质条件的规定。比如,为了保证公民的独立,他们需要拥有一定的财产,但过度的财富和经济不平等又会破坏公民之间的政治平等;因此,有些共和主义思想家认为应该采取措施限制财富的积累,甚至定期重新分配土地。同时,共和主义的某些理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共和国在领域、人口及其构成上必须有特定的要求。
当然,不同时期的思想家会基于各自的时代特征和个人的独特关怀而就上述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和主张,从而丰富和发展共和主义传统。我们不能奢望在城邦理论家亚里士多德、共和罗马的捍卫者西塞罗、佛罗伦萨的外交家马基雅维里、日内瓦公民卢梭、英国革命的辩护者哈林顿、美国宪法的设计者麦迪逊那里会看到一个一成不变的思想模式。相反,在共和主义传统内部存在着明显的分野。这些分野是多维度的,且不乏内在的关联:既有由政治参与的地位引发的“发展式共和主义”与“保护式共和主义”之间的区分,“发展式共和主义”强调政治参与对于强化决策和公民发展的内在价值,认为政治参与是美好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保护式共和主义”主要强调政治参与对于保护公民利益和目的的工具性价值;[29](P5

6-57) 也有由维护共和主义目标的手段引发的“制度共和主义”与“德行共和主义”之间的区分,“制度共和主义”强调法律和制度的作用,“德行共和主义”强调德行和教化的作用。[30](P650-651) 这些分野直接关乎古典共和主义在近代的分化,并一直影响到当代共和主义复兴的走向。
收稿日期:2008-05-2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