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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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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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标砖阳信恩长江布衣教导基金会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
程方法、法令方案。

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屡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
森2009年3月26日表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
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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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机制
1998年以前的长时代内,中国的成品油用户享受着低油价的待遇,那时石
油价格的调整,始终由国家确定,往往是一次调整,长时期内不变。

但跟着
1993年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完全由政府定价已经分歧时宜,也不契合市场
经济的趋势。

到了1998年,随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重组,油价改革也拉开了序幕。

1998年以来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大抵经历了3
个阶段:一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初步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
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原油价格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成品油价格自1998年6月5日起执行;二是2000年6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
价格完全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
调整;三是2001年11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阶段,
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
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引人瞩目的油价波动5 成品油定价机制
成品油定价机制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
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
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
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答应企业根据政府
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
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宣布相关价格信息。

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
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联,形成国内成品油
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节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

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招考虑对国内成品
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可以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促进资源合理应用与公正竞争。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实在是有降有涨的。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关要逐渐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
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常常性格况。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本次成品油调价前20天,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种原油价格平均价比前期调价基准价大概提高了5%以上。

所以,这次国际油价的连续上涨已经超过了20天,发展改革
委经由察看和研究,决议上调油价。

据了解,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
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对一些加油站进行的降价促销,国
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企业能够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国家是支
撑正当的市场竞争的。

历史因素油价接轨的3个阶段
成品油定价机制
成品油定价机制概述历史因素油价接轨的3个阶段引人瞩目的油价波动国
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一些问题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的提出国内成
品油定价机制拟定过程背景改零售基准价格为最高零售价调控区间调整仍是局
部性调整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特点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概述开放分类:
成品油,定价机制,零售基准价格,上下浮动,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定价机制"相关词条:于2008年11月20日前后,国家发展改造委、财政部、交通部等
部分结合召开座谈听证会,就完美正研讨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构成机制、适当
降低成品油价格,实行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处所政府和价格、财政、交
通部门的看法。

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现,上述座谈会还就撤消公路养
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治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问题,听
取地方政府跟相关部门的意见。

这次座谈会还邀请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加入。

海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拟定进程背景国度发
展改革委拟定成品油价格造成机制改革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许可
高低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履行最高零售价格,并恰当缩小流畅环节差价。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容许企业依据政府领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断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肯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划定的"当国
际市场原油均匀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端扣减加工利润率",进步到80美元。

这一改革计划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可供抉择:一是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
调剂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光为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下降成品油价格,于明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
征燃油花费税。

详细如何"拍板",正在等候国务院高层和相干部门的最后决议。

改零售基准价钱为最高零售价
据悉,除了调整零售价格标准,成品油价格机制仍遵守2006年石油价格改革方案,即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把持地间接接轨的机制。


然这种间接接轨的机制不变,但据懂得,政策层面将来可能在调控区间长进行
适当调整。

按目前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看,价格部门核算出的零售基准价会被
折合成WTI(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低硫轻质原油的一种,是美国石油产业的基准原油,已成为世界各地原油产品的重要定价基准之一)价格,当这个折合价格介于18-50美元每桶之间时,国内成品油价将与国际油价
同步调整;但如果低于或高于这个范畴,国内成品油价将分离按照另外一套方
式进行不等比例的调整。

具体核算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
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按2004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5%左右),来确定成品油价格。

其中,18~50美元之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50美元以上开始扣减加工环节利润,每上涨1美元扣减1%的利润率,到55美元减
为零,55~65美元为零利润。

据悉,调整中的方案还提出,拟将50美元这个临
界点调高到80美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波及面广,好处调整庞杂,为此,相关配套办法也是调整方案的主要局部。

据悉,如果按上述机制调整,石油企业内部
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门难题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助,以
及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都将施展"配合"作用。

还是部分性调
整只管从上述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中,看出了更多的市场机动性,但该调整思
路仍属于局部性调整,市场化改革方向仍是长期目的。

"中国成品油形成机制改革走的是渐进性途径。

"国家信息中央经济猜测部专家牛犁对记者分析,虽然能源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按照市场法则,与国际接轨,但改革门路仍是循序渐进
式的。

和牛犁持相同观点的专家认为,在现有管理体制和市场前提下,不能完
全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

"一方面,国家没有石油储备;另一方面,税收比例太小。

在这种情况下,无奈调控价格。

"陈薇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开,可能会失控。

除此之外,在现有石油管理的垄断体系下,政府放开价格管制,
将可能涌现垄断企业联手抬价。

这也是学者们担忧的问题。

因此,能源价格改
革尤其是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最重要的前提是,培养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条件,有足够的市场主体,才干产生合理的竞争价格。

"在没有放开市场主体管制情况下,只调整零售价格基准,是否会导致挤压现有民营企业竞争空间?"上述业内
人士剖析,在目前价格机制下,民营经营企业还有较大的盈利空间,假如中石
化和中石油企业可能在"最高零售价"下自主取舍降价空间,势必会对民营销售
企业发生竞争压力。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特色2008年8月13-14日,发改委价格司将在北京召开特别会议,探讨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的定价
机制改革方案。

届时除发改委的高层引导和业内专家外还有一些知情人士,发
改委很大可能是既不彻底撒手,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管得过多,而是适当调整,
有紧有松。

石油管理干部学院的教学韩学功以为,现有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的
问题包括:油价滞后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国内成品油价格仅与国际价格接
轨不能实在反映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透明之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
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等。

韩学功认为,幻想中的石油定价机制应当是:将滞
后价格变为适时价格,树立与国际市场变动相适应,反映国内市场供求特点的
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要有利于保证国内石油供应稳定性。

根据新的
成品油定价机制,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由本来的上下浮动改为最高零售价格制。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9]1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
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
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咱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
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
家发展改革委?二?九年蒲月七日附件:石油价格管理措施(试行)第一条为完善
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标准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对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
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
所称石油包含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照本方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入口原油到厂成原形当的原则
协商确定。

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
价格制定,缩阴产品。

中国大陆石油总公司及其余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
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成品油价格差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
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二)国家贮备和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当国际市场原油持续22个工作日挪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
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盘算成品油价格。

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

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统筹生产者、
消费者利益,保持公民经济安稳运行的原则,采用适当财税政策保障成品油生
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
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本钱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同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
售价格。

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
委制定的核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斟酌运杂费增减因素公道支配省内非
中央城市最高零售价格。

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
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

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

省级价格主管部
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支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存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
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准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

在此基础上,省级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成品油批
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
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商
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
运杂费因素确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
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

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
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迫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应
合乎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
减400元确定。

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坚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
最高供给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具体供
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当市场零售
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破
供油体系的大用户,详细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
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
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
油非尺度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
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乙醇汽油价
格政策按统一市场同标号一般汽油价格政策履行。

第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按
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

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德比率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明显地位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
单位、价格等信息,淘宝网男士手表。

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
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用度。

第十七条国家发展改
革委在门户网站颁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
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
格和最高零售价格;重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消息媒体公布本公司
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
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
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
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运动进行检讨,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守法行为实
实施政处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说明。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
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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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机制
早在2006年,国家就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并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零售基准价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8%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
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

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

但此方案一直未见官方公然表述。

最新调整
的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
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这一政策思路象征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取得一
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

本质上,现
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实际中,一直面临着为难局面。

由于成品油供应系统存在
着两个主体,一是民营企业,二是中石油、中石化。

后者在政府价格管控下,
不能随便调整价格,而前者在供求变化和后者价格管控中,获取了利润空间。

"当初民营销售企业的利润空间相称大。

"石化专家、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征询有限义务公司副总经理陈薇对记者分析,目前国内成品油价偏高的情况下,民营加
油站一吨能赚2000元左右。

如目前从国外进口的原油约50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价格发售,折合成国民币大略6000多元/吨,而地方
炼油厂出厂的成品油价格4000多元/吨。

按照目前规定零售价格上下只能浮动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只能降价8%。

而民营加油站可以通过各种直
接或间接渠道降价,从中赚得丰富利润。

"采取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拟合理的一种挑选。

"上述专家称,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不论。

对此,调整方案也给出了相应信息,即提出,成品
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
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价格主管部门根据
流通环节费用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只有不打破最高限价,市场稳定,大众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企业出卖油价低多少不必政府费心的。

"陈
薇称,如果有了最高限价,加油站的利润空间将得到有效制约,不会有更大的暴利收益。

调控区间调整
目录
与以上3个阶段相应,中国的成品油价格阅历了多少番惹人注视的稳定。

1998年出台油价改革方案规定,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

而汽油和柴油则实施国家指点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团体在此基本上可上下浮动5%。

那时国际石油市场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一片低迷,成品油价格实际上未作显明调整。

直到1999年4月,国际油价开始上涨,国内油价也经常冲破限度,国内炼油企业更是面临生产经营艰苦。

这轮涨势期间,2000年6月的改革使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成品油价格开始每月一调。

从2000年5月至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累计调整了17次。

到2001年11月,成品油定价机制又有新的变化,改每月调整为按照国际市场油价波幅不按期调整。

2001年11月和12月成品油价格两次调低,2002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又经历了几回涨价。

到2003年,成品油价格再次成为热门,后半年国内一些地域开始呈现"油荒"的呼声。

在国际油价的推进下,2003年一季度国内市场一反淡季的冷僻局势,特别是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分辨上调190元和170元后,进一步加热了国内市场。

3月1日国家收回了提价告诉,5月10日大幅度降低了成品油价格(受SARS影响),但国内成品油市场经短暂的沉静后,又逐步加热。

12月6日国家终极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压制的国内油价才有所开释,市场价格趁势升高。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一些问题1.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敏锐地反映市场变更。

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要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必定幅度时才作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有时几个月不动。

特殊是国际市场变化并不完全反应国内市场,按其确定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需要,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2.机械接轨,扭曲了市场的畸形需求。

一是定价程度忽高忽低,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以致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增进出产的目标;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

二是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构造、习惯及节令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雷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依照国际市场油价制订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态必定有出入。

3.透明滞后的定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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